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各種基督教義,大家普遍承認有些教義比另一些教義重要,不能離開另樹新風。歷史上有許多重要的教義紛爭,我們今天仍然應該謹慎參考,汲取教訓。由於聖經不能不經過人來解釋,初期教會眾聖徒普遍接受的信經就成爲解經的主要參考。基督教神學認爲絕對不能逾越的核心信仰有如下幾條,不符合的不算是“純正的”信仰。
第一是關於神的三一論(Trinitarianism)。圍繞基督耶穌的位格和工作,從經文看他顯然是獨立的位格,不同于父神,可他與聖父、聖靈是什麽關係?尼西亞大公會議和康斯坦丁堡大公會議正式宣佈父、子、靈同質同榮為正統信仰,任何認爲基督次于聖父或首先被造的教訓都是異端。西方教會和東正教會都承認永生神的存在自亙古到永遠是三個不同位格,可是對三一神的理解框架卻截然不同。Sawyer教授主張不同的三一論理解要算為次要的教義辯論。我們今天不少人隨隨便便把耶穌和父神當作同一位,比如把坐在寶座上的神和羔羊混為一談,或者以爲慈愛耶穌與舊約嚴厲的耶和華神無關,説來都不算是正統的信仰。我們西方教會的基督信徒或許應該也看看東正教會的三一論,糾正自己以一神論取代三一論的偏差。
第二項核心信仰是關於基督的神人二性(The two natures of Christ)。凡是認爲耶穌不是完全的人,或認爲他次于完全的神,都屬異端。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到底是什麽關係?迦西敦大公會議的信經讀起來好像是個否定的陳述,“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似乎划了一個圓圈,把錯誤的説法辨認出來,卻沒有說正確的説法當怎樣講。後來的世代繼續辯論也沒有定論,應屬次要教義。我們華人教會對歷史大都不很感興趣,所以別人的歷史錯誤我們似乎仍然照犯不誤。我們傾向于認爲耶穌不完全是真正的人,比如他除了受到魔鬼那三個試探以外,大概不像我們人,還受肉體欲望或其它的試探,或者感到效法基督多少是不着邊際的事,誰能效法得了神呐!有的人看見我用“他”而不是“祂”來作耶穌的人稱代詞就非糾正過來不可。
第三是關於神的恩典與人的努力(The nature of divine grace)。初期教會認明人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若不是神的揀選,人絕對無法靠自己的努力找到真神及歸向祂。不過當時有個諾底斯主義的神學氣候,總是干擾教會不去好好反省人的敗壞,讓人以爲還可以自己努力。到第五世紀,伯拉糾的道德改善式的福音在以弗所大公會議正式被宣判為異端,人無法在神的恩典之外討神喜悅。不過奧古斯丁的人性全然敗壞教義到宗教改革時期才確定為正統教義之一,有關敗壞的具體描述辭令,眾教會意見仍不統一,應屬於次要的神學研究命題。我們今天許多人是否感到接受基督救恩後,神還是不夠喜悅,還要努力改善道德呢才行呢?昨天在《擧目》雜誌上看到一篇釋經講章,把馬太福音18:18-22節解釋為耶穌故意渡到湖的另外一邊,他是要求我們努力付代價,才能成爲他所喜悅的門徒。--伯拉糾主義的蹤影似乎世世代代從來都沒有斷根。
其它有一些方面的重要課題,因為歷史上沒有起過重大爭議,就沒有寫在信經中,比如神是愛,人有罪,救贖的原理、基督生平的意義、教會建制等等。信經並非一份完整的信仰體系,它只是在有爭議的部分定出了規範。所以我們不能說,某個話題因為信經中沒有,一定是異端。
About the divine grace, here is a video clip of Dr. Eckman: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m5RnkVj0Mo
ReplyDelete指出偏差是希望大家彼此接納,開誠探討,不是為了拆誰的臺或樹敵,這是本論壇的主旨。
ReplyDelete关于效法基督,我们。华人大概单看行为表现,不关心内在感受,对人对己都一样。那当然难以效法基督,谁会行神迹来怜悯人?可是,基督内心与天父心连心的感觉才是我们应该努力去追求了解感受的目标。有了基督的心,行为就好办多了。
ReplyDelete有的人說學神學未必有用,學的人可能越來越糊塗。這情況不能說沒有,不過恐怕不是學完了神學才變糊塗的,而是原來就糊塗,學了衆説紛紜的神學之後,無知就徹底顯露出來了。或許隱藏的無知比顯露的無知好?
ReplyDelete作學生與固執己見的習性是有矛盾的,假如一個人已經知道什麽是正確的,什麽是錯誤的,那麽原則上這人是不需要學習進修的。學習者有個前設,就是了解到自己過往對聖經的理解可能不完全對。沒有這個前設而進神學院,那恐怕是個錯誤的道路,因爲先入為主而無法受到需要的“裝備”。
諾底斯主義應該不是認為人還可以改善吧,他們其實是主張肉體是禁錮靈魂的監牢,想要脫離這監牢到達神的面前就必須透過一個奧秘的知識,他們認為耶穌就是那知識,而且只有他們配得那知識
ReplyDelete謝謝road man弟兄指出來。諾底斯主義把肉體和精神對立,排斥身體,早期教父用了不少精力駁斥它,於是有人走向另外一個極端,主張人要努力改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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