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ye J.D. Cohen 博士是一位猶太人聖經學者。他說信徒把聖經當作上帝给的人生指南和真理來讀,與把聖經當作古代文學作品來研究,前設是不同的。聖經學者研究聖經,起初的出發點是為找到聖經文字的原意,結果常常發現傳統的解釋並不正確,怎麼辦?維護傳統信仰,還是加以調整?很多人選擇調整信心,我在此記下他的反思和結論。
人研讀聖經大致有6種理由:1. 聖經中的故事和講論很有趣。2. 聖經很經典,是人文教育的良好資料。3. 它是猶太教的一部基礎文獻。4. 它是基督教的一部基礎文獻,因而對瞭解西方文明,包括很多典故、藝術作品、神學、哲學有幫助。5. 聖經是伊斯蘭教的可蘭經的最終源頭。6. 得到人生指南、智慧、啟迪,多認識神。
前面5條理由並不獨特--有些其它書都很有趣,都很經典,都幫助人瞭解世界幾大宗教,等等。但是,第6條讓人尊敬這些書卷,看作神聖。起初彙集聖經正典、最早解釋和教導聖經的人接受的就是第6條理由。很多基督徒愿意研讀聖經也是因為第6條原因。
現代的聖經學者,最初都是新教的信徒,研經目的就是為了更準確地瞭解聖經教導,特別是有些字句段落的意思並不清楚。手稿中有不少抄傳時引進的錯誤,他們希望藉著邏輯判斷,找到最初沒有錯誤的原稿是怎樣寫的。他們用的研究方法和原則是現代的:
首先是把聖經當作任何其它文學作品一樣來分析--既然是人所抄寫的,必有當時的寫作或修改動機,也會有判斷錯誤等等。所以聖經學者們會尋找修改、編輯的痕跡,看見互相矛盾的描寫或教導等等。Peter Enns教授曾舉例介紹過這類問題,你可以參考。
其次,聖經學者不按字面接受聖經的意思,乃要挖掘前後歷史背景下作者的實際寫作意圖。他們尋找作者原意的目的不是為了更加認識上帝等等,乃是想從歷史環境的需要來看作者為什麼寫如此這般的話。所以他們花了大量時間,去考證歷史中的以色列民族,以及他們與之打交道的鄰國文化習俗。
第三,聖經學者們力圖在聖經的話之外找到歷史“事實”。他們未必相信聖經作者所寫的列王歷史故事,乃要尋找歷史證據--就是那些鄰國有没有記下什麼故事?結果,近年來的歷史考古發現駱駝在亞伯拉罕時代還沒有馴養出來,轟動一時,但聖經學者認為亞伯拉罕有沒有駱駝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故事想要帶給它的聽眾什麼寓意/教訓?
第四,歷史研究發現以色列人是古代中東地區的各民族之一,所以聖經學者假定,以色列人在道德上、文化上並沒有比其他民族,比如迦南人,更高超,他們留下來的歷史文獻或神話比起聖經也沒有值得藐視一些。
第五,聖經學者很少提出如何“應用”經文來解決現代的道德、公義等等社會問題,或研究如何聆聽神的聲音之類的課題。不過Cohen博士指出,只有新教的解經學者比較例外,他們喜歡寫神學理論著作,好像要用所發現的新知識來解釋或證明某些新教的神學理論。可是他們的整個系統神學論證,你仔細看,與現代學者們的研究發現毫無關係!學者們在書的末尾提一下文化和歷史考證,或者他們在某個領域作過研究,不等於找到什麼資料證明了他們認為重要的某些神學理論,比如代罰的救贖論。
聖經學者們的前設和方法如上所述,是真正的“唯獨聖經”,不受任何神學傳統框架束縛,與他們本人是否相信聖經無關,所以連不信的人也可以在這些原則下作研究。他們研究的結果,不消說打擊了一些人的信心,因為打擊了傳統的解經--你說摩西五經是摩西所寫?不,它是經多重編輯,很晚成書的結果,諸如此類。面對這樣的打擊,一種反應是抵擋,另一種反應是接受,但必須調整過往的信心。如此,那些互相矛盾的段落也會容易理解。
Kugel教授是以色列的一位聖經學者,正統猶太教徒。他寫書介紹聖經,以及有關的現代聖經研究,但他最後採取的態度是抵擋這些研究發現,聲稱這些資料破壞了傳統的信仰。Cohen博士評論說,Kugel沒有說他信不信這些研究結果啊--各個領域的歷史研究不斷補充和考證,你若斷定結論是真確的,憑什麼要抵擋?每份信仰都有其發展變化的歷史,你所信的“正統”是否太狹窄了?
Cohen指出,人必須接受事實,然後決定怎麼辦。比如摩西五經是從幾大主要底本來源編輯合成的--聖經學者提出了各樣證據,你即使不全部相信他們的假設和重構理論,也想不出五經成書的細節,你仍需要接受其主要結論--它是一部公元前五、六世紀合成的作品,不是摩西所寫。很多時候,聖經學者所發現的並不排斥聖經,只是排斥了關於聖經的傳統知識--比如有不少詩篇似乎號稱大衛所寫,其實不是。
雖然提摩太后書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很多書卷並沒有說“這是神所說的”或“神所寫的”,連最傳統的解經教師都承認詩篇是人所編寫的,用人的語言和情緒,含有神的啟迪,卻不是神自己所“呼出”。總歸說來,聖經的意義是根據你的信仰傳統來規範你的理解--傳統的猶太教、天主教、新教徒各有自己的理解,而思想自由開放的信徒可以接受,聖經同時存在多重意義,未必有衝突。
Cohen博士說,接受聖經有些部分是從人的文化根源而來,而不是從神而來有一樣明顯的好處:幫助我們理解聖經中那些令人困惑的部分。諸如上帝命令以色列百姓燒光殺盡全城的人(“當滅”應翻為“永獻”,比較符合彼時文化);不把婦女當作社會中有尊嚴的個體(士師記19章無名女子的典型例子);沒有批評奴隷制度,治死不聽話的兒女等等,說是神的旨意,不如說反映出彼時的文化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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