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 2012

從阿摩司書看神的仁慈公義屬性

我發現很多時候,不知道爲什麽,我們基督徒讀聖經非常不仔細。我們讀從一段經文中讀一個皮毛,抓住兩個字眼,其它的信息,甚至是最重要的信息,就統統過濾掉了。典型的一個例子是利未記中大祭司袍子上的鈴鐺作何用途。我聽見不止一、兩位牧師解釋說,那鈴鐺是給在至聖所外面的人聼動靜的,可是聖經明明說那鈴鐺的響聲是耶和華自己要聼的,人不相信罷了。

關於上帝追討罪孽的信息也是一樣,恐怕是我們作過濾處理以後剩下的印象。阿摩司書常常被牧師們總結概括為上帝斥責選民和宣告審判的書卷,其中雖有以色列未來復興的應許,甚至這些應許已經實現,但仍然好像不是主要的信息。我去年曾經仔細閲讀阿摩司書,研究了“追討”那個字的原文,發現阿摩司書中的“追討”應該理解為察看和教訓。昨天聼見一篇講道,引用阿摩司書五章18-24節來解釋上帝必須刑罰罪惡的屬性,不免又仔細看了看。

這卷書是南國猶大的先知阿摩司跑到北國以色列去宣告的信息。那時以色列還算繁榮,人們也敬拜耶和華,只是有錢有勢的人欺壓窮人、屈枉正直,社會不公的情形嚴重,賄賂成風。結果我看到的是神的仁慈和憐憫屬性,祂太在乎那些受欺壓的人啦!

18-24節: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
那日黑暗沒有光明(此處是個交叉對偶結構)
    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一個接一個的危機)
    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形容人倒黴的日子)
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嗎?不是幽暗毫無光輝嗎?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這是耶和華的哀歌,“不悅納”是祂對子民最強烈的呼喊!下句話24節點出了原因。)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巴不得你們彰顯出公平和公義,因爲你們的神是公平和公義的神!)

單從這段話,我們看到上帝的憤怒,不悅納以色列民,卻沒有指明原因,連“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的意思都不清楚。從已有的神學觀念,我們也許可以假定“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就是形容上帝賞善罰惡的行動。但看前後文上帝所指責的社會不公平現象,我們應該按照字面理解為上帝希望以色列人除去那些不公平現象,建立公道的社會風貌。其實,前面有一段話清楚解釋了上帝憤怒的原因:

10節: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憎惡那說正直話的。(誰在公共場合責備人?誰說正直的話?先知?也許還有其他人,顯然上帝並非譴責所有的人。祂不是抽象地談論人人内心都有一個“罪性”,而是具體明確地描述了人們之間的關係問題:在以色列民所居住的城鎮,社會缺乏正義!)

11節: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 (上帝在乎那些不起眼的“貧民”,恐怕不是因爲他們沒有過犯,而是因爲他們受到欺負。他們必須向債主繳納租金,可是被人趁機敲竹杠,只好忍氣吞聲,因爲沒有地方可告,沒有人會替他們主持公道。)

12節: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等大。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上帝眼中極大的罪惡,就是公然苦待義人、枉屈窮乏人。可見上帝不僅假定民中有義人,而且在摩西律法中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苦待義人是枉法的(請參見出埃及記23章8節。所謂義人大概不是沒有過犯的人,而是那些在法庭上本來有理,卻無法賄賂法官的人,我猜想他們拼命呼求耶和華。)

13節:通達人(the prudent)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因為時勢真惡。(情形糟糕到一個地步,很多人見到不義的事情都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不敢站出來主持公道。我們對這種情形從未體驗過嗎?明哲保身的人肯定不對,可在這裡上帝不是要追究他們的過錯。)

14節: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我們應該把這話當真嗎?上帝要求祂的子民求善不求惡,這個同在的要求條件難道太過分嗎?經過許多世紀的教導,上帝多麽希望子民所建立的道德環境不是那麽險惡!)

15節:要嫉惡如仇,喜愛良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重復地說,要在公共場所秉公行義。行義意思在此大概不是懲罰誰,乃是讓公正的道德風尚發揚光大。)

16-23節:(為了所說到的這一切罪惡,我要降下刑罰!你們這些號稱敬虔拜主的人哪,難道你們看不到自己的所作所爲和你們供獻的祭物是多麽不相稱嗎!我有一萬個理由不聼你們!悲哀啊,悲哀!)

24節: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根據前文所控缺乏公道的情形,上帝指望社會有公平和公義湧現出來,因爲上帝自己的秉性是公平和公義!)

如此看來,阿摩司五章的這首哀歌,深刻地描畫出上帝的仁慈和公義。多少人把上帝的公義看為可怕,但祂並不是指望每個人都有完美的道德行爲,但大家在彼此相處中追求公平和良善的道義是起碼的、毫不過份的要求。上帝太在乎那些受欺壓的“窮乏人”啦!出乎我們許多人的意料之外。肯定不是因爲那些人沒有過犯,但他們向祂一呼求,上帝就不僅稱他們為義人,還為他們大發義怒!我怎麽早沒有看出來祂那憐憫的心腸呢?因爲我自己沒有理解到那種愛!

2 comments:

  1. 很多时候我们传的福音信息被代罚教义染得变色,因为我们所描绘的神这样说:You have broken the law because it is impossible to keep it, and so you must have broken it. And because you cannot keep this impossible to keep law you will be charged with death because "the penalty for sin is death" and those are just the rules. God must have blood because the law requires it; there must be a penalty paid. The only payment that would have been enough is sacrificing someone who was the "perfect law-keeper", someone who could live a perfect life without sin. So God decided to kill his own Son on the cross to appease his legal need for blood. Now that Jesus has been sacrificed God is no longer mad at us for not doing what we can't do anyway, so we can now come and live with him forever - as long as we are grateful to him for his "mercy" to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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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mos 5 fully describes God's mercy and compassion towards the poor and the oppressed, and His anger towards the oppressors. This passage is not to say He is angry with everybody because they have a sinful nature, that's completely off the point Amos tried to m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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