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天主教就開始了對同性行為教導的反思。大概是他們有懺悔禮,人要先在神父面前認罪得神寬恕,才可以參加聖祭禮拜。於是,那些聆聽懺悔的神父有很多機會輔導、鼓勵、幫助同性戀的天主教徒。他們感到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教導亟需重新評估。
這位耶穌會的John J. McNeill神父是最早從事研究和報告的人之一,他寫了文章、報告、書籍送達羅馬教廷,最後終於獲得允准出版他多年的心血彙集。
傳統上,教會對男同性戀者的輔導有兩個方向:勸他轉變為異性戀,或者勸他禁慾。這兩樣方法效果都很糟,不能幫助當事人。對於同性戀來說,要想親近神就要割斷一切嘗試去建立個人親密關係的機會,不然同性行為就是免談的罪惡。
McNeill指出,信徒之間對同性問題諱莫如深的做法允許偏見與懼怕橫行,常常導致嚴重的逼迫與不公。我們需要新的方法,來糾正同性戀者遇到的不公正待遇和侮辱,強調他們也是基督之愛所救贖的兒女,如此代替因成見和誤解而來的無情、自義的傳統做法。
1976年1月,天主教首次發表宣言,改善關於同性戀教義的官方教導。但這宣言不是呈現研究資料和證據,只是權威性地要求人用愛心接納同性戀者。換句話,同性戀雖仍然是罪,或是一種病態,宣言卻肯定了需要重新反思有關的神學和實際操練。
重新評估神學亟需新的聖經研究方法,就是解經必須看前後文脈,看歷史和當時文化。耶魯大學有一位歷史學教授John Boswell不斷地嘲笑異教徒的生育崇拜,對瞭解所多瑪和蛾摩拉故事很有亮光--那故事的重點不在於同性行為。
人類科學有新的重要發現,我們的同性戀神學必須參考,比如心理學、精神學、社會學、人類學、文化比較研究。這些學科對我們過去做法的前設提出質疑。
另外,與傳統的一些假設相反,在社會中實際上有不少健康、調整良好、富有成效的人,是生活在穩定快樂的同性關係中。
關於性道德,怎樣是善?怎樣是惡?McNeill神父建議:你如何評判異性之間關係的態度行為,也該用同樣標準評判同性之間的關係:凡是負責、尊重、有愛情、彼此造就的關係,就是道德高尚,而剝削利用、不負責任、沒有尊重、破壞任何一方的實際利益,就是不道德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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