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2, 2025

關於「為義受迫害」的誤譯

馬太福音5章10節: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是耶穌所教導的「第八福」。後面跟著還做了說明,11-12節:人若因我辱罵你們,迫害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要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很多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迫害他們。

不過,有一位名叫David Bivin的以色列聖經學者指出,這句話翻譯得不對,希臘原文dioko的意思是「追趕/追求」。凡懂希伯來文的人都知道,希伯來字radaf有雙意思:追求/追趕和迫害/逼迫。這很可能引起了誤譯,因為寫希臘聖經文稿的文士都懂希伯來文,可能也操希伯來式的希臘文。

Bivin博士還說,翻成「義」的那個希臘名詞dikaiosune,其實翻成「救恩」或「救贖」比較準確。所以,耶穌後面所說的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意思是求上帝的拯救--尋找失喪的人永遠是上帝優先考慮的價值。

所以,耶穌第八福的意思應該是「追求得救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我特別查看一下信望愛聖經資源網站,那節經句中的這個動詞的確是過去式的主動語態,所以不能理解成被動的「受到追趕/迫害」。

那麼,11-12節的說明呢?難道不是在解釋第10節中的迫害嗎?Bivin博士說,你如果看前後文,第10節中的主語和前面論八福一致--「他們有福...」,而11-12節則忽然轉為「人們迫害你們」,不僅話題改了,還讓人看到福音書的編輯痕跡。

馬太福音成書的年代是在耶穌復活之後。根據使徒行傳第1章,耶穌「受害以後,用許多確據向使徒顯明自己是活着的,在四十天之中向他們顯現,並講說上帝國的事」。那時,耶穌必然要預備這些使徒,因為他們將要面對世人的懷疑、嘲笑、敵意、忽視等等。

在11-12節中,耶穌講的辱罵、誹謗等等攻擊,並非追捕刑事犯罪那類的「迫害(persecution)」,他所應允的是作門徒若受了苦要得獎賞。你若以為尋找機會(鬧革命)受迫害或殉道,就有天上的不尋常大賞賜,恐怕是誤解了耶穌。耶穌希望你受人辱罵誹謗語言攻擊時的態度,是歡喜仰望上帝,而不是洩氣或起來針鋒相對甚至於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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