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9, 2012

約拿故事的幽默筆法

約拿書是一卷與其它先知書風格很不相同的聖經書卷。篇幅不長,情節變化多端,故事緊湊幽默,講的是一個先知的故事,卻差一點不提他所宣講的信息。有地方的名字卻沒有人的名字,船長姓甚?國王名誰?然而約拿和吞掉他的大魚卻爲世人留下了意味深長、耐人尋味的教導:連並非子民的外邦亞述人一表示悔改,造天地的耶和華上帝都憐憫愛惜他們,猶太人所崇拜的原來是這樣一位神,別不甘願!

我借了Anchor Bible的約拿書來讀,很有意思。每句話Jack Sasson教授都就著歷史文化背景剖析,我發現其中深具幽默和諷刺,不像是約拿自己寫下來的故事。説不定是約拿有個説評書的朋友,聼見約拿說“我在大魚腹中三天三夜,這是我在裏面時所作的詩歌”,就受聖靈感動替他寫下來了,並不問“你在魚腹中怎知日夜”?我們的神也可以這麽幽默哩!
  • 亞米太的兒子約拿,希伯來文聼來好像“信實之子鴿子”,但約拿既不信實又不像鴿子高飛,他的活動反倒是下到約帕(港口鎮),又下到底艙;
  • 尼尼微在東邊,約拿卻往遙遠西邊的他施去;
  • 海中起大風,船上所有人都拼命搏鬥,哀求自己的神,唯約拿反倒沉睡;
  • 約拿被那位外邦人船長勸説“起來求告”,正是耶和華吩咐過他的,“起來呼喊”,一模一樣的希伯來字眼;
  • 約拿知道耶和華創造滄海旱地,卻竟妄想要逃避祂;
  • 約拿以爲讓水手把自己丟進大海里就可逃脫,上帝卻安排了一條大魚把他吞掉;
  • 這條大魚不是把他吞滅,反倒引出他在魚腹中的一首讚美詩--救恩出於耶和華;
  • 用“吐”的動作描寫魚是很不協調、很滑稽的;
  • “再等40天,尼尼微必傾覆”,減去了“這是耶和華所說的”,結果尼尼微果真翻轉啦,卻是在悔改意義上的傾覆;
  • 約拿用神的恩典慈愛為自己的不憐憫、不慈愛開脫;
  • 約拿為自己蓋棚,卻是上帝的蓖麻蔭(sel)救(nasal)他脫離了太陽苦楚;
  • 神安排一條蟲咬蓖麻枯槁,太陽就把他曬昏了,而他自己蓋的棚竟然毫不遮蔭;
  • 約拿為頭昏而求死,從大大喜樂轉變成以發怒爲合理,足顯其昏頭脹腦的程度;
  • 用“我豈能不愛惜”的問話作鮮明對比:約拿面對蓖麻的自憐vs.神對尼尼微人的憐憫,反差何其大。
在舊約裏沒有向外邦宣教的神學思想,上帝所有的先知都是向以色列百姓傳信息,約拿卻絕無僅有地被派到外邦城去。很奇怪是嗎?恐怕也未必會有哪位聽衆跑來質問約拿,“尼尼微城中的哪位亞述王是這麽好的東西呀”?學者們研究亞述/尼尼微的歷史沒有找到類似全民悔改的事件的影子。不過,約拿的故事從早就被收在十二小先知書之内,它的信息永垂不朽,傳揚猶太人所拜的創造天地的慈愛主!

Friday, October 26, 2012

了解聖經中字和詞的意思

了解字義一定要看前後文,連參考神學字典都未必準確。從字句本身看不出來某詞的意思?看作者的寫作目的和書卷的大致内容。若是從本卷書也看不出某詞的意思呢?就看看同一作者的類似書卷内容。我前一篇關於預備油在燈裏算是一個例子。

翻譯聖經的Silva教授對倍受尊敬的Bauer新約聖經詞典有意見,主要是因爲Bauer把神學解釋混在對詞的解釋中。在理想的情況下,神學字典應該是介紹字條在聖經中的實際用法的大典,而不應該是由編纂者去定義什麽。一個字在不同的場合段落中,因爲用法不同,讓人看出有不同的意思,比如翻譯成吩咐的那個字,有的時候根據前後文要翻譯成安慰,你恐怕不能因此就把吩咐和安慰當作同一碼事,把安慰定義成吩咐,或者把吩咐定義成含有安慰的意思。又比如司提反提到以色列在曠野的“會衆”(徒七38),正是“教會”那個字,你不能下結論說舊約時代就有教會。

還有那個“罪”字,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意思,你不能用神學家總結出來的關於罪的概念,諸如“違反神的命令”,或者“人的一種本性特質”當作那個字在所有各處句中的意思。不然的話,你讀到聖經對罪的描述:“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利五3)就會問,知道自己染了污穢怎麽會是罪呢?但這類經文告訴我們,凡不宜去到神面前的狀態,諸如禮儀上的不潔淨,就叫“罪”,未必與道德行爲或本性有關。所以我們不必總是把“有罪”想得好像違命或品格問題那麽嚴重,它更不是我們今天犯了刑事、必須審判的那種罪的觀念。我們偏偏都很容易把這些觀念都攪在一起,而不看前後文。

另一個例子。中文和合本翻譯成挽回祭的那個希臘字ιλαστηριον,新譯本翻譯成贖罪祭,又加括號説明原文是蔽罪所/施恩座/約柜的蓋子,我們還是不能確定它的意思。信望愛網站的聖經字典根據這個名詞在經句中的用法,把英文翻譯的propitiation解釋為贖罪的媒介(為贖罪而被神設立),而把另一處英文翻譯的mercy seat解釋為贖罪的地點(施恩座)。相當不錯!這個字的兩個意思都按照其用法歸納出來。而那些英文的神學詞典就把propitiation解釋得天花亂墜啦,説成是滿足神公義的忿怒什麽的。爲什麽呢?據説按照聖經以外當時的迦南異教文化,人們必須獻ιλαστηριον給他們的神,目的就是為了平息那些神的忿怒 。不同意代罰理論的學者們爭辯,主張ιλαστηριον應翻該譯成expiation,除去贖罪祭atonement中所謂“平息上帝忿怒”的味道,畢竟摩西五經中沒有説明獻祭是要平息上帝忿怒嘛。

我明白Silva教授的意思了。觀察前後文來解釋字或詞組的意思,是最基本的、共同接受的重要解經原則之一,越是涉及神學概念就越是要持守這個原則才對,只是他說有些聖經學者竟然不同意。他們一遇到經文中的神學名詞就不看前後文、只看詞典了。不是不要參考字典,但要知道字典可能有的問題,使用時慎察明辨。

Tuesday, October 23, 2012

預備“油”在自己的燈裏

讀經時從一段話的前文後理來了解作者的意思,原則上很簡單,但實際上我們歷來都被一個很壞的習慣捆綁。就是看見一個詞,想象力就被神學家的解釋短路,不再看前後文啦。我曾經與人討論人人都是罪人這個教義。我們大家的理解一貫是:一個人只要犯罪/出錯/軟弱/弄壞了事情,這人就應該戴上“罪人”的頭銜。可是,聖經是這樣使用“罪人”這個字的嗎?我想我們可以無視舊約聖經各卷中提及的“義人”真實存在,輕而易舉地用一套哲學教義代替了聖經的教導。

擧個尋找字、詞意思的例子。這個例子是從Biblical Words and Their Meanings那本書介紹的。在馬太福音廿五章,耶穌講了十個童女等候新郎的故事。其中五個童女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而另外五個預備了油,到新郎來的時候,燈裏面沒有油的童女要求那燈裏面有油的分一些給她們,遭到拒絕(無法分),她們不得不出去買油,去買的時候新郎到,就被関在了門外,叫門也不給開,主不認識她們。關於這個比喻中的“油”代表什麽意思,解經上有各種意見,值得參考和仔細考量,因爲若不知道那“油”是什麽,怎麽會在等候主的時候去預備呢?

既然要看前後文,我們就先看看整個比喻的字面細節,從頭到尾並沒有解釋那“油”代表什麽,只知道是信徒自己要預備的重要東西。忘記以前聼誰說那“油”代表聖靈,現在想想,有沒有聖靈會是信徒自己的責任嗎?沒有的可以立即努力跑去得來,聖靈的説法倒也不太講得通。

下面再看看耶穌的整個講演,馬太所編排的第五場耶穌講論是從23章開始,到25章結束,講論的主題重點似乎都是等候時要遵行上帝的旨意而行。從責備法利賽人的假冒僞善起,“凡他們(法利賽人和文士)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守”(廿三3),到尋找忠心有見識的僕人,都要在末了的審判中定是非,“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廿五45)。中間還預言了在災難中持續行善的困難:“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逐漸冷淡了”(廿四12)。所以,這“油”有可能是代表好行爲,即行善。

第三步看看馬太福音的整體教導,結果發現耶穌的第一篇講論(登山寳訓)與第五篇講論有相似之處,教導好行爲。特別是七章13-27節,耶穌用聰明人和無知的人蓋房作比喻,強調聽見耶穌的話照著去做,或是聽見以後不照著做的問題。也提到門,有寬門和窄門,可能有人不能進門。登山寳訓一開頭就強調門徒的好行爲好像燈照在人前(五14-16),如此,童女們手上的燈裏有油應該解釋爲人有好行爲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第四步看看整個新約,有沒有解釋這“油”的綫索?沒有幫助。最後看看宗教大環境,我們發現猶太人的舊約註釋(midrash)對民數記七章19節有條評論,說素祭(細麵和油)一定要摻著好行爲獻上。這一下就相當突出地肯定了我們提出的解經:對於耶穌的聽衆來説,油代表好的行爲,是我們在等候主的時候必須常常預備好的。

尋找字詞所代表的意思,先看含有這字詞的句子和段落,再逐漸擴大前後文的範圍檢查一番,這個次序比先看大範圍,後看小範圍的做法好,比較容易排除先入爲主的缺點,有助仔細閲讀。在上面的例子中,假如我們先入為主,很可能會首先排除“油”代表好行爲。我們會想到因信稱義,知道得救或被神接納為子民不是靠著好行爲,主耶穌怎麽能教導我們常常有好行爲,否則主來的時候可能會被関在門外?但是,除非我們能夠忽略主耶穌在世時所有的關於好行爲的教導,我們對於因信稱義的了解恐怕是不全面的。

其實把“得救”單單理解為死後進天堂是個很片面的理解。如果神的國降臨就是上帝透過基督把天堂帶到人間,那麽儘管這天堂好像面酵藏在三斗面中,它卻正需要信徒在家裏、在教會、在公司、在一切公共場合的好行爲來促進社會和人心的轉變,吸引人來到神的面前,是嗎?看來,我要留心自己的燈中時常都有油啊!

Sunday, October 21, 2012

上帝重視我們的情緒感受

基督徒心理學家Larry Crabb說,正確的思維和正確的行爲導致正確的感覺。我們的情緒感受是思維和行爲的結果。如果我們做了應該做的事情(順服、寫信、或完成一個項目),我就感覺良好。由於我們的感覺和我們所想所為(或者所不為)有密切聯係,我們不能靠自己的感覺來引導自己。當我們感到受傷或遭到拒絕的時候,必須訓練我們的思想和意志轉向真理。什麽真理呢?神愛我們,祂是以我們的好處為念!假如我們把感受告訴神,尋求用愛心說誠實話,試圖與傷害我們的人溝通和好,那麽我們就聽從了神,選擇做了正確的事,而不是聼任情緒、變得憂鬱。

處理情緒的最好、最安全的辦法是把感覺告訴神。詩篇109篇:大衛很憤怒,他受了傷害,遭到拒絕。

我所讚美的神啊,求你不要閉口不言。因為惡人的嘴和詭詐人的口已經張開攻擊我;他們用撒謊的舌頭對我說話。他們圍繞我,說怨恨的話,又無故地攻打我。他們與我為敵以報我愛,但我專心祈禱。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以恨報愛。願你派一個惡人轄制他,派一個對頭站在他右邊!…

在向神告狀一堆、甚至是咒詛了仇敵之後,大衛求救說:求你為你的名恩待我;因你的慈愛美好,求你搭救我,因為我困苦窮乏,內心受傷。(21-22節)!最後他終於得到結論說:我要用口極力稱謝耶和華;我要在眾人中間讚美他;因為他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要救他脫離審判他靈魂的人(30-31節)。

上帝似乎從來沒有斥責人向他傾心吐意,祂聆聽我們的怨言和呼喊。在耶利米哀歌3章,先知耶利米向耶和華發許多牢騷,聼來很冒犯,其實只是把自己的感覺誠實描述出來,到21節話鋒一轉,談到了事的情另外一面,就是他所了解的耶和華諸般的慈愛和憐憫。我們可以向耶利米學習,他不是單單住在感覺裏,倒是讓真理來引導自己的思想。 上帝因爲人向祂說出負面感覺而懲罰人嗎,請您找出例子。我們對上帝不敢說真心話,其實不是信心大,反而是不信任而已。感覺能夠幫助我們了解自己,應該學著面對它們。

Thursday, October 18, 2012

神的愛:AGAPAO與PHILEO

希臘文中的動詞喜愛有兩種表達:agapao和phileo。常聼人說phileo是一般人的愛,而agapao是神的愛,什麽是神的愛呢?無條件,一般人做不到。這可不大好,把上帝給我們的吩咐變成不實際的事啦吧?有人解釋說,希臘日常用語一般都講phileo,不大用agapao,可是把舊約翻譯成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文士們認爲phileo不夠勁,於是選擇用那個比較不常用的agapao來表達神聖的愛,這個字就被注入了比較高尚的味道。這可是亂講,不知道從哪裏來的。翻譯聖經的Moises Silva教授說,七十士譯本中用agapao來表達大衛的兒子暗嫩對他同父異母姐妹--他瑪的“愛”哩,高尚什麽呀,結果他強暴了她。

沒錯,在新約裏,“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都是agapao很高尚,但是保羅說“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也是這個agapao。有一個叫做Robert Joly的人查考希臘時代的語境,發現agapao於主前四世紀已經變成愛的標準表達,是因爲phileo的意思有時已經轉變為親嘴的意思,而原來用來表示親嘴的那個詞已經消失,因爲其發音和使…懷孕相同,沒有人希望講話被人誤解!

那麽agapao的愛與phileo的愛相比較,程度是否有所不同呢?不是沒有可能。我們從新約聖經中搜索這個字,然後檢查各處的前後文。先看agapao,除了上述底馬貪愛世界,以至於他離開保羅之外,還有下面一些經文對agapao有所描述:

馬太六24、路加十六13: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agapao有排他性,不能讓人同時照顧兩樣,看來agapao是一種用盡心機的惦念。)

馬太十九19、廿二39、馬可十二:當愛人如己。(主耶穌假定大家都知道怎樣用心愛自己,一刻都不會忘記或忽略自己的安全和健康,所以吩咐我們要愛人如己。)

馬可十二30、路加十27: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agapao在此描述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行動。)

路加七5:他(百伕長)愛我們的百姓,給我們建造會堂。(猶太人的長老為他向耶穌求情,用費心費力建造會堂來描述這個百伕長對猶太人的愛心。)

路加十一43:你們(法利賽人)喜愛會堂裡的首位…(涉及面子和光榮的重大問題。不過馬太和路加都用phileo那個字來記載耶穌說的這句話。)

約翰十二43:他們(那些暗暗相信耶穌的官長)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愛的程度比較高,如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那句話。)

約翰十四23-24: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愛不是口頭的,乃是願意在生活中處處留心遵守耶穌的道;父和耶穌的愛使神願意與人同住而不嫌棄。)

羅馬九13: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又是比較,不是一般的可以同時給兩人的那種愛。)

加拉太二20:他(神的兒子)是愛我,為我捨己。(神的愛描述為替人捨己的愛。)

至於phileo的喜愛,誰說只是描寫人的?也描寫父神對基督的愛。“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約翰五20);還有“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父出來的”(約翰十六27),倒也不能證明其熱烈的程度就低於agapao。

聖經是用當時的人可以明白的話寫下來的,我們如果仔細觀察“愛”的前後文,就可以略略領會神對我們的愛是深刻的、不止息的、樂意為之獻身犧牲的那種愛。

Monday, October 15, 2012

聖經的靈意註解

我剛剛信主的時候,帶領我接受主的那位姐妹使用很多靈意解經。近年來在教會聼道,似乎大多數牧師,至少我所在的教會,都不怎麽用靈意解釋了,乃比較側重字面意思帶來的教訓。偶然聽見靈義解釋—稱爲預表,感覺還是滿鮮明的。許多聖經的靈意解釋其實算不得解經,應該算是一種應用:把經文的字句應用在某個方面作出屬靈的教導。打開查經資料大全,比如創世記,裏面每一節經文都平行列出不同來源的解釋,其中包括不少我曾經很熟悉的靈意註解。

創三7:(亞當夏娃)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靈意註解:無花果樹,是天然存在的東西;編,是指人自己的努力;葉子,和裙子,均象徵人的行為。

創三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靈意註解:天起了涼風,暗示因著人的犯罪墮落,破壞了神與人之間那溫暖、和睦的關係。

創三15:我(耶和華神)又要叫你(蛇)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蛇)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靈意註解:女人的後裔,豫表基督耶穌為童女所生。要傷你的頭,指主在地上已給予魔鬼致命傷,你要傷他的腳跟,指魔鬼頂多只能殺死主的肉身,卻不能阻止祂的復活。

創三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靈意註解:荊棘和蒺藜,是受咒詛的表號;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戴荊棘冠冕,表明祂擔當了罪惡的咒詛。

創三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靈意註解:皮子,是從牲畜身上取下來的,意即必須有犧牲為他們流血、捨命,所以豫表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人若信祂,就得以穿上公義的衣裳。

創三24:(耶和華)於是把他(亞當)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靈意註解:亞當與生命的源頭(生命樹)隔絕,這就是“死”的意思。基路伯,象徵神的榮耀;火燄,象徵神的聖潔;劍,象徵神的公義。本節指出:人必須先滿足神榮耀、聖潔和公義的要求,才能親近神,享受祂的生命。

不知道您讀這些靈意解釋時感覺如何。也許您早已熟悉某些教義,雖然很難和那些尚未信主的朋友解釋得清楚,反正您信。耶和華神怎樣用皮子作出衣服來給亞當夏娃穿?祂難道用一把鉄的或鋼的尖刀去殺?可能不像我們腦子裏想的鮮血淋漓呢,怎知是豫表了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我現在可沒那麽有把握了。不過,有的朋友因爲亞當夏娃的皮子衣服而感恩不已,因爲上帝畢竟後來為我們捨了祂獨生的兒子,是應該的。生活中有不少事都能勾起我們對基督救贖的感恩,何況讀創世故事,飲水思源呢。

靈意解釋絕非一無可取,它甚至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夏娃和蛇的對話的確意味深長,關鍵是那條蛇不是普通的上帝所造的生物,乃是魔鬼的化身,或者說是被魔鬼利用?而魔鬼的後裔又代表了誰呢?恐怕是我們生活中間常常會遇到的某些人哩,至少可以說他們是被魔鬼利用。至於其它那些象徵,涼風啊,基路伯、火焰、劍等等,您不了解那些象徵,或者認爲它們象徵其它的東西,問題都不大。您說呢?

Friday, October 12, 2012

小先知書中的上帝怒氣

我搜索了小先知書中的“怒”字,要看上帝對人的罪如何發怒。我一共找到34節經文中含有“怒”字。第一處是何西阿書五章10節: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不守約),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如水一般。點擊那個希伯來字查看,發現那個忿怒ebrah是非同一般的怒氣,它有時翻譯成震怒,有時翻譯成烈怒,有時是憤恨,有時形容成火。整個舊約中一共有34處經文用ebrah來形容神或者人的怒氣,其中有6處在小先知書中。我要看看每一處的ebrah是什麽原因,什麽對象。

何五10提到的是猶大的首領不守約,前後文指責他們帶領百姓在伯特利拜金牛犢,好像行淫亂一樣可恥,皆因對自己的主不忠心。--這使我想到上帝非常非常地介意祂曾藉著摩西和以色列立約這件事,認真的程度看來遠遠超過我們人平時隨便發咒起誓,其實卻不怎麽太當囘事兒的處世關係。

何西阿書十三章10-11節:你曾求我說:給我立王和首領。現在你的王在哪裡呢?治理你的在哪裡呢?讓他在你所有的城中拯救你吧!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ebrah中將王廢去。--這句話中的第一個怒氣af是個很常用的怒,鼻孔和臉也是這個字,我猜想這怒氣是把人臉都氣歪,以致氣哼哼的那種愤怒不滿。上帝提說歷史往事:你當初不要我作你們的王,求一位不教導律法典章的王,現在你們將看到,我要在烈怒中將你們的王廢去!原因?從前後文看還是拜巴力、拜偶像、拜牛犢,唯獨忘記自己的主。儘管摩西有明確的教導,“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以色列選擇的是飽足之後徹底的故意背叛。

阿摩司書一章11節的ebrah是責備以東,他們對以色列民的永懷忿怒。哈巴谷書三章8節是一句問話:耶和華啊,你乘在馬上,坐在得勝的車上,豈是不喜悅江河、向江河發怒氣、向洋海發憤恨ebrah嗎?前後文的回答似乎是:耶和華雖大刀闊斧有能量,祂向以色列眾支派所起的誓都是可信的,必報復巴比倫,拯救子民。沒錯以色列民因爲叛逆被交在外邦人手裏受了整治,但正如大衛所唱的:祂的怒氣(af)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卅5)。

另外兩處提到上帝怒氣的經文是在西番雅書一章15-18節:那日是(上帝)忿怒ebrah的日子,是急難困苦的日子,是荒廢淒涼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日子,是吹角吶喊的日子,要攻擊堅固城和高大的城樓。我必使災禍臨到人身上,使他們行走如同瞎眼的,因為得罪了我。他們的血必倒出如灰塵;他們的肉必拋棄如糞土。當耶和華發怒ebrah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祂的忿怒如火必燒滅全地,毀滅這地的一切居民,而且大大毀滅。這段話裏的“他們”是誰呢?好像是所有的人,還有動物:“我必從地上除滅萬類”(一2)。不過,後面緊跟著一段呼籲人尋求耶和華的話:“世上遵守耶和華典章的謙卑人哪,你們都當尋求耶和華!當尋求公義謙卑,或者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可以隱藏起來”(二3)。可見上帝在末日也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否則後面(第二章)的話就不必講了。所有的人都犯了罪,但在末後上帝忿怒的日子,凡遵守耶和華典章、謙卑尋求祂的人還是得救。

除了6處ebrah,小先知書中翻譯成上帝怒氣的af有16節經文,諸如我的怒氣向拜牛犢的人發作(何八5);我必在怒氣和憤怒中向那不聽從的列國施報(彌五15);祂發烈怒誰能擔當得起呢(鴻一6);你發怒氣責打列國(哈三12);我已定意…將我的惱怒---就是我的烈怒都傾在(列邦)身上(番三8);我(耶和華)的怒氣向牧人(統轄的外邦首領)发作(亞十3)等等。我們看到上帝發怒的對象除了何西阿書是拜牛犢的百姓,大都是欺壓祂子民的“列國”。事實上,12卷小先知書中,俄巴底亞書是針對以東,約拿、那鴻書是針對亞述,哈巴谷書是針對巴比倫,阿摩司書是針對列邦國,但把以色列作了單獨處理,特別地作一番檢察、囑咐、責備,阿摩司書足顯上帝格外的仁慈。約珥書的信息是給以色列民,但主要不是指責他們的罪過,乃是鼓勵他們在蝗災面前恆切尋求主,包括反省悔改。

另外,有不少af是在否定句裏,一共7次: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毀滅以法蓮,何十一9);我的怒氣向他們消轉(何十四4);耶和華你們的神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珥二13,拿四2,鴻一3);或許神轉意不向我們發烈怒也未可知(拿三9);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彌七18)?

縂的說來,上帝的忿怒在小先知書中並非泛泛地針對所有人的“罪性”,乃是嚴重地被祂的子民冒犯(諸如去拜異教的偶像或神),或為民中受欺壓的的人大發義怒,或被外邦的兇惡敵人激怒,宣告祂必報復。我們的神是極其注重關係的神!

Tuesday, October 9, 2012

天堂:死而復活的見證

Don Piper是一位浸信會的牧師,他寫了一本書《90分鐘在天堂》,詳細講述他車禍身亡90分鐘,以及後來漫長痛苦康復的經歷。我一口氣讀下來的是英文版。以前這類瀕死經歷的見證資料我讀過一些,這次令我印象最深的有兩條:

在天堂他遇見許多已經過世的熟人來熱情迎接他,看見許多鮮明美麗的景色,聼見無數的榮耀詩歌同時不停地在唱,全部都是和諧的讚美旋律。很多古舊的、新鮮的詩歌都是在教會常唱的,但是Don 回憶起來,天上歌聲中沒有“古舊的十字架”或“釘痕的手”那一類頌讚耶穌死或犧牲的歌,也沒有一首憂傷的歌,全部歌曲都是歡呼基督、讚美萬王之王的。這很有意思。

第二條是他回到地上(生還),完全是因爲地上人的禱告,人家不要他死去。可是極度的長期的疼痛,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康復到像正常人,懷疑別人的安慰和鼓勵,懷念天堂的美好,令他很憂鬱,他多麽盼望能夠離開世界回到天上。Don 一度放棄堅持治療下去的希望。他雖然知道所有醫護人員的盡力和好意,知道一切來看望他的人的關切,他卻拒絕別人一切小恩小惠的幫助。後來被一位牧師朋友責備,說他表現太差,拒人於千里之外,不給人機會來為他禱告和幫助他。於是Don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努力邁出不習慣的一步:牢記朋友的忠告,接受幫助!結果他發現,每一次願意接受人家幫助的時候,都能從對方臉上看到特別的笑容和光彩煥發出來,好像在說“真的?我可以幫助這個”?

下面是一段帶有中文字幕的Don的見證。


Saturday, October 6, 2012

說說聖經無誤的教義

聖經的原稿無誤不等於抄本無誤,更不等於譯本無誤吧?因爲無論你多麽用心,抄寫、翻譯的過程都是人的操作,因而是會出錯的。我自己是個翻譯英文的人,每次閲讀自己的翻譯都不免要再加修改,從來沒有100%的把握認爲自己翻譯得無誤。我這還是能夠隨時地問作者哩,翻譯聖經的人遇到不清楚的字句只能猜測而譯。“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那句話我認爲和合本的翻譯有誤,應該翻譯成“從施洗約翰的日子到現在,天國遭到瘋狂的抵擋,強者以暴力攻取它”,可能比較接近原意。另外一個讓譯者感到原稿不清楚的例子是詩篇六十篇4節。我們寫文章其實也是一樣,總是修改,總是發現這裡那裡不夠清楚。

按照Olson的《基督教神學思想史》,正統的新教神學有個特色,就是採用經院哲學手法,格外強調聖經是逐字默示的。十七世紀的神學家Francis Turretin相信默示過程是用超自然的方式,使作者從聖靈逐字聽寫完成的,所以毫無錯誤。他認爲舊約希伯來文的每一點一划的元音(注音)都是屬天的默示,成爲歷史上令人嘖嘖稱奇的笑談。因爲在Turretin的時代,學者們已經知道希伯來聖經本來沒有元音,是馬索拉學士(一群猶太學者)後來爲了防止聖經的内容和含義不至於含糊,才為經文加上了元音,新教的經院神學家們於是主張馬索拉版本就是聖經默示的無誤版本,它無需借助更早期的抄本來更正。我以前很少考慮啓示的細節,看看歷史不禁要思考一下。神要向我們啓示的信息一定沒有錯誤,但祂是透過會出錯的人來寫的呀。

Turretin 的經院新教正統成爲神學培訓的基礎,十九世紀在大有影響力的普林斯頓神學院培訓出大批的長老會牧師。Turretin 拉丁文的系統神學成爲所有學生的必讀,許多教授和學生不僅把它看為唯一正確的神學,還是唯一正確的新教教義。一代號稱“普林斯頓學派”的佼佼學者把Turretin的經院正統思想翻譯成英文,搬到美國為下一個世紀興起的基要主義打下了基礎。

Charles Hodge出身長老會傳統的家庭,信奉西敏斯特信條及其簡短教義問答的程度僅次於聖經。他從普林斯頓神學院畢業,然後回到歐洲在各大學進修。Hodge聼各種自由派神學的講演,看到他們的弱點和自己所承傳的新教正統的長處,又選擇了理德的蘇格蘭常識現實派道德哲學作爲普林斯頓派合適的哲學基礎,組織了一套嚴謹的保守的改革宗神學。雖然他否認聖經作者只是機械式地把靈感寫下來,他還是堅持聖經每個字都是絕對可靠、沒有錯誤的。有人拿幾處聖經中無法排除的discrepancies給他看,反對聖經無誤的説法,他也迂回承認聖經有這種問題,但是認爲“不能構成否認聖經無誤的條件”,而且“基督徒大可以把這些反對的聲音踩在腳下”。忽略實際問題。

Hodge將聖經的權威提升到基督教神學歷無前例的重要角色,是早期的改教家所沒有倡導的,比如路德肯定不贊同。Hodge的教義系統表達方式很武斷,如果有人表示異議或根本不同意,都會被視爲旁門左道,甚至是離經叛道。據説這位普林斯頓教授退休前曾說,他很滿意在他任内學校沒有人發展或教授任何新的神學觀念,因爲他與其他的普林斯頓教授們都認爲神學的主要目的就是確保維護“一次所交付的真道”,即維護新教的正統神學,避免任何新的神學思想與實驗。

教義至上,這對聖經其它各個學科的研究有幫助?當然,現在的普林斯頓神學院已經不那麽保守啦,現任的院長還倡導宗教之間的對話哩。不過聖經無誤仍然是個不開的壺。前次里程寫了厚厚一本《聖經的權威》,洋洋600多頁,可是裏面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東西。他說神的默示不是機械的聽寫,但是聖靈引導各位作者都寫出無誤的話來,因爲有誤的字句不能表達出無誤的概念,又因爲聖經的概念無誤,所以他們寫的字句一定是無誤。好像是環形推理吧?教義正確,老生常談,可能面對現實就捅馬蜂窩,不能回答大家的實際問題,何必寫這本書?我認爲神的靈借著一個人、一件事、一本書向我説話,指教我,與這個人、這件事、這本書是否印刷無誤是不同的兩碼事。

我曾寫過一篇什麽是聖經無誤的博客,介紹了Erickson教授的解釋和建議,認爲他說得不錯,請參考。

Wednesday, October 3, 2012

“新觀”與舊觀何必衝突

你研讀聖經,發現作者的意思與你一貫所相信的某個教義有衝突怎麽辦?比如前次我注意到弟兄犯“不至於死的罪”的説辭,不禁好奇,我們一直以爲所有的罪,若不是信耶穌都會讓人下地獄,哪裏還會有所謂不至於死的罪呢?可是約翰叫我們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要為他們禱告祈求(約翰一書五章)。另外一次我注意到耶穌批評法利賽人“將無罪的當做有罪的”,心裏就想,耶穌不認爲世界上人人都是罪人嗎?但是他顯然批評法利賽人沒有憐憫,不關心人的需要,拿律法大棒打人,過於留意人人“犯罪”的問題。這展示了上帝的什麽屬性呢?和系統神學教材中歸納得好像不一樣。

另一個例子是關於代罰理論,耶穌到底是贖罪祭還是掛在木頭上受到上帝的咒詛呢?摩西律法從來沒有把贖罪祭的祭牲描述為受咒詛或替罪人死。

我曾寫過“經文解釋與教義系統”一文。最近看見有人攻擊“保羅新觀”(NPP),他們顯然發現那個所謂的“新觀”不合我們新教的傳統教義,於是想要再發揮一下。華人教會比較少的人知道什麽是NPP,而那些攻擊的人似乎也沒有人願意花時間解說NPP到底是什麽,就為它扣上了“自由主義神學”的大帽子,理由無非是不合某宗派的傳統經典教義吧。其實NPP已經更新換代幾次了,各位所謂支持NPP的聖經學者們意見也不盡一致,而他們中間並沒有一個死黨在那裏維護自己的正確性,因爲聖經神學關注的是歷史發現,而不太關注研究結果是否合乎某派教義。我手上有一本Francis Watson寫的《Beyond The New Perspective》,他最初發表的NPP論著受到很多人稱讚,人家接續他的綫索繼續研究聖經中所表達的神學思想,而他自己研究二十年以後,反倒對當初想法有所保留了。

NPP的因信稱義觀參考了歷史上一世紀猶太教思想的研究,認爲稱義的意思其實就是接納外邦人為神的子民,單單因爲他們相信和接受基督/彌賽亞是世界上真正的王,不因爲他們守摩西律法。這個理解何必與路德的個人因信得救觀互相對立?路德是中世紀歐洲的非猶太人嘛,他發現大家當時普遍接受的努力修道、克服自己罪性方能得救的觀念是錯誤的,神就使用他發起一場全面革新,不僅新教蓬勃,天主教也作了相應的調整,這是很好的事。但如果路德的後人都堅持戴某些一成不變的眼鏡看與自己不同的認識和思想,認爲任何“新鮮”的意見都是危險的、甚至看他人為異端,那就大可不必了。

John Piper牧師曾經著書駁斥N.T. Wright博士的“新鮮觀點”,我作過其書評介紹,您可以參考。我不大了解別人的各種“新觀”,只看了Wright博士的解釋,認爲還是很有道理的。有人請Wright 把Piper的因信稱義觀作歸納,來與自己對保羅的解讀作比較。賴特說,

第一,他的稱義觀比Piper的稱義觀寬廣。保羅的文化處境所期待的是上帝對亞伯拉罕之約的應驗,達到了救贖人類的目的,而Piper不提亞伯拉罕之約。

第二,Wright的稱義是純法庭宣判為有理的那種“義”,而Piper的稱義還涉及某種基督個人道德的“義”也歸給信徒。連J. I. Packer都承認保羅沒有說過。

第三,Wright把稱義理解為末世性的,也就是說,稱義既是以色列長久等候的實現,又是將來審判時可以指望得到的榮耀。而Piper可能覺得稱義僅僅是能夠一次在信徒身上完成實現的。

第四,Wright說稱義是給所有那些“在基督裏”的人(全體),而Piper強調的重心是“基督的義”歸算給信徒個人。沒錯按照羅馬書六章,基督的死和復活是要歸算在信徒身上,但是Wright說Piper的講解法卻有些誤導。最後,Piper認爲人單單透過基督稱義,未來審判那日和現在都是一樣的,而Wright卻仔細注意到,保羅認爲將來的稱義是取決於聖靈重生的生命,即現在因信稱義的人一生要如何信靠。

Wright認爲不講聖靈繼續做工是改革宗因信稱義觀的主要弱點。Wright的原文訪談内容可以點擊這裡閲讀。

理論上恐怕沒有人否認研讀聖經可以得到新鮮的神學亮光和見識,但實際上凡是“新”的東西在一段時期内都要遭到懷疑,甚至盲目地排斥。過分注重自己宗派的信仰傳統,不仔細讀聖經,用傳統來定是非,就剝奪了自己學習聖經、讓聖靈創意做工的可能性,我們還到哪裏去看見主那“新鮮活潑有功效”的道呢?不如以不同視角為互相補充,完善自己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