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26章28節記載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希伯來書9章22節: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這節經文很多時候被斷章取義地理解為支持一個神學上的代罰理論(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上帝不能白白赦免人的過犯,祂必定嚴厲懲罰。創世記3章寫的今生痛苦掙扎和身體死亡還不算刑罰,有罪的人已經被命定永遠到地獄裏去;耶穌代替人受了死的刑罰,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所以上帝才能饒恕我們有罪的人。代罰理論把上帝的這個必須懲罰罪惡的屬性叫做祂的“公義”,其實並不合乎聖經的啓示。(我在其它博客中曾經闡述過我對這個教義的質疑,神的公義在聖經中主要是指祂對自己子民的信實和拯救的行動。)
翻譯成赦免的那個希臘字aphesis其實是放手let go的意思。我當時背記那個詞的時候,頭腦中刻意將這個發音聯係的一幅圖畫,就是鬆手,讓牢牢抓住的東西自由而去。後來我才知道原來aphesis就是大名鼎鼎的赦免,或者饒恕。詳細的研經心得歡迎參考表達原諒與請求原諒一文。這樣看來,上帝不能白白饒恕人的過犯之說並沒有根據,因爲我相信上帝是用人所明白的語言向人説話。就如我們的孩子不慎遺失了我們心愛的物品,我們除了要他們今後汲取教訓,必須放過他們一樣,上帝對來到祂面前求告的人,一定也是樂意饒恕的。說上帝不能白白赦免人的過犯,必須用地獄懲罰,哪怕是祂兒子替代都行,這和我們從健康的家庭關係裏所經歷的饒恕不合。
看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這句話必須和希伯來書9章它的前後文聯起來讀,才知道它是否somebody has to die的意思。我重讀之後得到的結論是否定的,解釋如下。
作者將“前約”,即舊約的會幕和祭牲的血,與新約的基督用自己的血立約作比較。他特別指出大祭司每年一次要進入至聖所,帶著血進去,為自己和為百姓獻上。這是新約的一個表樣--基督來到就作了新約的大祭司,他一次性地進入聖所,獻上自己的血,完成了永遠贖罪的職分。祭牲的血怎樣達到潔淨的功用呢?并不是替不潔的人流血而死,乃是那血灑在不潔的人身上,他就成聖/潔淨。耶穌的血比較起來是同樣的功用,只是更加有效,不僅只獻一次,果效是永遠的,而且為所有到神面前來的人都完成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還特別提到遺囑必須等到立遺囑的人死後才生效,因爲遺囑和“約”在希臘文中是同一個字。死後生效的約剛好合了耶穌立約的情形:“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樣看來,按照耶穌的話,流血的目的又是贖罪祭的功用,要赦罪/潔淨,而不是替死。
假如耶穌必須代替我們受刑罰,他爲什麽不如此告訴自己的門徒呢?很關鍵、很重要嘛。我想不出一個理由來解釋這件事,只能有一個理由:不是這麽囘事,耶穌不是代替受刑,天父沒有這個意思。所以,耶穌沒有告訴門徒說:父不能白白饒恕你們的過犯,我必須替你們死,承擔你們的永遠刑罰,換取父對你們的饒恕。
什麽年代的人用上述這些概念來陳述神學呢?好像是中世紀西方封建社會的人,從十一世紀西歐的經院哲學家,安瑟倫大主教開始。神學家們把上帝為人預備的贖罪祭稍微發揮一下,變成了滿足上帝憤怒懲罰罪惡的對象。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把這個經典全盤接過來,為這個理論找到了一些支持的經文。但是,有必要嗎?我從前也以爲接受這些教義比相信尼西亞信經還重要,不接受不算“得救”,現在看來值得重新考慮。
總而言之,希伯來書9章強調摩西拿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灑在眾百姓身上的禮儀,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摩西還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目的也是潔淨(來九19-21)。理由是“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從哪裏搞來血呢?殺牲。故此,“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aphesis)了”。第9章的整個主題是圍繞著摩西潔淨/赦免禮儀的有效性,而不是上帝對罪憤怒或犯罪該死。最後那句話,基督“擔當”了多人的罪,那個字最好翻譯成“除去”,因爲那個字也是“帶走”的意思,比如在路加二十四51,這個希臘字就必須理解為帶走。説不定翻譯聖經的人是受到了代罰理論的影響才把這字翻譯為“擔當”的呢。
還是再好好看看聖經吧。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樂意赦免、接納罪人,和代罰理論有衝突。救贖論的代償理論可以切磋,我不相信哪個神學系統是不能修改的,人的知識一時不完全嘛,理想的教義應該以聖經神學為基礎,早期的神學發展卻是從經院哲學出發,有理解的偏差並不奇怪。耶穌作爲上帝給我們預備的贖罪羔羊,為我們捨身流血,好讓我們得潔淨、得赦免,與他成爲聯合,多偉大的奧秘和業績!然而,代替我們承受父的忿怒刑罰?沒有必要給父神抹黑了吧。
正教,和clark Pinnock 都否定了penal substitution.
ReplyDeleteProfessor Clark Pinnock was a brave soul within evangelical circle, he argued against God's impassibility, i.e. the doctrine that portraits God as feeling no emotions like human.
DeleteI think your 'Justification' is similar to that of New Perspective Paul, Dunn's position
DeleteI think I am more influenced by N.T. Wright.
Delete我认为,NT Wright 在 Paul: Fresh Perspective, 对于保罗救恩观的阐述,很大程度上是脱离福音派,或更正教的传统,回归到大公传统,特别是东正教的传统。这是好事,very ecumenical
Delete我另外一篇反驳代偿理论的文章是“上帝注重关系还是注重行为”。
ReplyDelete"代偿理论"(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不是没有圣经依据的.
ReplyDelete赛53:4-12
...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
...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
...他却担当多人的罪
本处经文反复阐明的主题,就是耶稣是罪人们的替罪羔羊.
希伯来文原文就是这个意思.非常确定.
博主在一文中也引用了以赛亚书53章的经文,却说这经文的重点是耶和华透过羔羊救赎百姓的计划,这哪里是说到重点,明明是回避重点啊.以赛亚书的字面意思非常清晰,但博主及Wright的理论则生硬地给经文强加另外的意思,这是负责任的"圣经神学"吗?
ReplyDelete1,耶稣是赎罪的羔羊,以赛亚说,祂之所以被神"击打苦待",就是因为祂担当了罪人的罪孽.耶稣在十字架上流出宝血,是要叫信祂的人罪孽得赦,这不是替罪人受死又是什么呢?
2,如果耶稣的血没有"替罪"的属灵内涵,又何必以"流血"来作为立约的标记呢?难道耶稣的"流血"仅仅是为了在礼仪符号的层次上呼应旧约的献祭仪式吗?
3,保罗说,"罪的工价就是死","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这也是"替罪/替死"的圣经证据.耶稣的血之所以能"除去"我们的罪,是因为祂的死是替我们这些罪人受死,替我们承担了犯罪的刑罚.
4,N.T.Wright的"新观点"大幅度靠近第二圣殿拉比犹太教的称义观,反对改教传统的称义神学,反对传统的替代救赎理论.然而,他自己的神学方法论及神学立场是否应当被反思?第二圣殿犹太教的文献究竟有多大的权威(且不说学者们对这些文献的阐释也是纷纭不一),以至于可以主导我们对保罗及新旧约的阐释,并使我们去质疑替代救赎理论?
我是說,耶穌為我們流血捨命,完全可以從他是上帝為我們預備的贖罪祭來理解。贖罪祭的羊羔必須流血,人的罪過就可以得赦,蒙神悅納。以賽亞說我們卻以爲他“被神擊打苦待”了,但他不是被神擊打苦待,以賽亞解釋說這是上帝所喜悅的心意,因爲他想要饒恕願意回轉信靠的人。
ReplyDelete赛53:4-5的重点是,世人以为那受苦的仆人是因为自己犯罪而"受责罚",一如保罗一度认为挂在木头上的耶稣是因自己有罪而被咒诅;但事实是,祂是因为我们的罪孽而"受害",被"压伤".
ReplyDelete不信的人,以为耶稣就是一个罪人而已;信的人,才知道耶稣是为我们的罪而受死.
同意,偉大的贖罪祭羔羊!
Delete看到博主在另外一篇文章里讲,"弟兄姐妹們,耶穌是上帝給我們的偉大贖罪羔羊,不是替罪羔羊!"
Delete我不是太明白刻意分别"赎罪羔羊"和"替罪羔羊"的意义是什么?就是为了表示天父上帝对耶稣的态度吗?请教.
在我的印象里"赎罪羔羊"就是"替罪羔羊",二者是有交集的,虽然表达的重点有所不同.二者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赎罪之可能,正源于替罪;正因为替罪,所以有赎罪.
切割这二者,把"替罪"排除,会抽空"赎罪"的属灵内涵.
請詳細閲讀利未記和出埃及記,裏面沒有替罪的概念。也就是說,動物祭牲從來沒有解釋為替獻祭或求潔淨的人死。
Delete惟有贖罪日活著帶到曠野的那只羊,摩西要求亞倫兩手按在那羊的頭上,把以色列人一切的罪過頭歸在羊身上,才把羊送走。這個情景的意義最好理解為:那羊把衆人的過犯帶走,到遠遠無人之地去。理解為替人到曠野受困苦最後餓死也勉強可以,但聖經中沒有如此說。
“替罪”是帶上中世紀神學眼鏡以後加進來的概念。猶太人單單了解贖罪,不了解替罪,而福音是猶太人能夠了解的。
谢谢回复.
Delete您讲到"犹太人单单了解赎罪,不了解替罪,而福音是犹太人能够了解的."
1,这个看法的前设(presupposition)是犹太人的观念成为圣经诠释的主导权威,这是权威观念的错置.根据新约,当时的犹太人不接受耶稣,而且抗拒圣灵甚至冒犯圣灵.不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的犹太人根本还处于"前弥赛亚"情境,即等候弥赛亚到来的情境.他们连耶稣是弥赛亚都不接受,他们的观念对于接受耶稣是基督的基督徒真的那么有权威性吗?
约翰福音里,耶稣与尼哥底母夜谈,惊异于对方: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却连重生的道理都不明白......这意味着当时的犹太教虽然持守律法,但是他们对于旧约的启示根本缺乏正确的从圣灵而来的了解.
我可以理解拒绝耶稣的犹太人必然会拒绝"替罪羔羊"的观念,因为他们根本没有领受圣灵的启示,也不能正确解释旧约对耶稣基督的预表及旧约里所内藏的基督论和救恩论.
2,"赎罪"即"替罪"的真理,对于基督徒来说,理解起来一点不困难,因为这是十字架福音的核心,耶稣基督是替你也替我等罪人作了代罪的羔羊,我们是因着信在基督里,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其实摩西五经里多处有替罪的概念,亚伯拉罕献以撒,神以公山羊来代替以撒由亚伯拉罕献为燔祭...逾越节被杀的羔羊...都是基督作为替罪羔羊的预表.
赎罪日带到旷野的羊,可以说是把罪带走,同时也是替罪人承受"与神隔绝"之刑罚,与耶稣在加略山十字架上的呼喊,替罪人承受"与神隔绝"遥相呼应.
我们要根据整本圣经的启示来处理具体的经文内涵,尤其是根据新约中耶稣及保罗对旧约经文的引用和诠释来把握旧约的真理.
3,耶稣和保罗均引用以赛亚的话,指出多数犹太人对于福音是听也听不明白,看见却不晓得(如徒28章).如今,Wright等"保罗新观"学者却以非基督徒的犹太人观念来主导对圣经的解读,岂不是本末倒置?
没有圣灵的感动,没有人能明白并接受福音.即使是熟读旧约的犹太人,照样不明白圣经和福音,因为圣经和福音不单单是犹太宗教文化传统的产物,福音乃是上帝的道,上帝的智慧,上帝的大能.
4,虽然"替代性救赎"理论的完善是在中世纪,但是早期教父根据以赛亚书,保罗书信和希伯来书等就已经讨论到代赎牺牲的观念,代替的意识显而易见,可参看林荣洪地217页-224页.
给"替罪"观念扣上中世纪之发明的帽子,无视其圣经根源,生硬地拒绝圣经本有的"替罪"内涵,是非常不严谨的做法,在信仰立场上,也是向非基督徒的犹太教观念"倒退".
说得简单些,如果犹太人单凭自己的宗教文化遗传就能理解福音的话,就不会怂恿彼来多把耶稣基督钉十字架了.
Delete同意,福音需要基督和使徒的解釋。但請留意,耶穌和所有的使徒都是猶太人,他們堅信自己持守了他們祖宗所信仰的,他們決不可能發明出替罪觀念,來傳講一個猶太人完全陌生的概念。希望您能夠擧出經文反駁。
ReplyDelete谢谢。
Delete提到神对罪发出烈怒、基督之死则起到必要的息怒作用的经文:
罗一18;二5、8;四15;五9;九22;十二19;十三4-5;
弗二3;五6;
西三6;
帖前一10;二16;五9等等。
Erickson根据以上经文指出“保罗对于赎罪之死(hilasterion)的观念不只是遮盖罪以及洁净罪带来的败坏(expiation,赎罪),其牺牲同时也安抚那位憎恶罪而要彻底对抗罪的神(propitiation,息怒)。”(基督教神学,卷二,第500页)
另外:
Delete林后五15(替众人死)和加三13(为我们受了咒诅)之关键字huper“反映出‘替换’意义,惟有破坏文脉才能除掉它”(Robertson, Gramme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P.630)
补充一点神学意义的概括,Leon Morrison在The Cross of the New Testament第175页提到:“基督取了我们的地位,如同祭牲取了敬拜者的地位……除非我们赞同献祭的替代层面,否则就无法充分了解献祭的意义。基督的死是作为我们的献祭而死。祂的死也就是替代我们而死。”
Delete就神的本性而言,神的本性不是单一面向的,而且各个不同的面向之间也并不抵触。虽然从人的角度来看,不是太容易理解。
Delete诗篇一四五第17节说:
“耶和华在他一切所行的,无不公义;在他一切所做的都有慈爱”。
神在发怒的时候也是全然慈爱的,神在怜悯我们的时候仍是全然公义的。十字架的“替代性救赎”(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替代性赎罪”(penal substitution)同时彰显了神的公义和慈爱。
出埃及记里讲耶和华“必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犯罪者必须受刑罚。神要拯救罪人,必须提供“替罪羔羊”,只有“替代性赎罪”同时彰显了也满足了神的公义和慈爱。没有替罪,哪里来的赎罪?这并不是神学家的发明,而是圣经的启示。
介系词"huper"仅仅是for而已,主要代表目标或价值,绝没有代替的意思。林后五15:“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耶穌不僅為我們死而已,他為我們“死而復活”,意思決不是耶稣代替我们死而复活,我們就不必死而复活了,反而是我们与他一同在死而复活上有份了。
Delete加三13完全可以从赎罪羔羊为我们死的角度来理解,无需用替罪观念。详细默想笔记在是贖罪祭還是挂在木頭上的咒詛一文中。
您举出的系统神学家们的解释我都了解。propitiation解释为息怒,可能是根据代偿理论。历史上中东各国包括埃及,统统用这个字眼来描述向他们诸神所献的祭,的確是让諸神滿意的意思。关于罗五9的免去忿怒,請参阅称义决不止于赦罪一文。
謝謝您的耐心!
谢谢.
Delete1)可惜,您对"huper"的解释牵强了.太过于刻意地拒绝"替(罪)"的意义,使您的解释显得生硬.
耶稣替我们死,是作我们的替罪羔羊,承担罪人当受之刑罚;
耶稣替我们复活,使我们信的人与他在复活上有份,同享新生命.
"替(罪)"的意思,当然不是指我们就不必经历死和复活.不应该为了否定"替(罪)",而把"我们就不必死而复活"强加在"替(罪"的意思之中.对吗?
2)基督之死有息怒意义,可见多处经文,字面意思清晰,您可一一查考:
罗一18;二5、8;四15;五9;九22;十二19;十三4-5;
弗二3;五6;
西三6;
帖前一10;二16;五9.
为什么牵强呢?请问您学过希腊文吗?
Delete5228 huper {hoop-er'}
字根型介系詞; TDNT - 8:507,1228; 介系詞
AV - for 104, of 12, above 12, for (one's) sake 8,
on (one's) behalf 3, more than 3, in (one's) stead 2, than 2,
very chiefest + 3029 2, beyond 1, to 1, over 1, more 1,
exceedingly abundantly + 1537 + 4053 1, exceedingly + 1537 + 4053 1,
very highly + 1537 + 4053 1, misc 5; 160
1) 為了...(某人或某事), 為了...的利益
2) 超過, 甚於
3) 由於, 為著, 因為
4) 關乎, 有關
1)首先请看上下文,这是比较稳妥的解经进路. 林后5:11-21主要讲的是"和好的职分",没有"义怒","替罪"和"息怒",怎能有罪人与公义慈爱之神的"和好"?
Delete保罗从5:18-20连续讲人与神的"和好",神不将过犯归到罪人身上,到5:21是高潮,原来是:"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
字词是在语境中显出其意义的;我们要在上下文中的文脉里把握作者的表达重点.
2)林后五15(替众人死)和加三13(为我们受了咒诅)之关键字huper都“反映出‘替换’意义,惟有破坏文脉才能除掉它”.
这是Robertson特别指出的.见他的 希腊文新约语法 一书/Gramme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P.630.而且,这个字在贝壳文和蒲纸中,确实有"替换"(instead of)的意味.
3)请留意,系统神学家断定耶稣是“替罪羔羊”的内涵,也是参考了希腊文原文的,见Erickson的书。(千万不要轻率地把系统神学和圣经神学对立起来,这是太不成熟的做法.)
此外,"huper"在约翰福音十一50,还有加拉太书三13,"替换"的意思更明显.
4)我想您肯定有Strong's Hebrew and Greek Dictionaries,难道您没有看到,"huper"这个字确有instead of/替换的意思。
我学希腊文用的是William D. Mounce的课本,不了解Robertson,我想他是戴了神学眼镜去解释huper的。我现在的原文研经搜索工具主要是信望爱网站,huper没有替代的意思。在KJV,huper虽然有3次根据上下文翻译成on (one's) behalf,但是104次都翻译为for,另外8次翻译成for (one's) sake,从未翻译为in (one's) place。
Delete谢谢.
Delete1)其实就在您提供的huper一词的英文解释资料中,就有:3, in (one's) stead/"代替"的意思.
就翻译来讲,"合和本"对林后5:14-15的翻译是"一人既替众人死""他替众人死";忠于希腊文的吕振中译本也是"替...死".若是说这些译者是戴了神学眼镜进行翻译,这样的猜测毫无根据,太不严谨.
而且died for all本身并不与"替众人死"的意思互相排斥.
2)您已经不止一次说,某人或某译本或某译者是戴了神学眼镜去解释经文.可是您自己却是在作"循环论证".
一方面,您说圣经本身没有"替罪"的意思,一方面,您又把很直接明白的带有"替罪"含义的经文(及译文)说成是戴了神学眼镜的产物.
这样讲的预设是,只有您对经文的解释是对的,经文的翻译也只有您说了算.(而您所推崇的犹太人观点,其实是拒绝耶稣是弥赛亚的非基督徒犹太人的观念.)您是否看到自己也是戴了某种眼镜的?
不禁想到耶稣所讲的刺与梁木之比喻.
出埃及记里讲耶和华“必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的确有这句话,在三十四7,但摩西的结论并非犯罪者必须受刑罚。前后文是上帝预备与民立约的场合: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ReplyDelete大家以为如何?摩西认为谁是那幸运的“千万人”,耶和华为他们留存慈爱呢?难道他们没有罪可追讨?
谢谢。
Delete首先我们肯定耶和华“必不以有罪的为无罪”,这是神之公义本性的启示。神要将慈爱实现在百姓身上,必须解决罪的问题。必须有“替罪”者。
其次,那“千万人”也是有罪的,因为世人都犯了罪。所以,必须有“替罪”者。
再次,我们在出埃及记的语境里,不是很清楚地看到关于献祭(祭牲流血)的命令和实行吗?因此最自然的解释就是:“替罪”是“献祭”的实质内容,耶和华的慈爱是因为“献祭”所代表的“替罪”,而存留给“祭牲”所替代的百姓,这“千万人”就是上帝所拣选的百姓。
“必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与“为千万人存留慈爱”之间,必定要有“替罪”的祭牲,也就是预表耶稣基督这“替罪羔羊”的牺牲奉献。
我了解神学家们的推理和解释。我是说摩西五经中没有这样的解释。
Delete您若能勇敢地摘下Wright的眼镜,不见得看不到"五经"中的相关内容.
Delete给您留个"作业"吧,为什么出埃及记20:18-19和24:9-11的神人关系的景观气氛截然不同,几乎是天壤之别?是什么引致180度的翻转变化?
您可以向主祷告,祝您在圣灵的帮助下看到经文的亮光.
您好像喜欢打岔。请帮忙,引用摩西五经中的原话告诉我哪里解释“替代”好吗?不必引用神学家的解释,我已经了解他们的解释,多谢。
Delete"代替"
Delete民数记
35:31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注意"赎价","代替","治死"三者之关系.
再请参照太20:28,可10:45,耶稣说自己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提前2:6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赎价"的意义正在于"代替".
xiwei老师,这样的讨论使我越发知道自己的有限,越发地敬畏主.我想这是圣灵藉着我与您对话,其实我自己在神学上不过是个初学者,在装备上离您有很大距离.
Delete神是很爱您的,神乐意看到每个孩子都能体贴自己的心意,归回神话语的本意.对圣经的解读,不全然是学术问题,没有圣灵光照,人不可能按正意领受神的话语.如今是末世,基督徒面对各种神学思潮,必须要警醒分辨,千万不要盲目跟风.
在这样的讨论中,您一直保持温和的态度,这令我感佩,也叫我感受到在您里面的属基督的生命.
愿神继续赐福和使用xiwei老师.
祷告:
亲爱的主,感谢您,把xiwei老师交在您的手里.愿您的圣灵继续感动她,使她更深入地体会您的话语.求您赐她智慧,让她在各样的服侍中满有圣灵的恩膏,满有您自己的能力,造就主的小羊,一起成为美好的见证.人言有限,圣言无限,愿您的话语洁净我们,使我们更加认识并经历主基督的救赎.奉主耶稣的名.阿门!
衷心感谢您的祷告!欣赏您的用心和执著,我也会为您祷告的。多谢来访!相信您对称义和赦罪也很有兴趣,继续多和同学老师研讨吧,耶稣说凡寻找真理的必寻见。愿主赐福给您,并且将来使用您!
Delete谢谢!更感谢主!
Delete实在没有什么能拦阻圣徒在基督里的相通!
歡迎閲讀救贖論的難題:贖價付給誰?及其討論。
ReplyDelete路過看到博主文章,感到萬分高興,因為甚少人看到「代罰論」的缺點,以及更少人能理解為何要關注這些缺點。
ReplyDelete各位讀者及回應者必須要注意的,任何理論也只是對事實描述而已,理論不是事實或事件的本身,理論是幫助人們去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事件背後的運作模式。正如地圖不是真實的地形及其本身,它只是一個概念模型,方便人們理解所指的真實地形一樣。
代罰論的前設及運作模式,與多數使用代罰論之人士所描述的上帝本質大為不同,我想這是人們不願採納該理論的一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