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8, 2010

怎樣是“配”作耶穌的門徒?

耶穌有個教導是給人很大震撼的。這樣一位以慈愛憐憫為懷的主,怎麽會希望我們和家裏人作仇敵呢?

馬太福音10章34-38: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to bring a peace),乃是叫地上動刀兵(to bring a sword)。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against),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太5:44要愛你們的仇敵)。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worthy of me);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合和本的翻譯聼來好像是耶穌談他來的目的,但希臘文的原句很清楚,耶穌並非講目的。“不”也是“沒有”的意思,新譯本和現中本就翻譯為“我並沒有帶來和平,卻帶來刀劍”。那個英文翻譯為bring 的βαλλω是個過去的不定式,耶穌說I came to bring...。在英文裏,不定式可以當作目的,而希臘文的不定式,特別是跟在另外一個動詞後面的不定式,完全是結構上的補語,不代表目的。比如,I begin to eat,吃不是目的,或者I ought to do,做也不是目的。希臘文不定式來表示目的必須有特別的介詞和特別的格式,很容易辨認,這兩節經文卻不是。

所以,我認爲“叫地上動刀兵”是個很不適當的解釋,帶來刀箭就一定是要人互相打架嗎?焉知不是來讓你砍斷個捆索或什麽的?事實上艾克曼博士就是這樣解釋的,砍斷舊的不良家庭關係,因爲它成了我們認識三一神的家庭的障礙。過去的不定式與現在不定式不同:現在不定式的動作持續不斷,而過去不定式的動作已經發生過了。所以耶穌不是說他正在不斷地帶來刀劍,而是說他已經帶來了刀劍,沒有帶來和平。

接下去的叫人與家人之間生疏也是同樣,came to put someone against somebody else不是目的,而是做補語的動詞過去不定式:耶穌帶來了人們彼此之間發生衝突的情形,是已經發生過了的事實。難道沒有耶穌的時候,家人之間就那麽和睦?我猜想凡是為了信仰和家人之間閙翻了的,他們的家庭關係恐怕原先就不好。在健康/快樂的家庭裏,人們彼此信賴,相信和尊重對方的抉擇,只有不健康的操控才會讓人爲了什麽事選擇“斷絕關係”。神對我們可不是這樣的!

為了信耶穌和家裏人成爲仇敵,絕不是耶穌來的目的,因爲他曾經教導衆人要愛自己的“仇敵”,意思不要把別人當作仇敵來對待。但不幸的是,我們的家庭關係現狀不佳。耶穌料定跟隨他的人會引起一些家人的反對和衝突,甚至成爲仇敵。他指出這個事實,強調我們在那種情況下要作的是一個抉擇。

“愛父母、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讀到耶穌的這話,很多人都不會首先想到衡量評估,看自己和父母兒女的愛的程度如何。假如和他們的關係本來就不好,作耶穌門徒就容易對嗎?不錯,可是你也要注意,你與主耶穌建立起來的關係,質量很可能並沒有比和家人的關係好得太多。主耶穌不會像你家人一樣跑來和你爭吵,所以你不必有意對他使用防衛,但那並不等於你已經學會與他無話不談。我有個朋友總是說她母親很愛她,可是她同時又描述自己在家裏有些孤單,和母親交流和親近不夠,因爲她總是過分忙碌家裏的其它事情。我這位朋友顯然不知道,蒙愛的人是不會感到孤單的,因爲真正愛她的人一定優先關心她的感受,同她有許多交流。我們有很多人號稱自己愛兒女,可是除了供他們飯食,沒有功夫顧他們的事情,只會監督他們是否用功讀書,這種愛也算是可有可無吧。當然有飯吃也值得感恩,不過比起神要我們體驗的愛,差遠了。所以,請你比較和作抉擇,要不要作耶穌的門徒?

形容詞worthy翻譯成不配,聼起來好像在論資格似的,但這裡卻是不是談論資格,乃是相稱或者應當的意思。查看這個字在其它經文裏的用法如下。

施洗約翰對前來受洗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3:8,worthy of repentance),他當然不是在談悔改的資格,而是說悔改的結果應該有目共睹。

耶穌吩咐他的門徒說:“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其中的“好人” (who is worthy)就是合宜接待耶穌的人(太10:11-13)。然後又談到這人的家是否“配得”平安的問題,意思這人是否願意接待耶穌的門徒。那家人被問安以後若是願意接待,就叫作配得他們的祝福,意思並不是證明了這家人有資格得到平安,得平安對他們乃是相宜的。

耶穌在天國喜筵的比喻裏講到,被邀請的人都推辭不來赴宴,於是王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太22:8)。他的意思當然不是說那些受到邀請的人被取消了資格來赴宴,主要是說他們都推辭不肯來,與王的邀請不相稱。

在路加福音15章耶穌的另外一個比喻裏,那個浪子醒悟過來的時候說: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爲你的兒子”,當然可以理解他認爲自己失去了作兒子的資格。然而更直接和明顯的理解卻是:“我的所做所為是不應該的,真不像個兒子”。

比拉多認爲耶穌沒有犯什麽該死的罪(nothing worthy of death)也一樣,不是談論耶穌受死的資格,而是在講判他死罪是否合宜相稱(路23章)。

使徒行傳13章,保羅和巴拿巴說猶太人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not worthy of eternal life),意思他們聽見基督的福音以後決定不信,所以與上帝的恩典不相稱。他們絕不是決定剝奪自己永生的資格。

如此説來,耶穌說人“不配”作他的門徒,是說他們與神所傾注在他們身上的愛不相稱。相稱的行動是背起十字架來跟從耶穌,回應天父的愛好像神子一樣。我們再一次需要了解與神的愛子聯合為一的觀念,不聯合就無法體會那相稱的、愛與蒙愛的關係。換句話,耶穌是說,假如我們和他的關係竟沒有超過我們在家裏體會過的愛,那就不應該。

順便說一句,我對於把跟隨耶穌看成好像付出代價、犧牲了什麽似的不以爲然。我做了二十年的軟件開發工作,改行的時候一點都不難過。我體會認識到,神那豐盛的恩惠是絕對值得追求的。我對耶穌這個教導的感覺是:耶穌希望我與他建立這樣的聯結感,超過我與自己的父母、子女所建立的聯結感,這真是太好了!

1 comment:

  1. 基督徒常常在禱告中說自己不配事奉主云云,其實是不合乎聖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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