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4, 2012

代罰理論的律法主義特色

我在上帝注重關係還是注重行爲那篇文章裏曾經指出,比較起來,上帝是更注重關係的。可惜那個代罰的教義(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完全從律法主義原則出發,把上帝主要描繪成對人不完美的行爲忿怒定罪,判所有人到永遠的地獄受刑罰。PST把聖經中所描述上帝對祂仇敵的忿怒應用在所有人身上,好像祂不是愛世人,倒是因他們的行爲不完美而忿怒的大法官,施行一套沒有人實際能夠做到的律法,任你怎樣求饒,決不白白赦免。我已經仔細看了神學家舉出的支持PST的不少經文,到目前爲止尚未能夠信服地說,耶穌的門徒能夠了解代罰觀念,新約使徒傳揚的是上帝忿怒已得滿足、信徒不必下地獄的福音。

保羅說“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意思並非摩西律法的角色是壞的,把每個人都送到地獄。他是說我們不能自由來到神面前敬拜事奉,必須不斷地尋找贖罪祭獻上,方能成全律法。是贖罪祭的需要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3-26),耶穌為我們指出設立律法的初衷--信靠上帝好像亞伯拉罕,也為我們一次性地成全了律法,因爲他自己成爲我們的挽回祭。保羅說福音就是“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轄制你們),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福音所展示的上帝是愛,不是忿怒。聖經明文說沒有什麽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我們可以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我們怎麽偏偏還是要相信罪仍然能夠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呢?這算不算是不信?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常常會聽到人說,“可我是個好人啊”,我們就典型地回答說,“您沒有說過謊話嗎”?“哦,說過,誰沒有說過謊呀”?“所以上帝認爲您注定要去地獄”。“啊,好可怕”!“您現在跟著我作這個決志的禱告吧”...。

上面的對話有些誇張,卻不算失真。說過一個假話,偷過一塊餅乾,為這種事您必須下地獄,好多人相信如此,可這是聖經上的話?保羅卻反復強調,上帝不要求我們借著守全律法的好表現來到祂面前,我們必須借著信任的關係來到祂面前。那個哲學上的代罰教義與福音信息是直接衝突的,很奇怪我怎麽早沒有看出來--太相信神學家們啦,自己不動腦筋。

我們把贖罪祭和代罰搞混了,贖罪祭提供不潔淨的人一條道路到上帝面前,而代罰則是摩西律法明令禁止的不公平行爲。

1 comment:

  1. 今天读到代上十六章22节:不可难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恶待我的先知...

    又在33-34节说:林中的树木都要在耶和华面前欢呼,因为他来要审判全地。应当称谢耶和华,因他本为善,他的慈爱永远长存。35节教导百姓要向神求救。

    ...谁能欢呼?没有说百姓必须没有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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