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22, 2015

耶利米書的文學體裁和結構

本部分主要是把Word Biblical Commentary的介紹用中文總結出來。

耶利米書是一部很難分段和觀察結構的一卷書。因為它簡直不算是書,而像是一個文集。它既不是按時間順序從頭寫到尾,又不遵循某種邏輯或內部發展的線索。Craigie博士說這卷書好像一個選集的選集。一般編選集的人會用標題注腳等等給讀者提供一些閱讀指南,耶利米書中卻很少給人這類幫助。而且,讀者也很難看出書卷各部份之間這樣編排的理由。

單看經文本身,能看出整卷是由好幾部份組成的。比如25章1-14節這一段非常像是前面那些預言集的結論,有和第一章的一些字眼首尾相呼應的現象 。然而現存的文本在這段後面還跟著許多章。第二個例子是卅章1-2節,耶和華要耶利米把祂說過的話寫在書上,好像是另一卷書的開場介紹一樣,這部份從卅章至卅三章,是關於回歸和復興的應許,與前後的內容並不相干。第三個例子是四十六章1節,耶和華論到列國的話,是下面一個預言選集的標題。

同樣,如果上面是大的書卷結構輪廓,每個卷之內還可找出類似的小的選集,小的選集之內還包含了各種類型的材料和話語集。傳統上,耶利米書有三種主要的文學體裁:詩歌形式的聖言,故事敘述,和非詩歌形式的演講。還有些話是詩歌,但不是神的話,不屬於上述的三類。

卅六章記載了先知口授他的文士巴錄,把耶和華所說的話寫在書卷上。當那書卷被約雅敬王燒掉之後,他又再寫一卷,並且加添了許多相仿的話。我們不知道這個故事提到的卷中內容是哪一部份,很可能包含在1-25章中,但我們知道後來又加了不少內容。

一般WBC的各卷都會先介紹整卷的結構大綱,但鑒於上述情況,Craigie博士沒有假定他知道耶利米書的成書過程。讀者只能在各詳細釋經部份看到各部份的小結構。我們現在看到的耶利米書恐怕很晚才有現在的文學形式,Craigie說要麼是在耶利米晚年,要麼在他去世後。而且整個成書過程顯然有許多階段的收集編排,卅六章所記的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階段,而且約雅敬王燒掉的未必是第一稿。我們沒有充分的資料準確地了解寫作和編輯過程,但我們可以小心來試圖了解耶利米書是如何達到目前這個形式的。

還有一個難題:耶利米書的最後形式是MT版本還是LXX版本呢?兩個版本有不同的文學編排。在昆蘭古卷中,這兩個版本的原型都保留了。我們想要分析最終書卷形式的結構!WBC耶利米書是1980年代寫的,死海古卷的研究尚未全面展開,現在很多古卷內容都數字化了,經文鑑別研究工作突飛猛進,很多專家都同意, LXX是比較早期留下來的文學版本翻譯。

耶利米先知接受神的啟示,向同時代的猶大百姓宣講,第一次肯定是口傳。Craigie說,我們不知道同時是否也寫下來了?如果寫了,是在講演之前還是講演之後寫的?30年之後,我們現在了解到古時的口傳認知的環境 ,那些故事情節,比如卅六章燒書重寫的事件,肯定是事後寫的,先知宣講的信息也肯定是後寫下來的。可能是事後馬上寫的,也可能是過了很久以後才寫下來,但耶利米肯定不像現代人,要先寫稿,再照著稿子讀。

先知的信息本身也是個問題:有些部份是詩歌體裁,有些不是。我們不確定耶利米發言是否就用兩種模式,有時吟詩、有時敘述?或是這兩種文學體裁只是反映出記錄信息的方式不同?也許先知就是根據信息的不同,講演時選擇吟詩或敘述。但也可能他只是敘述,巴錄寫下信息時用了詩歌體裁,畢竟詩歌可能比較容易背記和流傳。但有些學者主張詩歌才是真正的來自神、有權威的話語,敘述體裁的信息可能只是後來的應用和解釋,比如被擄到巴比倫時期的宣講信息。

這些都有可能。但我們可以想到,文字形式細節並不真的影響信息的權威性。如果我們只考究文字的準確性,那麼就只好去推測口傳與文字的精準差異,誰寫下來,書寫時間與口傳時間的距離有多少,以及寫作的目的是甚麼等等,與信息在當時聽者耳中的權威性恐怕沒有太大的關係。

讓我們假定耶利米書中詩歌形式的聖言都是真實的,很多學者都比較同意以這個假設為起點。關於敘述形式的講章,意見就不那麼一致了,巴錄自己的手筆特性發揮了多少?更嚴肅的問題是,來自後面傳統的成份有多少?學者們爭論得很激烈。

1970年有位學者E. W. Nicholson研究了這個問題,在<向被擄的百姓宣道>一書中主張,所有敘述體裁的先知信息,都是向被擄百姓宣講耶利米,後來又加入耶利米書的部份 ,但有其他比較保守的學者不同意,他們對聖言文體的不同提出了其它解釋。J. V. M. Sturdy認為敘述的聖言講道部份是耶利米的一些門徒寫的,滿有說服力。Sturdy的結論挑戰了所有那些假定耶利米書的晚期編寫是用了「申命記歷史語言」的說法 ,包括Nicholson的主張。有位學者H. Weipper證明說,耶利米書用的就是主前第六世紀時期的敘述語言,語言特點是耶利米時代典型的,先知既說詩歌又敘述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

以上是兩種不同的假設,書卷本身的資料不大看得出來。無論是保守派的觀點還是自由派的觀點,Graigie認為大家都是用的假設。無論是敘述式的聖言,還是詩歌式的聖言,傳統上都是耶利米所宣講的,傳統是講得通的,而後期編加的假設則包括了大量的自由臆測,經文根據並不充分。

因為以上原因,另外幾個問題也不清楚,都必須利用假設:耶利米書寫作編排的目的是甚麼?它是甚麼時候寫成現在形式(MT或LXX)的?在哪裡成書?等等。結論是:耶利米書的結構分析是很主觀的,各家說法都有一定的理由,可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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