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3, 2014

誰說肉體等於罪性?

NIV有25處經文提到sinful nature(罪性),有人指出,其中22處就是flesh(sarx)。我今天仔細查考了一下,sarx真不該翻譯成sinful nature,神學上的誤導!

肉體反映了人性(human nature),但未必是sinful,所以sarx常翻成「血氣」。不要說「道成了肉身(flesh)」不能理解為道成了有了罪性的人,連「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恐怕都不能算是譴責。本文仔細看幾處聖經,反思人的罪性的問題。

羅馬書六章19節: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the infirmity/weakness of your flesh),就照人的常話(in human terms)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如今也要照樣…我發現由於受全然敗壞教義的影響,咱們讀聖經常常只讀上半句,不讀下半句。

「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是牢記在心的一句,但是我們忽略了它是過去時態。換句話說,保羅描述的是信主之前的狀態,我們卻似乎把它理解為信徒現在的狀態。這是一個錯誤的自我觀(identity),看自己已經從罪裡得了釋放才是正確的(22節)。「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是一句吩咐,我們在考慮人性的時候卻總是忽略這類吩咐。保羅從來不是說人都沒有辦法自主,必須按照某個本性繼續作罪的奴僕,恰恰相反,他相信人可以決定作神的奴僕,並且實行。

九章8節: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counted into seed)。這句我們再一次只讀前半部,「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由於不仔細看接下去說甚麼,我們把這句擅自理解成「猶太人不是神的兒女」。可是如果仔細看前後文,想想誰是「那應許的兒女」,保羅談的是從以撒生的才能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使女夏甲生的以實瑪利和妾基土拉生的幾個兒子都不算!他們都是從亞伯拉罕肉身生的。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而我們怎麼也不能用外邦歸主的信徒代替所有應許的以色列兒女吧?保羅還沒有把「從肉身生」當作貶意。無論是從以撒肉身生的還是從以色列肉身生的,其中一定有應許的後裔。

羅馬書七章講論了不少肉體flesh的問題。5節:因為我們從前屬肉體(of the flesh)的時候,那因/藉著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這句話又是用過去時態描述「從前」,我過去好像又是沒有注意。我曾經翻譯介紹過一篇羅馬書七章的解經,簡言之,保羅並不是在那裏談論自己失敗的基督徒經歷,好像他是受到罪性綑綁。他的論證乃是到第八章達到高潮:信徒要歸屬基督,用聖靈的新樣服事主。

14節: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of spirit),但我是屬乎肉體的(of flesh),是已經賣給罪了(given into/sold under the sin)。...這裡「屬乎肉體」或許應該翻譯成「是肉體」就好,整大段話描寫肉體的軟弱。可「我是肉體的」和「律法是屬靈的」有甚麼相干?保羅在這裡對比甚麼東西呢?難道他意思說「我是有罪性的,不能守屬靈的律法」?這和他後面引出的25節論點絕對不符合--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夠脫離(身體的侷限)了。

18-24節: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in my flesh),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或許就是這段話讓人以為肉體是不由自主的sinful nature!但這是整大段描述肉體軟弱的話中間的一段戲劇性圖畫。只看這幅畫,不看六到八章的全體論證主題和結論,要叫做斷章取義。我相信保羅要論證的主題是:我們的肉體軟弱,不能守律法,但不怕,靠主耶穌的靈就能夠勝過!

保羅的結論在第八章,聖靈藉著耶穌所成就的工來幫助信徒。事實上,第八章應該從七章最後一句開始,因為八章1節那裏有個連接詞「然而」ara,有些版本把它翻譯成「所以」。考慮到後面跟著的2節那句話是「因為」開始,我認為ara翻譯為「然而」比較通順。七章最後一節吊在前段提出的感謝後面,完全是喧賓奪主!把經文分章節的人顯然是理會錯了前話的意思,而我們的人性全然敗壞教義恐怕就建立在這段話上--建議重新查考訂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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