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兩次跟著鄰居去附近的天主教會參加崇拜,對於神父的講道都滿欣賞。其中有一次內容是呼籲眾人努力在主的恩光中成長,不能懶惰,給我的印象很深。看他們的禮拜堂坐得那麼滿,又知道他們夏季似乎每天晚上都有晚崇拜,有時甚至不止一場,不僅懷疑從前的道聽塗說,以為他們大多對信仰並不認真,只是走禮拜的形式。其實,掛名裝樣子的基督徒一定有,而且恐怕哪個宗派都有,過去聽聞的對天主教信徒的指摘未必真確。
今天看見教宗的一篇講道,再次覺得很棒,不如把內容翻譯過來分享一下。天主教每天讀經內容是按照早已編排好的lectionary(每日課經),每天都從詩篇、舊約、和福音書中選出經文來,作為默想或講道的資料。今天剛好讀到以賽亞書一章,「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還有馬太福音廿三章,耶穌批評只會說、不去做的文士和法利賽人。
方濟各教宗講解這些經文說:主教導我們的是行動的道,但是有多少次我們看到教會裡的人,包括我們自己,說「噢,我們是基督徒,very Catholic」,可是你們的行動呢?有多少人說他們是基督徒,但是從來沒有時間和他們的孩子說話,沒有時間和孩子玩耍,沒有時間聆聽他們的孩子。也許他們有年邁的父母在老人院,可是他們總是太忙,不能去看望他們,就把他們丟在那裡不管。你說「可我是基督徒,我屬於某某教區」,這就成了說的宗教,口裡稱是,行動卻按照世界的樣式。
教宗說:這樣的宗教信仰是騙人,--基督徒是有行動的。到了末後的日子,主會問我們甚麼?問你是怎樣說基督的?不,祂要問我們是怎樣做的。主耶穌說,會講不會做的人,審判的時候有禍了。所以,基督徒必須按照他們所信的去行動,照顧那些饑渴的人和被囚的人。僅僅空談,假裝是基督徒,這不行。
這不是回到信心與行為的神學辯論上了嗎?咱們新教的信徒總愛說天主教徒是提倡「因行為稱義」,現在是教宗批評當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時候了。那些似乎非常敬虔的人,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動」。
咱們高舉「唯獨信心」的人,關心社區鄰舍中的窮乏人了嗎?幫助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嗎?或者,為其中的張三李四禱告了嗎?沒有的話算不算假基督徒呢?前次我提過家庭暴力的問題,教會對一些姊妹的幫助特別不得力,是否缺乏了所信上帝的愛心和公義感,證明為假基督徒?哈,教宗這篇道挑戰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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