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9, 2015

作主門徒與作學生的區別

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這句經文我們都很熟悉,是大使命的金句,作為呼召人歸主的命令。讓我們來仔細看一下耶穌說的這話。

耶穌講希伯來文。希伯來思想中的「接受福音」其實是改變生活,而不只是接受一組正確的信念。所以,耶穌帶領門徒是從與他們同行(walk)開始的。希伯來動詞的halak(walk在這裏翻成「去」),在舊約中一次又一次描述日常與神同行的關係。雖然「行走」通常翻成「去」是對的,但主耶穌在這裡的命令是使人作門徒,所以應該是要和人同行的意思:生活就是敬拜神,有意識、有目的要帶領人來作主的門徒。

這是滲透式的傳福音,是很有心的去與人同行的生活。透過近距離生活在一起,影響力最大,別人就受到吸引,願意來接受你所信的神。特別是在你遇到困難和危機的時候,旁邊的人更能看見你怎樣與神同行,比在順境中讚美主更有力量。

使人作門徒與教導有甚麼區別呢?區別不大。但我們最好再強調一次,使人作門徒不單單是告訴人正確的資訊,叫他相信而已。接受正確的教義還不夠,乃需要身教。希臘文作學徒是matheteuo,要跟著師傅,不僅聽教導,還效法他的思想方式與行動。單單聽教導而不作學徒的學習是另外一個字matheo。你可以到學校或課堂去matheo,但那未必會讓你成為門徒,作門徒必須跟著師傅一起生活。

耶穌在此堅定地說,去進入生活,找人和你們同行。讓他們從你們身上看見,天國是怎樣的,然後吩咐他們也同樣去做。

教會今天有很多學生,很多還在初學階段,但沒有人使他們作主的門徒。我們在人的腦中填裝知識,教他們如何帶領敬拜等等,但耶穌帶領門徒在社區到處服事有需要的人。

我們的教會應該效法主耶穌,和門徒在一起生活,作他們的榜樣,讓他們在我們的群體中成為主的門徒,又去帶其他的人。現代的人試圖走捷徑,把福音包裝成幾個要點,二十分鐘就可以把資訊傳遞給人,可是缺少了使他們作門徒的過程。我們自己也許都太繁忙,沒有功夫關注別人的生活。這能夠完成主所託付的大使命?教會不要召聚名義成員了,該一起來作主的門徒了。

本文內容取自Moen博士的原文靈修默想,2008年2月15-17日。我曾經聽蘇穎智牧師講過一次關於門徒培訓的道,正是這個內容。咱們最好作門徒、帶門徒,而不只是作學生、教學生。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