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數字,美國現在有25%的幼兒(6歲以下)生活在貧困中。他們的家庭缺乏足夠的收入來滿足營養、衣著、住所、保健、和其它穩定家庭生活的基本需求。 更加令人震驚的是,貧困影響到兒童的健康發育:從食物的質量和數量不足,到經受暴力、所在學校的資金不足、缺乏學前幼兒教育的機會,頻繁搬遷,住在污染的環境中,以及更多地遇到各種影響健康的因素。
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中,貧困還意味著缺乏獲得其它社會福利的機會,比如接受教育的機會。缺乏教育必然影響就業機會,以及其它的獲得尊嚴、自由、和積極參與社區生活作貢獻的機會。
為什麼要談體制問題呢?因為在我們的社會中有一些系統架構,可以迫使生活在貧困中的人保持貧困狀態。 體制性貧困是指通過某些法律、政策、做法,來維持某些人的貧困地位,以便繼續對他們進行經濟剝削。
貧困現象很複雜,與社會中許多其他弊病和壓迫性制度相重疊。下面列舉一些:
申命記15章7-8節:在耶和華-你上帝賜給你的地上,任何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貧窮人,你不可硬着心,袖手不幫助你貧窮的弟兄。--怎樣從根本上幫助他們擺脫貧窮呢,單靠慈善救濟不行,恐怕要去改一些政策,特別是那些懲罰窮人的政策。教會能夠作為一股改革的力量來革除見慣不怪的成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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