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8, 2016

人權:卡特提倡男女平等

前美國總統卡特和他夫人1982年共同創辦了一個非牟利機構,The Carter Center,與Emory大學聯手,專門研究促進世界各國的人權平等、緩和人間苦難的政策研究。他們與慈善家一同,據說幫助提高了八十幾個國家的人民生活品質,特別是在衛生保健方面。為此,2002年卡特總統還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

男女平等是卡特中心的工作重點之一。上次他們派人到福音神學學會(ETS)講演,請求神學家們在解經方面做點研究,看看能否教育和幫助廣大的福音派信徒,更多參與人權平等的公益活動。難道這不是基督教會的美好見證嗎?可惜從講演錄音的問答部分看,有的福音派的神學家們似乎擺出一副完全摸不著頭腦的樣子。這能說明上帝不關心社會公義和人權問題嗎?

卡特在他當總統的前後都在自己浸信教會裡教主日學,他了解有些經文可以解釋為男女不平等,比如以弗所書五章,那一大段關於妻子要「順服」丈夫的家規。你若看頭一句「彼此順服」,關係是平等的,但那些重男人輕女的就把這句截斷,把下面幾句拿出來解釋成男人至上的意思了。

2000年美南浸信會中的保守派領袖作了一個決議:婦女不再可以作執事、牧師、或軍隊和醫院中的牧師,也不可在浸信神學院中作教授,或班上不可有男生。問題是美南浸信會的各教會是獨立自治運作的,教會自己有權力投票決定誰可以作甚麼事奉,誰不可以,而且有些教會已經有女牧師服事很多年了!卡特夫婦因此決定脫離這個宗派,有不少其他人也離開了,因為他的教會有女牧師,也有一半的執事是女性。

卡特指出,聖經中的男人可以娶多個妻妾,而女人有多過一個性夥伴就要被石頭打死,在那個女人是次等人的文化中,耶穌對待婦女卻是平等和尊重,主動和那位井邊的女人談話等等。四部福音書中沒有記載哪位女人表示自卑,或奉承甚麼人,馬太甚至在家譜中破例地記載女人,更不要說馬利亞在基督教神學中不能不有的特殊地位了。

那麼耶穌和保羅在男女平等的問題上有衝突嗎?請看加拉太書三章26-28節:「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保羅還在羅馬書中點名問候一些傑出的女基督徒,很難想像他會建議她們離開作執事和教導的崗位。

到底是先造的比較尊貴,還是男女平等?其實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說了句很明確的話:「…正如女人是由男人而出,照樣,男人是藉著女人而生;都是出於神。」現在各行各業都允許婦女憑著才幹能力升職,偏偏在教會中她們不能發揮,不准像初代教會的婦女一樣自由地使用恩賜來服事主,乃要屈從早先不平等的父權制習俗。這體現上帝對她們的愛嗎?合乎聖經嗎?佩服卡特夫婦的工作!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