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各種聖經古抄本有小小不然的差異,都不怎麼太影響字句的意思。抄寫嘛,難免出錯,聖經的權威不是基於抄寫無誤,更不是基於翻譯無誤。
不過,偶然也有那些異文表達了完全不同的思想。這裡有一個例子,馬可福音一章:有一個痲瘋病人來求耶穌…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
然而我們找到幾份古抄本,說耶穌不是「動了慈心」,而是「感到了憤怒」,才伸手醫治了那人。本文內容取自聖經考古協會的網站的一篇文章。
1998年,德國Kurt Aland的經文鑑別權威著作記著說,只有兩份希臘文手抄本(還有幾份早期的拉丁抄本)寫著耶穌的「憤怒」。後來有另一位學者去研究,發現那兩份手抄本中的一份,既沒有寫憤怒,也沒有寫慈心--那位抄寫的文士乾脆把這個字忽略了。
僅存的另一份寫著「憤怒」字樣的希臘手抄本,是第五世紀的伯撒古抄本(Codex Bezae)。現在,問你一個問題:假如你是文士,面前擺著一卷福音書,上面寫的是「耶穌感到了憤怒,就伸手」醫治了那個痲瘋病人,你會不會懷疑那是個錯誤的抄寫?恐怕會,因為你聽見的故事都說是「耶穌動了慈心」,而且祂在那個場合應該是動慈心,而不是動怒。
早期的文士也同樣。他們把口傳寫下來的時候,是為了誦讀方便,不是為自己的權威,而且文字的權威遠不及信息的權威。福音所傳的是上帝的仁慈眷顧和拯救,讀成「憤怒」就聽來不對頭,所以被修改恐怕也是必然的。誰說這不可能是聖靈的工作呢?
事實上,從經文考證學的研究,學者們發現聖經中有不少這類有意訂正的例子,你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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