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9, 2015

幫助流浪的人歸家

今天與幾位白人弟兄姊妹到聖荷西一家長老會參加一個座談會,專門討論如何幫助那些在街頭睡覺的人。原來Santa Clara有個新的五年計畫,要降低無家可歸的人口。研究和計算表明,花錢補貼和供應他們住房,比花錢管理他們的街頭生活便宜很多。給他們送肥皂、襪子、飯食還是小事,生病住院或進監獄其實最後都是政府出錢的。

這些無家可歸的人怎麼會落到這地步的呢?根據一份調查報告,將近三分之一的流浪者是因為失業、以致無法租房的人,20%是因為吸毒或酗酒,15%是因為離婚或分居,13%是和家人吵架被趕出家門,7%是因為家庭暴力離家,有7%有精神疾患...很多人淪落街頭都有多個原因,比如失業是還有別的原因。

據說聖荷西是全美流浪人口比率最高的地區,從2003年政府和一些非牟利組織就試圖開始幫助那些人,2005年有個10年計畫,後來又有其他的規劃,現在終於知道甚麼方法有用,甚麼方法不行。新的五年規劃是建立在這些基礎之上的,目標是不讓一人住在街頭。

這個計劃希望達到的協作範疇包括,房屋建造業主、政府福利、房屋申請機構、警察、社工、業主協會、醫院、精神病院、醫生、教會信眾、就業培訓、環保部門、私人慈善基金會、教育部門、以及普通的房屋出租人士。--看,基督徒可以在裡面發揮一份力量吧?

幫助流浪的人,就要先給他們安排住的地方,然後提供他們所需要的各種幫助。這套計畫若想要成功,關鍵有下面幾個因素:

首先要增加他們住房的穩定性。政府補貼他們租房,他們只需要繳很少的錢,但有不少人住不久,不是因為收入不夠、被房東趕出來,就是出現別的問題。你不能責怪這些房東,他們把房子租給其他的人,租金有時會高很多呢,聯邦政府的Section 8補貼怎麼也跟不上房地產的增長速度的。

其次他們大多都有很大的心理創傷,瞧不起自己、破罐子破摔,有了住處也當作臨時,不信自己真能重新站立起來,其中還一些有精神疾患無法就醫。他們需要很多這方面的幫助,教會是否能幫忙啊?

另外,他們因為有吸毒和酗酒的問題,生活品質很差,必須從根本上幫助他們改善。還有,他們需要每天多參加一些有意義的活動,比如做點簡單工作或鍛鍊身體?我看穿得整齊乾淨,請他們幫忙保持某些街區的清潔就很好。

這些人還需要彼此支持鼓勵,互相做見證,給一些人有作領袖幫助別人的機會,減少流浪者的社會隔離和孤獨狀態。兩周前在一家商店停車場的出口,我看見一個人手裡提著紙袋,和一個看上去是流浪漢的人搭話,兩人談了不短的時間,又說又笑。我希望那位流浪漢得到幫助,以後不在那裡閒坐。其實聖荷西設有電話熱線,也有電郵,你報告了所關注的流浪人士地點,就會有人去找他們,介紹有用的資源給他們,讓他們不再流浪。

怎麼樣?你們的教會歡迎流浪漢星期天去拜訪,給他們設立一個小組,讓他們有地方洗澡和吃飯,邀請他們參加各種活動嗎?如果每個教會都能多幾人願意提供租房服務,或支持幾個新近安家的人,對社會不是個愛心見證嗎?流浪漢中的亞裔面孔很少,也許我們因為文化和面子的緣故,在照顧親友方面做得比較好。但是,在解決社會問題方面幫一把,華人教會在財力物力方面應該還是能夠多貢獻一份的。你如果住在Santa Clara County這一區,也許可以為這個計劃作點貢獻

Monday, October 26, 2015

耶穌和門徒最後的晚餐

耶穌和他的門徒吃最後的晚餐,那是猶太人逾越節的筵席(Seder)嗎?我們一般都以為如此。

按照馬可福音,耶穌和門徒最後的晚餐,是在「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如果那天他們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那麼到了晚上,他們吃的當然是猶太人傳統逾越節的Seder了。

逾越節的來歷記在出埃及記12章,正月14日黃昏的時候要宰好羊羔,日落後吃。猶太人的日子是從晚上日落後算為一天的開始,所以逾越節是從第15日正式開始,用一周時間來記念神領他們離開埃及的事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人們在逾越節期間都要到耶路撒冷,去朝聖和過節,歷代誌記載了希西家時代和約西亞時代,人們守逾越節的情景。

後來這Seder越來越變得禮儀化,有餅和酒,有唱詩,有靠臥式的餐席(和達芬奇名畫所展示的桌凳不同),正如耶穌和門徒最後的晚餐。在Seder過程中要講論所吃食物的象徵性意義,所以耶穌用他自己即將面臨的死,講解了餅和酒的意義。--福音書中的這些描寫都很像是Seder。

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學者,經過研究,開始懷疑耶穌和門徒所吃的不是逾越節的Seder。雖然馬太、馬可、路加都強烈支持他們吃逾越節晚餐的說法(馬太和路加在寫作時可能參考了馬可福音),約翰福音卻把耶穌釘十字架的日子定在預備逾越節筵席那天。如此,耶穌就成了逾越節所殺的羔羊,他和門徒在頭一晚所吃的筵席就不可能是逾越節的Seder。

到底是約翰福音說得是,還是三部符類福音說得是?波士頓大學的Jonathan Klawans教授指出,如果說耶穌和門徒吃的最後晚餐是逾越節的晚餐,那麼耶穌的受審,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把他釘十字架,豈不是都發生在猶太人的逾越節期間?這是不可思議的,他們根本沒有在守猶太人的律法嘛。也許事實如此,福音書的作者故意指出這點,來說明那些猶太教的領袖很不像話?但這樣描寫是比較讓聽者難以置信的,而且作者似乎並不知道這有問題。

也許我們認為是逾越節晚餐特徵的酒、餅等等,就是典型的猶太人晚餐,其中並沒有提到吃烤的或煮的羔羊啊。

Friday, October 23, 2015

福音派的女神學家

去年11月份,我參加了在聖地牙哥舉行的ETS(福音派神學學會)年會。與會的女性很少,有人告訴我,連同作展銷的姊妹和陪同丈夫前往參加的妻子一起,女性只占了7%--這是包括了所有的教授和學生ETS成員。這可能是因為學會的大多數人都相信女人不宜教導吧,叫做男女互補派,但個家學會其實並沒有一條正式的信仰告白,說女人不可教導和作領袖。

雖然遞交文章和講演的人中也有一些女性,ETS的核心領袖集團中卻沒有女性,學會的刊物也沒有女編輯。另外,黑人很少,至少沒有講演的。亞裔男性發表講演的倒有好幾位,但比起講演場次的總數來還是很少。

我很少在講座上發問或發表意見,又沒有參加他們的餐會,所以很少和別人有甚麼溝通,加上是住在附近一家比較便宜的旅館,沒有住在昂貴的大會酒店,所以幾乎沒有結識甚麼人。但是我本人倒沒有覺得作為女性在那裏不受歡迎。

但是有個主張服事主應該男女平等的組織,Christians for Biblical Equality(CBE)事先聯絡了我,在會議期間對我作了一次訪談調查。他們那次一共訪談了三十幾人,包括幾位ETS的領袖。歸納出來的報告終於寄來了,讀別人的故事和意見,很實在也很有趣。不妨在這裏分享一點。

不少人顯然因為會場中女性太少這件事很敏感。沒有受到不尊重—這恐怕就算是最正面的經歷了,有的本以為自己大概不會受到歡迎。有位單身的女教授在另一個學會很活躍,她每次都順便參加ETS的年會,因為安排在同一個地方,時間不衝突。結果她常常都被ETS的男士問:「你先生在哪裡任教?」她如果和另一位男士站在那裡說話,有些人進來搭話,他們似乎就假定她是妻子,對她的姓名連問都不問!

另一位女教授,帶著名牌,別人一看就知道她是教授。但不知是因為穿著太漂亮還是甚麼,別人就是不和她搭話,裝作沒看見她。也許很多男士們沒有太太隨行,覺得和女人說話不方便?我這人不介意別人不和我搭話,可是假如一個女教授或女院長到哪裡去,學生和同事不和她搭話能表示尊敬她?

一位教授描述說,她總是不知該不該和別人搭話,因為作為女性,不太覺得自己真正屬於這裡,而在另一個學會--聖經文學學會(SBL),就沒有這種感覺。--你又不好見人就問他對女人教導是甚麼觀點,萬一他覺得你不該跂身神學家雲集的地方,那還不如不理會他。為了安全起見,還是不交談為好?嗯,在沒把握得到接納的時候,不主動和別人說話是明智的。因為的確有人受到不客氣的對待,僅僅因為是女性,或因在男女平等服事方面有不同意見。

有位黑人女教授很氣憤,有一次她只想和旁邊一個人談談聽完講演之後的想法,卻好幾次被對方告知他是已婚。她說這人可能不習慣和女同事討論問題還是怎麼,和你談起話來不把你當作神學界的同行,而把你當作不相干的女人。

ETS的執行委員都是男的,都是白人。這不知道是否有意安排的,但有人指出,她為女兒挑選大學的時候,如果校務委員會中沒有女性,她夫婦就認定那所學校對女兒不安全。ETS的大會講員也很少是女的,莫非女性在神學界就是不擅長?但我們知道女神學家和聖經研究教授不少,著書立論的也不少。如果ETS有個官方立場,相信女人必須作輔助的角色,他們怎麼沒有女人輔助呢?

這些人一提起女神學家的工作和研究內容,就要回到女人能不能教導,或她們可以在哪裡教導的議題上,你就要重新說明那些人家不耐煩面對、卻早已說過了的解經問題,多累啊。

本文內容取自CBE的實習研究,Emily寫的訪談調查,閱讀全文內容請點擊A Question Mark Over My Head

Tuesday, October 20, 2015

井邊的女人:她不是淫婦

約翰福音四章: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

單憑耶穌這句話,我們對這位撒瑪利亞女人有甚麼了解?有人根據我們現在的高離婚率情形,得出結論說,這女人可能是水性楊花、見一個愛一個那種人,她見到另一位喜歡的男人,就和原來的丈夫提出離婚,如此五次,遇見耶穌時正和第六個同居。於是就這樣傳開了...

仔細想想,恐怕不對呢。你怎知她前面的丈夫不是死掉、離棄她、虐待她、淫亂或是別的甚麼原因呢?約翰沒說,我們可以猜測,但別那麼確定。今天我看到Wheaton大學一位女教授的分析文章,很有道理。Lynn Cohick教授根據現在我們對耶穌時代和中東文化背景的了解,給我們刻劃出一個很實際的女人—有過五個丈夫是件不尋常的事,但她大概不是個淫婦。

婚姻在古代中東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對於女人。希臘人和羅馬人不實行一夫多妻制,但是寡居和再婚兩三次還是比較常見的事,因為那時的人死亡率比較高。也許因為還沒有發明紙張,會認字寫字的人也不多,當時沒有結婚證書,唯一的婚姻法律文件就是嫁妝清單,列出新娘帶到婆家的各種資產財物。Cohick教授說,丈夫可以使用那錢作任何事,賺錢也歸他,但若離婚,就要把嫁妝全部歸還。但若為妻子淫亂而離婚,丈夫就不必歸還嫁妝。另外,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有這樣的嫁妝協議,有的甚至也沒有婚禮,男女雙方只要「set up house together」就表示結婚「成家」了。

至於離婚,Cohick教授說,女人無法主動提出離婚,她們若要離婚,必須找個男的家人幫忙協商,嫁妝才能要得回來。離婚也不是甚麼羞恥的事,除非是為了淫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來看看耶穌在雅各井旁邊遇到的撒瑪利亞女人。

有人分析說,這女人中午出來打水,可能是故意躲避別人,因為多數人都是早晨或晚上打水。但是約翰並沒有說她那天中午出來打水的原因,咱們其實並不能假定她早晚沒有出來打水,或假定她是不願見人。事實上,當她發現耶穌的話不尋常時,就立即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找人,告訴他們「這人把我所作的一切都說出來,莫非他就是基督?」

眾人顯然都認識這個女人,而且似乎並沒有為她「素來所做的一切事」瞧不起她。他們聽見她的見證就相信她,出城來看耶穌,甚至邀請耶穌在他們那裏住下,民族隔閡全部打破,耶穌和門徒不是住在撒瑪利亞人的家裡,就是住在他們開的客棧。

如果這個女人不是個性亂交的人,她怎會被五個丈夫離棄呢?Cohick教授說,未必是被休五次。如果她是個眾所週知淫亂的人,既沒有錢,又沒有名,恐怕就沒有另一個男人敢娶她了。

莫非因為不孕?那要時隔很久才會知道,而且如果曾為不孕被休,在那個社會中恐怕就盡人皆知了,哪裡還會有另一個男人再來嘗試和她結婚生子呢?那個年月可沒有單為愛情結婚這種事。

剩下最可能的情況,就是這女人很不幸,遇到好幾次丈夫死亡的事件。前面提過,那時疾病和受傷的死亡率比較高,或者她嫁的男人已經是老弱病殘,結婚的目的只是得到一時生活起居的照顧,這樣的情形甚至到現在還有,那麼這女人「素來所行的事」就包括了給人養老送終。

那麼,這位不幸的女人還有甚麼特色呢?她知道彌賽亞要來!她不是一個忙於生活壓力,對宗教和政治不聞不問的人。或許正因為她的困境,所以非常盼望彌賽亞來呢!只有彌賽亞王能解救。

但由於她是撒瑪利亞人,不屬於猶太人群體,所以我想她很不尋常。撒瑪利亞人只抄傳摩西五經,沒有先知書和詩篇可讀吧?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又沒有往來,她卻從哪裡知道關於彌賽亞要來呢?耶穌遇見她,真不是偶然呢。我曾寫過一篇筆記,記下這位撒瑪利亞女人信主的過程並未包括悔罪,但她信了耶穌是彌賽亞王,還邀請別人來信,這最重要!

Sunday, October 18, 2015

劉易斯對「代罰」救贖論的理解

昨天在網上搜索資料,又來到一位朋友的博客站。他引述了兩段英國知名作家和護教家,劉易斯Mere Christianity中的英文原話,指出我們的福音派基督徒朋友很喜歡C.S. Lewis,可是人家未必贊同你的基要主義神學,比如那個代罰的救贖理論。

我不免好奇起來—咱們中國人讀的C.S. Lewis中文翻譯,是否表達得不那麼忠實於英文原話呢?記得前次就偶然發現Roger E. Olson教授寫的基督教神學歷史教科書,翻成中文時是面目全非的,貶抑的標題變為熱情褒揚等等。當然,那次我只看標題,沒有細讀內容,這次我要把列出來的劉易斯英文原話和中文翻譯互相對照一下。

中文譯本在網上找到了,譯者似乎是一位中國大陸的基督徒。Mere Christianity是比較難譯的,但這位譯者在繁忙的工作之餘,花了半年時間抽空譯出了《返璞归真》一書,無私地、不具名地放在網上。然而正如我所猜測的,有些地方翻得不好。

比如我遇到的這段劉易斯介紹救贖論的話,你讀中文版還以為劉易斯接受和宣傳代罰的神學呢。但讀英文就很清楚:起初他以為信主必須接受代罰理論,後來發現代罰理論,以及各種救贖理論,並不是基督信仰的重點。基督徒所信的重點是一個救贖結果:耶穌的死讓人能夠與父神和好了,並開始一份新的關係。至於這結果是如何達成?不重要!

英文Mere Christianity卷二, 第4章:Now before I became a Christian I was under the impression that the first thing Christians had to believe was one particular theory as to what the point of this dying was. According to that theory God wanted to punish men for having deserted and joined the Great Rebel, but Christ volunteered to be punished instead, and so God let us off. Now I admit that even this theory does not seem to me quite so immoral and so silly as it used to; but that is not the point I want to make. What I came to see later on was that neither this theory nor any other is Christianity. The central Christian belief is that Christ’s death has somehow put us right with God and given us a fresh start. Theories as to how it did this are another matter. A good many different theories have been held as to how it works; what all Christians are agreed on is that it does work.

我對這段話的翻譯:

我在成為基督徒之前,還以為作基督徒最重要的是必須要相信某個特別的理論,即解釋基督的死是甚麼道理。按照那個理論,神要懲罰人背離祂、加入了那「大叛亂」的罪,但基督卻自願受了懲罰,於是神就放了我們。我承認不知道怎麼,這個理論我現在看,沒有像當初看上去那麼不道德和愚蠢了,但這不是我在這裏要說明的。我要說的主要是:我後來發現,這個理論解釋不是基督信仰,別的理論解釋也不是基督信仰。基督徒所信的重點是:基督的死反正是讓人與上帝和好了,從而給了我們一個新的開始。至於那究竟是怎麼回事並不重要,有很多理論去解釋,但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意,基督的死讓人與上帝和好了。

你看,劉易斯所信的救贖論不是基督替人受懲罰。但是那位中文翻譯者顯然相信代罰的神學,他把「基督的死」隨隨便便翻成「基督的替死」,因為他不知道這兩種說法可能是有區別的。下面是《返璞归真》中的這一段:

我接受基督信仰前,总以为做基督徒首先得相信耶稣为什么要死的道理。这个道理说,人类背弃了上帝,加入了那个由魔鬼带头的"大叛乱",所以上帝要惩罚我们,但耶稣基督甘心代替我们受此刑罚,上帝因而宽恕了我们。我得承认,我过去总觉得这番道理不道德,不合情 ;现在听来,却少了这种感觉。不过,这方面的话不是我要在这里说的。我要说的是,后来我明白到,基督信仰讲的既不是这番道理,也不是别的,基督信仰的中心是:因着基督耶稣的替死,我们恢复了与上帝的正常关系,与上帝和好,有了一个从头来过的机会。至于怎样做到这点,自有一番理论,而且这种理论也不少。但基督徒都同意一点,基督的死的确能让我们与上帝和好。

但聖經上從來沒有提過「替死」,無論哪個版本都沒有,替死是中世紀的神學發揮。相反,使徒們都把耶穌的十字架之死描述為災禍,是猶太人用不公義的手段,藉羅馬人的手處死一個清白的人,但神把他復活了!詳細說明可參考去年復活節的信息,「為我們的罪而死」是甚麼意思一文。

後面還有一段話,詳細解釋劉易斯對所謂「代罰」的理解。讀後就發現,劉易斯所理解的paying the penalty顯然不是耶穌替代受罰,而是耶穌為我們償付代價。翻譯過來本來應該是這樣的:

…各種救贖理論的解釋,有的值得一看。

其中一種理論大多數人都聽過,我前面也提到過—就是我們被神饒恕,是因為基督自願替我們受了懲罰的解釋。乍看,這是個很愚蠢的理論:如果神準備饒恕我們,那祂到底為甚麼不直接饒恕呢?反倒去懲罰一個無辜的人,那到底有甚麼道理呢?如果從警察/法庭的意義上,我一點都看不出道理。但另一方面,假如你講的是一筆債務,那麼一個有錢的人替另一個沒有錢的人付款,那就講得通。所以,假如你的「paying the penalty」(償付代價)不是在受懲罰的意義上, 而是在比較廣義的「承擔後果」或「賠償付帳」的意義上,那當然就講得通,而且還是個挺普遍的經歷—一個人落入困境,害一位仁慈的朋友要大費周折和金錢才幫他擺脫。


Paying the penalty的字面意思是償付罰金,網上的中文版把它翻成「受罰」是不恰當的,因為劉易斯明明說,理解為受懲罰是根本講不通的。而且譯者還很不嚴謹,在翻譯的時候自行加了「死罪」和「更生」等等解釋,和前面那段話的翻譯風格相比,似乎不是同一人:

这是大多数人都听到过的,我也在前面提到过。这就是说,基督甘愿替我们受这刑罚,使我们得脱死罪、获更生。从表面看,这个理论很好笑,上帝若要赦免我们,他可以干脆一声命令,赦免了事,何须花这么大的力气?为什么反要把一个无罪的人拿来受罚?你若用警察惩罚小偷的观点来看这件事,会看不出其中的干坤。可是,假如换一个角度,从实务的观点来想,例如一个人有钱,一个人没有钱,有钱的肯替没钱的还债,这就讲得通,而且非常通。又如果"受罚"的意思内不指担当刑罚,而是指"承担费用"或者"代交赎金",那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英文原文列在這裏,給你自己對比:The one most people have heard is the one I mentioned before—the one about our being let off because Christ has volunteered to bear a punishment instead of us. Now on the face of it that is a very silly theory. If God was prepared to let us off, why on earth did He not do so? And what possible point could there be in punishing an innocent person instead? None at all that I can see, if you are thinking of punishment in the police-court sense. On the other hand, if you think of a debt, there is plenty of point in a person who has some assets paying it on behalf of someone who has not. Or if you take ‘paying the penalty’, not in the sense of being punished, but in the more general sense of ‘standing the racket’ or ‘footing the bill’, then, of course, it is a matter of common experience that, when one person has got himself into a hole, the trouble of getting him out usually falls on a kind friend.

除了最後那句說明「不會有問題」的話,可能是因譯者不瞭解其中的慣用語而略過未翻,前面劉易斯的what possible point could there be…? None at all that I can see這種斬釘截鐵、否定代罰的話也沒有翻出來,只用一個模模糊糊沒有主語的「會看不出其中的乾坤」就一筆帶過,沒有忠實表達出英文的原意。

Thursday, October 15, 2015

擺脫屬靈盲點的五步曲

這個題目我覺得挺有趣,翻譯過來分享一下。如果你覺得自己已有最正確的屬靈知識,不可能再被糾正,這篇算是一個提醒。每人一定都有盲點,若想要擺脫屬靈的盲點,

第一,承認你自己的觀點不完美。沒有人能夠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每個人的信心從某方面看都有問題。但是我們自己看不見,所以叫作盲點。

第二,經常進行自我檢查,有意從其它各種視角審核一下,用你所看到的和你所相信的神作比較。當批評別人時,開頭要說「也許這裡有甚麼東西我不太瞭解…」。

第三,留意突然退堂的問題。你們正在思考和談論某話題,忽然你不想說甚麼了,這時就要注意,你可能在逃避某個本來你應該看得更清楚的問題。

第四,訪問專家,有時只有專家會看出你的問題。或許是牧師,或許是某個你信得過、有經驗的人,會用愛心和你說誠實話。不要只尋求一定會贊同你意見的人。

第五,戴上矯正鏡片,借用別人的視角來檢查自己對生活的態度和意見。結交能向你說實話的朋友,信心和見證的道路自己走會很艱難。

本文取自Patheos論壇,Bill Blankschaen的文章。當然,有些人聽見不贊同的聲音就發火。他們等於天天訓練別人不要對他報實情、說實話,這等人難得交到益友,聽見忠言。你猜問題根源是甚麼?缺乏安全感。越是如此,盲點肯定越多,也越難擺脫。

Monday, October 12, 2015

一個「致意黑人權力」的歷史鏡頭

1968年在墨西哥舉行的奧林匹克運動會,200米短跑項目,奪得金牌和銅牌的是兩位美國黑人,拿銀牌的卻是一位澳大利亞白人。這兩位黑人故意選擇赤腳上台領獎牌,而且故意帶了黑手套,胸前別著在奧林匹克特別作宣傳用的人權徽章。在美國國歌奏響的時候,他倆一起高舉戴著黑手套的拳頭,低下頭來。

根據介紹,這個姿勢向全世界宣告,他們為爭取美國黑人民權而戰,而這個爭戰是有犧牲、非常不容易的--那年積極爭取黑人民權的牧師馬丁路德金被刺殺,積極促進黑人民權的美國司法部長肯尼迪(RFK)也被刺殺。

這是個歷史性的鏡頭,人們恐怕都沒有注意到那個澳大利亞白人Peter Norman,他胸前也別了一個同樣的徽章,表示支持黑人的平等人權!當時在他本國澳大利亞,也有嚴格的種族隔離政策,人們上街遊行,反對制定限制有色人種移民的政策和歧視土著的法律。Norman為此回國後是付了很大代價的。

他怎麼會佩戴美國的奧運人權徽章呢?那兩位美國黑人運動員,Tommie Smith和John Carlos,問Norman是否相信人權,他回答「信」。又問他是否信神,Norman一直都在救世軍服務,回答說他堅信神。二人知道,在體育場領獎台擺那個姿態意義非常重大,遠超過他們的運動成績,Norman回答說,我會和你們站在一起。

所佩戴的那個奧運人權徽章表示運動員支持爭取人人平等的鬥爭;二人決定脫掉鞋子領獎,代表黑人所面臨的貧困生活條件;黑手套是當時著名的黑豹黨標記,表示他們支持反法西斯主義和爭取黑人解放的革命運動。但上台之前,他倆發現只有一副黑手套,Norman建議他倆一人戴一只,Smith和Carlos照辦了。但是Norman又說,我信你們所信,你們還有多一枚徽章給我嗎?我也要表示支持你們的事業。

Smith當時吃了一驚,心想這個澳大利亞人是誰呀,他贏了銀牌,領回家不就行了?不過他回答說,他沒有多餘的徽章。當時正好有個美國划船隊的白人運動員在場,Paul Hoffman是推動黑人平權運動的積極分子,他一聽見當即把自己僅有的一枚徽章送給Norman。三人就這麼上去領獎了,以無聲的抗議姿勢,給世界留下了這個著名的歷史鏡頭。若不是因為奧林匹克金牌和銅牌,當時的美國非裔人權運動情形恐怕決不會被國際媒體報導,因為國際奧運會有個不談政治的原則。

美國的運動員代表團的領隊,據說是受到了從國際奧委會來的壓力,當下發誓要讓這些運動員吃不了兜著走。Smith和Carlos立即被吊銷美國奧運隊員資格,從奧運村趕出去,而Hoffman也被指控為同謀。回到本國,兩位跑得最快的世界運動員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甚至遇到死的威嚇。

Norman呢?儘管保持了良好的參賽資格,四年之後在德國舉行奧運會,澳大利亞卻剝奪了他的參賽機會,他的200米短跑紀錄在澳大利亞至今還沒有人打破。澳大利亞對他和他的家人很排斥,讓他找不到工作。有一陣子作體育教師,偶爾在一家肉店打工,後來因為受傷,感染了壞疽,最後導致憂鬱症甚至酗酒。

多年來Norman只有一個機會救他自己:他被邀請譴責那兩位美國黑人運動員所擺的姿勢,這樣就可以換取組織上的寬恕,加入澳大利亞奧運委員會,找到一份穩定工作,並參與2000年在澳大利亞舉行奧運會的籌備,不再遭排斥。但Norman仍然不肯。--這位澳大利亞歷史上最偉大的短跑運動員,最後連在本國舉行的奧運會都沒有被邀請參加。

後來還是美國前往澳大利亞參賽的運動代表團聽說了Norman的消息,邀請他來參加一位黑人短跑冠軍Michael Johnson的慶生會。Johnson認為Norman是一位榜樣和英雄。

2006 年,Norman忽然死於突發的心臟病,他的國家如此對待他,當時還沒有道歉。Smith和Carlos都去參加他的葬禮,為他護柩,把他當作英雄來送行,因為他倆從1968年起就把Norman當作朋友了。

Carlos說,Norman是孤單的戰士,他是奉人權的名所獻上的一只羔羊。Smith解釋說,Norman為他的抉擇付了代價。那決不單單是個站在我們一邊的簡單姿勢,那是他的鬥爭。一個白人,一個澳大利亞人,和兩個黑人一起,在得勝獲獎的時刻站出來支持平等,都是為了人權的名義。

到了2012年,澳大利亞國會才通過一個提案,正式向Peter Norman道歉,重新把他寫入歷史:正式承認Peter Norman在領獎台上佩戴一枚奧林匹克人權徽章是勇敢無畏的,表示了同「致意黑人權力」的非裔美國運動員團結一致;為1972年不派他參加奧運會,向當時有資格參賽的Peter Norman道歉; Peter Norman在致力於種族平等事業上扮演了堅強勇敢的角色,澳大利亞為這一遲到的承認而道歉。

時間證明這兩位黑人所支持的事業是正義的。如今在他們的母校San Jose State University矗立了一座「致意黑人權力」(Black Power salute)的紀念雕像,雕像中Norman的位置卻空著,因為Norman說,讓學生們誰都可以站在他那個位置,一樣舉起拳來,照相留念吧。

有色人種的平權勝利真是得來不易。更多細節和照片、視頻,請看Griot雜誌的英文White Man in That Photo全文。

Saturday, October 10, 2015

幾個福音名詞的解釋

有些名詞,我們基督徒都當作早已明白其意思,並以為未信的朋友們也自然知道,其實是未必的,因為我們所理解的意思未必正確。下面這些名詞解釋取自賴特博士的通俗解經系列,你若認為不正確,就應對經文和字義加以研究,說出道理。

神蹟:聖經中一些舊約的先知,比如以利亞和以利沙,還有耶穌,都行了不少顯出莫大能力的事蹟,最顯著的是醫治。福音把這些事蹟稱為「大能的事跡」、徵兆、或奇蹟。我們把這些叫作「神蹟」,是因為相信這些事都是神從外部干預了這世界的正常運作體系,按規律和原理發生的事通常不叫神跡。但是按照聖經,神的臨在是平常的,祂維持和供應萬有。所以,我們所見的一切其實都是神的大能作為,我們特別把其中關乎神拯救人的某些作為視為神蹟。耶穌在百姓眼前所行的一切奇蹟,都特別說明他就是那位要來拯救的彌賽亞。

比喻:從舊約開始,先知和教師就使用各種講故事的技巧,來承載一些具挑戰性的信息給人。這些故事有時是異像和解釋,比如但以理傳遞了不少信息。耶穌用比喻給人解釋了不少神國度的異像,要打破人們原有的世界觀。耶穌講的故事把神的國度描繪成正在發生的事,而不僅僅是個永恆未來的真理,如此他的聽眾就可以進入故事裡,參與角色和創造自己的故事。耶穌也解釋了一些舊約中的異像/比喻,重述神給以色列的先知性信息。

彌賽亞/基督:希伯來原文「彌賽亞」字面意思是「受膏者」,先知、祭司、君王都可以是受膏的人,所以是個頭銜。這字翻成希臘文就是「基督」。在教會初期,「基督」是個頭銜,後來逐漸成為稱呼耶穌的專有名字。猶太人用「彌賽亞」專指將要來的一位王,他應該是大衛的真傳後代,要坐在大衛的寶座上,耶和華要透過他把審判帶到世界上,特別是要救以色列脫離異教仇敵的手。大家對彌賽亞的期望並不統一,聖經中對彌賽亞的理念,一般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打敗以色列的敵人;二、重建或潔淨聖殿。死海古卷中提到兩個彌賽亞,一個是祭司,一個是君王。初代的基督徒相信耶穌是彌賽亞,不是因為他被釘十字架(死了說明他不是彌賽亞),而是因為相信神讓他從死裡復活、勝過了死亡和仇敵。

人子:在希伯來文和亞蘭文中,「人子」就是普通的人,沒有甚麼特別。晚期的猶太教中有時用它作為自稱,表示「我」,或「像我的人」。在新約中,這字常和但以理書七章13節中駕著天雲、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的人子聯繫起來,表示受過一段時期的苦難和責難之後被平反、得到君尊權柄者。雖然但以理書七章有解釋,說人子就是「至高者的聖民」,但到了第一世紀,一些猶太人已經把這位人子理解為神應許要來的彌賽亞。耶穌用人子來暗示他將遭到拒絕和受難,但最後終要被澄清和得到權柄。

生命/魂/靈:古人對於人作為獨特的受造物有許多不同的觀點。有些人,包括許多猶太人,相信完全的人既有外面的身體,也有裡面的靈魂。另外還有不少人受柏拉圖(主前四世紀)哲學的影響,相信人的魂(psyche)最重要,身體是敗壞的,人到死時才能快樂脫離身體的牢籠。但Psyche在新約中的用法常常是在猶太人的思想框架內,代表「生命」或「真我」,並沒有柏拉圖的身體、靈魂互相對立的二元論思想。猶太人的「復活」觀念一定包括身體的復活,同時,人的內在經歷和悟性也被稱為「靈」。

天國/神國:最好理解為以色列的神--耶和華作王掌權的統治,正如幾首詩篇所歌頌和先知所預言的。因為耶和華是創造萬物的神,祂最終作王總要涉及修理被罪惡破壞的世界,特別是要將以色列從她敵人的手中救出來。在耶穌時代,「神的國」成為一個革命性的口號。耶穌自己宣告神的國到來,實際上按他不同的計畫和天命,重新界定了眾人對神國的期望。他邀請人「進入」神的國,就是召喚人來跟隨自己,看久候的神國是已經開始。耶穌的「神國降臨」不是一次性的完成,乃是分為階段--他自己在世傳道是一階段,死而復活是另一階段,最後完善又是一個階段等等。馬太說的天國就是神國,因為猶太人小心避免說「神」字。天國不是一個地方,乃是神藉著耶穌和他所做成的工在地上作王。

外邦人:猶太人把世人分為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兩群。非猶太人就是「外邦人」goyim,這字含有拜偶像的貶意。雖然很多猶太人和外邦人建立了良好的關係,正式說來猶太人還是禁忌和外邦人通婚等等。和goyim對應的希臘字ethne是列國的意思。保羅所從事的最重要神學辯論,就是堅持外邦人接受了主耶穌,即使沒有受割禮成為猶太人,也是完全的立約成員,被神稱義了

Wednesday, October 7, 2015

書介:Borderline

這本書的副標題是Reflections on War, Sex, and Church,是一位天主教弟兄Stan Goff,作為花了二十幾年親身經歷戰爭的老兵,寫的反思。我從一份雜誌上看見這本書的書評,就決定買來讀。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是一種很嚴重的心理問題,主要症狀是情緒不穩定,忽然發怒、忽然害怕等等。不知作者是否想用BPD來形容歷史上教會對女人的態度?

在亞馬遜網站上,這本書的讀者評論很好,今年2月份才出爐的新書,將近500頁厚厚一本,已有4位讀者讀完並發表評論,他們一致給了5顆星的優秀評語。美國人可能通常認為留鬍鬚、喝啤酒很有男人氣概,Goff提醒我們,那不是主耶穌的福音故事塑造出來的形象,而是男性爭戰和制服故事塑造出來的。

書的開場白翻譯成中文:我要給你講一些故事,但我需要一點理論、一點哲學、一些框架和模式,一點文化批判,好給你講故事中的故事。敘事神學告訴我們,基督徒是個「由故事來塑造的群體story-formed community」。如果故事能夠塑造人,那我們就必須留意所有寫給我們的故事,特別是那些在基督故事之前就已經塑造了我們的故事,因為那些故事可能攔阻我們充分地參與基督的故事。

不知不覺被生活故事塑造出來的東西作「價值觀」。由於罪惡的環境,我們可能有不少價值觀是不健康的,但沒有意識到而已。一位讀者說,男人氣概(masculinity)和戰爭的關係、和對待女人的方式,這就是Goff希望給我們講的故事中的故事。他用自傳的文學體裁,把war和gender這兩個故事交叉在一起,展現了一個基督徒女權和平主義的教會異像。

每個文化中的「男人氣概」可能不太相同,但是大都少不了一個爭勝好鬥的特徵,所以戰爭自古以來都是男人的事。佔有和統治女人是個聽來很古舊的男權主義價值觀,但似乎是個教會從來沒有正式批判過的價值觀。不僅沒有批判過,還推波助瀾地在壓制女性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

根據一位讀者的總結,Borderline這本書提出兩個問題。第一,為甚麼基督徒一向都那麼好戰?第二,為甚麼基督徒男人到現在還諷刺、管轄、排斥女人的領袖地位、和高高在她們之上?據說這兩個問題是有聯繫的,必須一起回答。

為了回答這兩個問題,Goff並排提供了兩個歷史的系譜(genealogy)來講他的故事。一個系譜給出教會和戰爭的關係,另一個系譜列出教會和性別的關係,讓讀者自己去鑑查,從最早的基督教成為國教開始,到啟蒙時代的歐洲,再花不少筆墨寫美國歷史,包括作者自己參加過的越南戰爭等等,說明教會無數次地讓自己背離了拿撒勒人耶穌的教導。

所以,對於基督徒來說,特別是西方的基督徒,特別是西方的白人基督徒男人,這是一種集體的自傳,是很不美好、但必須面對的自傳,因為所暴露出來的價值觀到現在,還在繼續決定人如何去生活。

歷史上,不用說盡人皆知、令人難堪的十字軍東征,歐洲15世紀至18世紀風行一時的獵殺「女巫」既殘忍、又下流,我們大多沒有聽說過--那時暗中誣告一個女人是女巫,置她於死地非常容易,不必核實,抓來嚴刑逼供就行,不能說不是男性暴力的一種,禍首也是教會!(英國牛津大學的歷史教授Lyndal Roper寫的Witch Craze這本書已被翻成中文。)

書中問了一個接一個的問題,有的回答了,是男權社會中扭曲的性觀,許多沒有回答,值得反思。色情和暴力的關係恐怕從來都是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教會(羅馬大公教會和宗教改革後的新教都一樣)除了認罪,恐怕沒有別的公義可言。

Roper教授閱讀她所能找到的審問女巫紀錄,以為裡面主要是承認和魔鬼性交,或參加撒旦的儀式之類,那些的確有,但根本不是主要的。她驚訝地發現那些「女巫」被審問,主要圍繞著不生孩子,沒有奶了,嬰孩生病或死亡,或她們坐月子的房間等等,至於喜愛肉體的樂趣之類的罪過,連問都不問。--搞不好那些「獵殺女巫」的行動都是出於迷信懼怕甚麼的心理吧?

也許Goff說對了,好戰和恨惡女人就是同一種動力的兩個方面。

Sunday, October 4, 2015

白大褂儀式:學生的誓言

美國不少和醫學有關的專科學院,都在新生入學時舉行一個宣誓儀式。除了受勉勵,要宣誓持守醫德,還發一件白大掛,比執業醫生穿的白大掛要短,上面有學生名字,表明是擔有光榮責任的學生。所以,這個儀式也叫作白大褂儀式。

今年小女兒剛剛進入一所視光學院受訓,我和先生都去參加她的白大褂儀式。我覺得新生的誓言很基本,也很重要,表明了美國醫學界服務社會的高尚理念。下面我把他們宣讀的誓言翻譯過來。

經過充分思考,我自願地、鄭重地保證:

我必認真、專心地從事驗光技藝和科學的學習,以致最終能夠盡我的最大能力執業。

我必以身作則,堅持和提倡我所選專業的最高標準、道德、和高尚理想,並要努力維護和榮耀這一驗光醫生的學位。

我必帶著關注、愛心,並尊重應有的人權,對前來尋醫者提供專業的護理。

我必把治療和照顧患者置於尋求私利之上,竭力不使任何人缺乏適當照顧。

患者交付給我的所有私密資料,我必當作有幸保存。

我必充分誠實地勸告我所照顧的一切患者,努力恢復、維持和加強他們的視力和身體保健。
(很重要的醫德,每治好一位就少一位患者!)

我必持續不斷地努力擴展知識和技巧,讓我的患者受益於最新的有效視力保健技術。

為了患者的好處,也為了人類知識和福利的進步,我必真誠無私地和其他同學、其他的專業人員分享信息。

我作為一個人類公民,也作為一個視光學生,我必盡我的最大努力來服務我的社區、我的國家。

我在此認真委身,必堅定履行這一誓約和義務。


中國的醫生現在狀況如何我不敢說,社會似乎敬重他們不夠,但20年前大多也很有責任感。

Thursday, October 1, 2015

血月與末世預言

今年中秋恰巧是「超級月亮」、月全食、和血月同時發生,大家都駕車到空曠處去看月出,可惜天邊有一大片云擋住,只好失望而歸。後來我只看到從云後出現的大月亮,已進入偏食,很快地跨過天空,在上方成為滿月。

可能是因為「血月」的發生(現在能夠計算出現的準確時間和觀看到的地區),有人預言2015年10月是世界末日,或者有甚麼大災難要發生。為甚麼呢?因為聖經好幾次提到月亮變紅,這兩年間一共要發生四次血月,又恰巧落在猶太人的假日。

啟示錄六章,拔摩島的約翰在異像中看見血月,舊約先知約珥也提到,「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人們會看見血月。約珥的話在五旬節被彼得引述,來說明方言現象,是因為末世已經開始臨到了。

把啟示錄當作對未來事情的預言,這是幾種解釋中的一個途徑,也叫作千禧年主義的解釋。有不少人寫小說、編電影,在基要派的信徒中市場很大,我自己有一段時間也滿相信的。但現在看看,千禧年主義的神學不是沒有問題。

為甚麼說這是迷惑人,Benjamin L. Corey總結了好幾條理由。在此分享,你自己判斷他說的是否也有一些道理。

首先,千禧年主義的解釋,無論是「災前被提」還是「災後被提」,不是把啟示錄當作寫給第一世紀小亞細亞七個教會的安慰勉勵信件,而是當作寫給我們現代人的。其中反覆說,日子近了,「我必快來」等等,現在的人究竟應該如何理解仍然是個問題。

其次,主後70年耶路撒冷淪陷,聖殿被羅馬帝國毀掉,對於當時的猶太人來說就是末日來臨一樣的大事。考慮到啟示錄中許多象徵性語言,怎知月亮變紅不是用來形容當時人害怕的心情?所以啟示錄中的異象恐怕至少在某種意義上已經實現。

第三,耶穌在馬太廿四章提到的末日預兆,聖殿「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不被拆毀」等等,顯然是指聖殿被毀事件的預兆,所以未必是給我們的預兆。當然,堅持千禧年主義的人認為,預言可以雙重應驗,所以約翰的異象仍然可以解釋未來,主耶穌畢竟還沒有再來嘛。

另外,千禧年主義的解釋大多把現在的以色列國和聖經中的以色列當作一碼事,這卻可以劃個問號。最後,根據星象計算未來是否好像占星術?用某種超自然的方法來想方設法預見未來,上帝喜悅我們如此做,或是會認為可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