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8, 2014

「煉獄」觀念的來龍去脈

本文內容取自賴特博士的Surprised by Hope一書。

煉獄基本上是個羅馬大公教的教義,東方正教不接受煉獄的說法。關於煉獄的主要論述來自十三世紀的阿奎那,和十四世紀初但丁的史詩。中世紀晚期,人們花了大量精力來描繪煉獄,並且圍繞著煉獄的觀念來安排當下的基督徒生活。按照煉獄的觀念,大多數基督徒死的時候還是有罪,所以需要一些懲罰和煉淨的時期。活著的人可以替他們禱告,特別是藉著彌撒,來幫助他們儘快度過煉獄時期。為此,十六世紀初還發明了贖罪券,不僅馬丁路德反對,羅馬大公教的好幾位神學家當時也反對。

但丁的史詩「神曲」在700年前用詩文和戲劇形式大力推廣宣傳了煉獄的觀念,近代的有名交響音樂劇Dream of Gerontius也是煉獄的題材,這些繪聲繪影的教導很有效,天主教會至今還奉為很大的屬靈動力吧?不過,上個世紀有兩位重要的羅馬天主教教師已經改變了觀點:

拉納爾(Karl Rahner)試圖把東方教會的教導和羅馬天主教的教導合併起來。他注意到西方教會太過重視個人靈魂得救的問題,提出人死後靈魂和宇宙萬有更加密切聯合。在等待復活的過程中,靈魂會更加意識到自己在世界上犯過的罪,以及那些罪傷害他人的後果,這本身就夠折磨人的了。

另一位是本駕十六世教宗拉辛格。他根據林前三章,提出主自己就是審判的火,會在試驗各人工程的時候把人轉變成祂復活榮耀的身體。這個轉變不是用一個煉獄的時段來實現,而是基督耶穌末後審判中立時成就的。無論我們怎樣想,這兩位最重要、最保守的天主教神學家提供了相當重大的不同解釋,從阿奎那、但丁的煉獄這棵樹上爬下來了。

可是同時,一些新教的宗派倒是不怎麼唱「確據盼望」的改教激昂高調了。因為我們捫心自問,基督徒真的都預備好見主面、得賞賜了?另外一方面,普救論也慢慢開始得到接納,連非基督徒也可能有機會得到救恩,畢竟他們也和基督徒一樣,走在某種尋求神的道路上,也許走到最後,死後就看見和接受了救恩,我們稱為屬靈成長,反正一些自由派的神學也不把罪當作多大一回事,懲罰或煉淨自然都不必要。

每年萬聖節的第二天是萬魂日(All Soul’s Day),前者是慶祝已經成聖的信徒,後者是為尚在煉獄中不那麼快樂的信徒禱告。賴特博士反駁說,這沒有甚麼聖經根據。第一,復活尚未發生,天堂並非得救贖的終極目的地。第二,保羅把所有的信徒稱為聖徒,離世是與基督同在,好得無比,完全沒有其他一些信徒不成聖,要在別處的道理。即使各人有工程要被試驗,也不是說工程燒毀的信徒要去到另外一處。第三,即使在神的國裡有最大的和最小的,也不是與神有親有疏。所以煉獄是後來的西方教會的發明,沒有聖經根據,現在已被天主教自己的神學家質疑。第四,羅馬書八章沒有給煉獄思想留下任何空間: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誰能定我們的罪呢?…無論是死,是生,任何東西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實際上保羅說得很清楚,煉淨的過程是在今生。我們現在要經過受苦,才會到達榮耀的明天。煉獄的神話大家容易接受,因為它把現今我們自己的故事投射到明天。那些死時準備到煉獄去受磨練的人會驚喜地發現,磨練已經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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