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見一位牧師列出幾條錯誤的聖經原文翻譯,讓人知道翻譯者的神學如何影響了他的翻譯。我在這裡記下來:
保羅在羅馬書16章問候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名女使徒猶尼亞。譯者感到「在使徒中有名望的」人不可能是女性,於是把她的名字改成聽來是男性,至少不是那麼明顯是女人!還有的譯者想像她與列在前面的那位使徒是夫妻,是使徒帶夫人出行而已。這個例子很多人都知道。
另一個例子在提摩太前書3章,保羅講論教會執事的資格,有句話多數版本翻成「同樣,他們的妻子也」必須也必須莊重,不說閒話,有節制,凡事忠心,好像在談論對執事的妻子有何要求。可是原文中說的不是妻子,而是一般的婦女,和合本修訂為「女執事」比較合適--保羅說女執事的資格與男執事相同。
還有一個例子在哥林多前書14章,婦女在教會中要閉口不言,不准她們說話...正如律法所說的,甚至「婦女在會中說話是可恥的」等等。問題是律法中從來沒有說不准婦女說話,保羅怎能這樣說呢?問題在於翻譯。原文句中有一個「甚麼呀?!」大多數版本都忽略沒有翻出來。保羅意思是諷刺挖苦和表示不同意,他接下去說:
難道上帝的話是從你們出來的嗎?難道是單臨到你們的嗎?若有人自以為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應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理會的,別人也不必理會他。...
原來前面那些不准婦女在教會發言等等,是引用了哥林多人前一封來信中的問話,很多似乎是從猶太法典塔木德中來的。保羅是要表達自己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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