Thursday, January 24, 2013

教會與神學爭議

這一期的《舉目》雜誌在教會論壇專欄登載了好幾篇討論教會與神學爭議的文章,很不錯,建議大家去找來看看。事奉主容易,達到同心和真正的信任不容易。同一段聖經,不同的人讀出來不同的意思,大家如果僅僅以各自的理解是非為念,不注重彼此聯結的關係,也不交流、更不相信人家的看法可能也有道理,就很難達到一起傳福音的共識。

編輯放了一篇讀者文章來拋磚引玉:唯獨改革宗是最正確的神學?那位讀者在教會中積極參與服事,遇到教會有人高舉加爾文主義,強調神學上的那個預定論。比如規定傳福音不能隨便對人說“耶穌愛你”,因為不知耶穌是否預定那人得救。--這也太過分啦。多數教會恐怕沒有這麽偏激,不過從制度規定上反映出種種排斥還是挺常見的。我有一年報名參加一個短期宣道隊,出去之前就被告誡不要為人按手禱告,--很實際的神學問題!您在與一個人談道的時候,如果聖靈感動你為對方按手禱告,你想起教會的這個規定,就消滅聖靈感動把手抄起來?

然後論壇邀請了幾位牧師作回應,他們回應得都很好。方鎮明教授試圖回答“哪一種神學觀點是正確的”這個問題。他的意思加爾文主義和亞米念主義有共同點,都認為上帝恩典與人的選擇是彼此配搭的,但是加爾文主義是正確的,因為最終來說是上帝掌管和施恩,人的努力靠不住。不過18世紀的衛斯理也把自己的神學稱為亞米念主義,強調得救以後人要追求成聖,自己不努力怎麼行?方教授可不想否定衛斯理,他說追求成聖不能靠自己,要靠神賜下的足夠恩典,那也是改革宗神學(即加爾文主義)所強調的。我覺得方教授並沒有說得救以後的個人努力有什麽不對,他選擇的詞彙是“盡上責任去追求”。

我還記得國內家庭教會的弟兄姐妹曾經問我這個問題。我根本不願意鉆進這個哲學框架把自己框起來,因為兩個“主義”都各有局限。難道人離開了哲學系統就不能認識神嗎?可惜好多人要說“是”。因為系統神學的緣故,他們還以為不戴哲學眼鏡就看不見真理了,可是哲學並非認識真理的唯一途徑,甚至不是一個主要的途徑。

第二篇回應文章是臺灣中華福音神學院的前院長陳濟民寫的。他強調大家對聖經的理解不一致時,不要隨意給別人扣上“異端”的帽子,造成困擾。看看初代教會的榜樣,召開大公會議切磋不同意見,西方神學界也彼此討論研究心得,陳院長說這個風氣在華人教會中尚未普遍,非常可惜!再有呢,爭議真理也要有愛心,看看保羅書信就知道,上帝是愛。只講抽象的真理而缺乏愛心是無益有害的,因為實際上是不認識上帝。保羅非常注重合一: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貫乎眾人之中,住在眾人之內(弗四4-6)。神學的精髓是學神,從亙古到永遠,神是一,所以我們也要效法基督,用謙卑、溫柔、忍耐、和平來傳講真理,交換意見。陳院長這篇文章加增了我對他的敬重。

第三位回應人物是林祥源牧師。他受到訪談的時候提出,教會提出明確的神學立場,是避免神學之爭的有效辦法。本來大家核心信仰是一致的,只是外層的倫理和教牧實踐上出現爭議,對靈恩、離婚、參政、同性戀、女人講道的態度啊,對是否采取長老制或為嬰孩施洗等等。為了避免因為神學立場不同帶來的混亂,林牧師的教會花了兩年時間整理出一份文件,專門說明教會神學立場,在主日學教導。有了這些文件貼在教會網頁上,有不同意見的信徒可以另尋別處事奉,不必勉強接受人家的立場。

第四位回應人物找到馮秉誠牧師,請他發表意見。馮牧師說,牧會中不宜把在神學院中了解到的、在基要真理以外的各樣爭論拉進教會。傳道人可以在基要真理以外持有自己的神學立場,但不宜在公開講臺或教導中堅持自己的這些基要真理以外的神學立場,免得造成混亂。馮牧師說基要真理包括:上帝是獨一真神、耶穌基督是神子、世人都犯罪、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贖計劃、主耶穌將再來審判世界等等。不過為人按手禱告算不算基要呢?要求不同宗派的信徒重新受洗算不算基要呢?不算就不應該談談各種做法的緣由?

馮牧師寫了《神的聖言:聖經的詮釋》一書,寫得很不錯。第八章有一段曾發表在海外校園和使者雜誌中,這次也印在編注部分中。總的說來他認為在神學之爭中,無需引用有名神學家的話來駁斥別人偏離真理。

書中寫道,在人對真理的認識中,尚有不準確、需要不斷完善的地方(神學家也一樣);人不能把自己對真理的認知的每一點都絕對化。馮牧師引用奧斯邦(Grant Osborne)教授的話說,有些人把神學(系統)模式當作永久不變,許多團體將他們承襲的傳統(比如加爾文主義)和其創始先祖(比如奧古斯丁或路德),當成幾乎“不會錯”的對象來崇拜。

上段括號中的字是我加的,奧斯邦是這個意思,只是客氣沒有寫出來。除了加爾文主義,不知是否還有哪些其它的神學體系被奉為“不會錯”。但馮牧師明確指出:如果把自己的神學體系絕對化,就會拒絕聖經對自己的體系說話,或對那些“不利”的經文置之不顧,或按自己的體系強解這些經文,更容易以宣講自己的教義體系來代替宣講上帝整全的道。如此,你已經有意無意地把自己所接受的體系高舉到與聖經同等的地位了。隨著體系被絕對化,體系的倡導者、擁護者也逐漸不同程度地被絕對化,變成真理的標準和尺度。凡與自己體系的觀念不同的,無論有無聖經依據,都一言以拒之:“不講真理”或“偏離真理”。

現在聖經學者研究保羅時代的猶太教思想,發現與傳統的系統神學合不上(稱為新觀),於是遭到不少攻擊。大家都相信耶穌為主,捨命來拯救子民的,都接受尼西亞信經,何必就一些枝節問題非要辯個你是我非不可?我倒覺得新觀舊觀不必衝突呢。教會中並非每個人都對於所有的神學爭議有興趣。但是,每次牧師提出什麽是錯謬的大家還是會留心聽,只是教會的領袖應該小心,用愛心和信任來溝通不同宗派的神學見解,作出“愛”的榜樣比一切的說教都更有說服力。

15 comments:

  1. 有改革宗背景的神学老师对我说,不可以作讲台呼召人信主,觉得这样做很人为。我心里觉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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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们允许让自己的传统来绑住服事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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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主要是服事五旬宗/灵恩系统的堂会,几乎每场讲道都作讲台呼召。我觉得,这是我们优良的传统,对教会成长和会众的属灵生命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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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加爾文主義並沒有『規定傳福音不能隨便對人說「耶穌愛你」,因為不知耶穌是否預定那人得救』這回事啊〜版主您如果真懂加爾文主義,應該可以為這段提出辯護的,但您是跟著起舞,足見您對加爾文主義也是一知半解。如果評論自己不熟悉的東西,是很容易呈現『大砲打幻影現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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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没有說那是加爾文主義的規定啊,我想那是少數教會根據自己對加爾文主義的理解作出的規定吧,多數教會應該都沒有那麼偏激。您怎麼沒有讀懂我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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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版主,我應該也沒說“你說”那是加爾文主義的規定吧?!您似乎也不太會讀別人的意思耶〜
      我是說〜您如果真懂加爾文主義,應該可以為這段提出辯護的,但您卻是跟著起舞,還借力使力撻伐!
      然後現在自己又承認只是拿個不具代表性、且無可考據的例子,想來『拋磚引玉』嗎?面對自己的論述需要誠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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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拋磚引玉的不是我,是編輯找到的一位讀者,我不明白您希望我如何辯護,為誰辯護。我哪一句話使力撻伐了誰呢?我只是介紹了各篇文章的主要內容,加上我的點評而已。這不是一篇論證哪個主義正確的文章,我認為兩個主義各有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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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 我是請問您想藉被您想像成是在杯葛改革宗的文章來『拋磚引玉』嗎?這跟《舉目》編者想做甚麼無關吧〜
      2. 您說『我哪一句話使力撻伐了誰呢?』〜請問『除了加爾文主義,不知是否還有哪些其它的神學體系被奉為“不會錯”』,不是您主觀在控告『加爾文主義認同者自義』嗎?這不叫撻伐?
      3. 我同意人都會有侷限,但解經仍然是有對錯之分,我們要為真理竭力爭辯〜這是聖經的教導,不能凡事用『愛心、信任、合一』來規避檢驗啊〜尤其不同於聖愛的『俗愛』,最容易分不清是非被濫用來包容出一堆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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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理解為控告是您的自由。我不同意您的竭力爭辯的方式,也體會不到您的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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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理解為『控告』只是我的自由?還是您實際在做卻沒勇氣承認的事實呢?
      2.只是不同意我竭力爭辯的『方式』?還是根本『不相信人家的看法可能也有道理』?〜那豈不又重重打了自己文章開頭說的話一巴掌嗎? 還是您就承認我說的就是事實吧〜
      3. 愛是有根有據的相信聖經說的『只喜歡真理』,不是一種憑空想像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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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覺得您說話很粗魯。這不是解經,或談論您的解經是否有道理。您有自由憑空想像我控告,我也有自由憑空體會您的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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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那麼您用肯定(。)非問號(?)語句結束來說『除了加爾文主義,不知是否還有哪些其它的神學體系被奉為“不會錯”。』,不是一種控告囉?您的硬ㄠ真是領教了〜
      不想以聖經為根據,只想憑經驗感覺憑空體會的態度,正是信仰走偏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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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這裡不是解經的討論。您不需要為自己的感覺尋找聖經根據,也不應該根據聖經批判別人的實際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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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这里有一篇见证,是温州改革宗教会一个弟兄学习了改革宗的神学以后写的,也许你会同意是相当极端:http://wzreform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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