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24, 2011

耶穌所描述的那位不尋常的父親

Kenneth Bailey寫了一本《Finding the Lost – Cultural Keys to Luke 15》,真是一本好書。This book was a gift given to me by Dr. Eckman as a gift。 Bailey博士在中東牧養阿拉伯人教會許多年,觀察了解中東文化,與西方文化作對比,寫的書很有啓發。他告訴讀者,耶穌所講的浪子失而復得的故事,在他的中東聼眾的耳中是極不尋常的,令人深思父神的屬性。

首先,父親健在的時候要求分家產是根本說不過去的事情,等於希望或咒詛父親死。這位父親並不是一個風燭殘年、躺臥家中的父親,而是積極活躍安排一大家子產業和事務的父親。按耶穌時代的法律,兒子分到產業以後在父親有生之年是不准變賣產業的,他若變賣,買主必須等到父親去世才能拿到物業。父親把產業分給兒子以後也不可再隨意變賣產業,只能自己享用。小兒子如此要求分產業是非常絕情的,典型的中東家主完全可以斥責拒絕,甚至把兒子趕出家門的。可是這位父親竟同意了,不知他有多痛心。

第一小兒子無情無義,給他產業就失去一個兒子,強留他在家也是一樣會不滿和怨恨,關係已死。第二他一定知道這個尚未成家的年輕人不會管理產業。第三給他這個自由,或許有朝一日他要回頭,但是代價一定是非常昂貴的。這位父親決心付出這昂貴的愛,同意提前分產業給兩個兒子,把他所要的自由給他。有的聖經學者猜測小兒子是他所溺愛的,可是這兒子連個感謝都沒有表示,“不多幾日”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變賣了,帶著銀錢遠走高飛了!所有的鄉親不為父親憤慨才怪。

其次是兒子落魄而歸的時候,這位父親大老遠地看見兒子,竟然親自跑過去迎接他。在中東,有身份地位的人是不跑的,他們打發僕人替他們跑,到現在都是這樣。古時的富貴人都穿長袍,拖到地上的那種。跑就必須要把袍子提起來,那就要把腿露出來了,是那個文化裏感到很沒有尊嚴的。據説祭司在聖殿的院子裏面走,地上有祭牲的血都不好提他的袍子。中世紀某個拉比為了避免被荊棘挂住袍子,走路時把袍子提起來,都要對門徒不住地解釋他爲什麽舉止那樣“怪”。聖經裏面凡“跑”的人大都沒有什麽重要地位,只有撒該在別人都不注意的時候跑到前面去,還爬上一棵大葉子的野桑樹,他根本沒有想讓別人看見他。可是這位浪子的父親,公然在眾目睽睽之下“跑”去迎接他的浪子。

爲此,Bailey博士說阿拉伯文的聖經都不願意把“跑”字翻譯出來:他們所有的版本都要麽說“急忙去”,要麽“趕緊去”---我們都知道耶穌描述形容的是上帝,跑豈不是太掉價啦!其實現在也一樣,一個企業家去打高爾夫球可能會穿著運動衣跑,但他大概不會穿著西裝飛跑,把衣角和領帶都飄起來,不相稱吧?但是對於耶穌來説,這是他的十字架,他輕易地放下神的尊貴榮耀來到世上,被人質疑、被人拒絕不信、甚至羞辱地被人釘十字架!這位父親就是這樣,為了愛他兒子付出了自己尊嚴。

第三這位父親還沒有等兒子開口說什麽,就一把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這兒子悔改了嗎?耶穌描述他是打算回來做“雇工”的。注意,不是回來做奴隸,奴隸有飯吃,卻不付工錢。他要作那種做工得工錢的手藝人,不住在雇主家裏,而能夠為不同的人做工,能賺錢養活自己家庭的那種“雇工”。他不敢指望回來做兒子,一個無顏見江東父老的人,可能覺得作兒子也不會有什麽面子和好處(作兒子沒有工錢是一定的)。別看他預備好了“得罪”的説辭,那只不過是硬著頭皮請父親幫忙的起碼手段。誰會願意收他為徒啊?鄰里鄉間的,上次走時只怕是把所有的橋都拆了。那些熟悉聖經的法利賽人聽見“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的話,一定想得起法老對摩西說的:我得罪了耶和華你的神,又得罪了你…(出10:16)。幾乎所有版本的聖經都把此處的ουκετι翻譯成“從今以後不再”的意思。可是Bailey博士指出這個字也是“現在不”的意思,他主張翻譯成“我現在不配作你的兒子”,符合中東文化的心理,意思小兒子很可能指望事物變遷,或許有朝一日能夠賺囘兒子資格。這位父親卻不管,抱了他就親,一點原則都沒有!

中東的男人見面用親臉頰或親嘴來問候,表示接納和友誼。如果不般配,這位兒子應該親父親的腳還差不多。可是耶穌告訴我們,這位父親無條件地給了兒子最接納他的禮遇,當衆充分表達了一個完全和解的姿態。想當年約瑟和他的哥哥們和解擁抱親嘴,是在明確探明了他們的悔改態度之後的。一般在良好的父子關係下,兒子會當衆親吻父親的手,表示尊敬和友好,抱著脖子親嘴是非同小可的,我想這個兒子到此一定感到很震驚。

兒子發言了。他早就想好了說詞,可是現在他恐怕是誠心對自己的行徑感到後悔了。他在眾人面前再也不敢說出“請讓我作個得你工錢的手藝人”,那不是太不知趣了嗎?他深知自己不配在衆人面前接受父親那昂貴的、付上了尊嚴的愛心接納。這樣的愛是無法賺取的!他需要賺多少錢才能補償那損失的產業,並補償父親那顆破碎的心呢?這個世界要我們做點什麽來顯示自己、證明自己能貢獻價值,但在這位父親面前,小兒子必須放棄世界的價值觀,在毫無所誇的情況下全然接受父親的愛心擁抱,不然就是更加不配的。

第四,父親立即吩咐僕人快去把那件上好(最好)的袍子、和戒指、鞋子拿來給浪子穿戴,他決不想讓更多的人看見兒子穿著一身破爛衣裳。因爲兒子在家必須有尊榮、不可受羞辱,他的穿著必須好像從來沒有離家一樣。最好的袍子一般是父親在重要節慶穿用的袍子,拿來給兒子穿上,遇見的人就知道是這個家庭和解了,必須尊重老父親,不敢説三道四。那個戒指是不是個家權印記不太清楚,有些聖經學者認爲是,但它至少代表戴戒者的尊貴。穿上鞋子才合兒子的體統,那個年月只有奴隸是不穿鞋的。中東的文化是個注重榮辱的文化,和中華文化相似,我們比西方人更明白尊嚴體面的重要性。主耶穌透過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父神也要我們有尊榮。回到家裏固然重要,但是仍然穿得破爛就不合宜,我們需要穿戴基督,稱爲“在基督裏”,父神並不是客客氣氣給我們一個稱義的虛名,而是認爲實際上非常必要。

第五,父親吩咐僕人馬上準備宴席,邀請所有親朋好友、重要賓客來一同慶祝。宰了那只養肥的牛犢,由於有個定冠詞在肥牛犢前面,所以顯然是特指某只專門養肥的牛。23節、27節、30節的肥牛犢都有這個定冠詞,the fatted calf,可能是父親專門預備宴客用的。現在中東一般慶祝什麽都是宰羊,婚禮啦,教會獻堂啦,迎接朝聖的人歸來啦等等,Bailey牧師說他還沒有遇到過宰牛的。一只牛犢能夠預備的宴席規模一定很大,兩百人喫吧,那時候可沒有冰箱把剩餘的肉儲存起來。要麽就是慶典非常重要:亞伯拉罕為他的三位耶和華使者客人宰牛,那個交鬼的婦人為掃羅王宰了一只牛犢,Bailey博士說顯然通常都是在下的為在上的宰牛,表達敬重,而這位父親卻為一個最不值得敬重、又深深得罪了自己的兒子宰了那只肥牛犢!

讀到此我感到相當震撼。我們在天父面前難道值得什麽尊榮慶賀嗎?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最軟弱的時候、最冒犯的時候,讓祂那獨一無二的聖子為我們死,好洗淨我們的過犯,難道我們還不願意相信這件事是已經成就、我們現在是祂潔淨的兒女嗎?信基督就是回到一個榮耀的家。讓我們用信心接受這個福音吧,每天住在基督裏,天天體驗新生命的恩典,天天經歷信心所帶來的改變生命的浩大能力!

3 comments:

  1. Happy Easter Sunday! And congratulations to all who are baptised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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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hat a precious "weight" we have in Him and because of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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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想想看,如果主耶穌用定罪的辦法招人悔改,會有那麽多稅吏和妓女來和他一起吃飯嗎?值得深思。現在我們很多基督徒恰恰認爲不先定罪就不會讓人真正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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