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18, 2012

關於教義的質疑

我一直印象改革宗的教義是最正統的,但這幾年我開始發現其中理念未必都是來自聖經。新譯本的聖經研讀版介紹了不少改革宗的信仰宣言。我今天仔細看了看,海德堡教理問答是1536年編排的。十六世紀的東西到現在還是完全正確?其中問題12:根據神公義的審判,我們應當在這世上和以後的永恒中受到懲罰。那麽,我們怎樣可以免受這懲罰,再次蒙神悅納呢?答:神要求祂的公義被滿足。因此祂的公義所要求的,必須我們自己或其他人完全償付。聖經根據:出埃及記23章7節,羅馬書2章1-11節,以賽亞書53章11節,羅馬書8章3-4節。

聖經中什麽地方說了“根據神公義的審判,我們應當在這世上和以後的永恒中受到懲罰”呢?我想這個命題是需要證明的。這個命題的前設是: 道德完美的上帝要求人也必須完美。果真如此?沒有看到上帝對亞當說呀。如果神的公義就是祂的完美道德標準(這個定義值得切磋,也需要找聖經根據),而世人今生的辛苦、關係與上帝隔絕、和身體的死亡就是上帝所命定的懲罰,好像創世記三章伊甸園中的對話所顯示的,那麽人類豈不是已經受了懲罰嗎?還有什麽另外的永恒中的懲罰等著我們?當代的聖經神學詞典給我們解釋說,聖經中神的公義並不是一套審判行爲的標準,而主要是指神的拯救行動---從敵人手中、從困苦艱難中、從罪孽的後果中救出來!證主的聖經百科也說公義不是一個律法上的制度,而是一個關係上的用詞(325頁)。

“既然神已經定罪,我們怎樣可以免受這懲罰,再次蒙神悅納呢”?不看答案,我會回答信靠神。可是我的答案竟然不對。答案說神要求我們必須償付(所虧欠的完美道德),這裡大概是假定聖父作此要求。現在仔細看看答案所列舉的經文。

出埃及記23章7節:“我必不以惡人為義”。可是這句話並不告訴我們說世人都是惡人,因而都應受懲罰,因爲前後文講的是審判官在爭訟的事上要公平、不可收受賄賂的例律,免得在斷案時 “顛倒義人的話”。爲什麽呢?因爲以色列所敬拜的耶和華是不以惡人為義的神!可見正直人/義人不僅是有的,上帝還吩咐以色列中的審判官不可枉屈他們。

在羅馬書第2章,我們了解到凡對上帝不敬虔、拒絕順從祂真實的福音的人,都是為自己積蓄上帝忿怒的人。保羅是對religious people猶太人說這番話,我們並沒有看到一個泛泛的、抽象的世人全然敗壞的教義,上帝忿怒的對象是以祂為仇敵的人。當然了,有一派基督徒相信聖經的信息是給世界上所有的人,所以這段經文中的所有的“你”都是對全世界歷世歷代所有的人發話。但我現在屬於另外一派:我認爲所有的聖經書卷都是上帝透過作者,針對某個時代、某個特別需要寫給某個文化的人;了解當時的實際情境會幫助我們正確理解聖經信息。這段聖經並沒有說所有的人都已經被定罪,必須受懲罰,乃是說“你這剛硬不悔改、又論斷人的religious person哪,上帝不偏待人”!

關於神要求祂的公義得到滿足,以賽亞書53章11節有這句話: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我覺得這句話最好放在它的前後文中一起看,4-5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10節: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神學的形象表達那篇文章裏,我介紹了Bailey博士對這段的分析:以賽亞是用“為我們贖罪”,來對交叉對偶結構中間羔羊的圖畫作概念上的説明。但是細看前後文,我發現圍繞著古老摩西律法中贖罪羔羊那幅畫,層層對稱的交叉對偶擴展到53章整章!這首偉大的僕人之歌展示的意境重點,看來並不是描寫羊的替人受懲罰,也不是究查追討我們的罪孽,乃在於耶和華透過祂的羔羊救贖多人的計劃。

1: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耶和華的計劃?)
2: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耶和華面前的生命嫩芽)
3:他被藐視,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被藐視)
4-5:他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贖罪日放到曠野的那只羊)
6上: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我們)
   6下: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罪孽--單數)
      7:他被欺壓,他受苦(不公正)
         7:卻不開口
            7: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比喻)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比喻)
         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8上: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不公正)
   8下:他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罪過--單數)
9:他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 (他)
10:耶和華喜悅以他為贖罪祭的羔羊
11上: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他心滿意足)
11下:有許多人因認識耶和華的義僕得稱為義(耶和華的義僕使多人稱義)
12:耶和華使他為多人贖罪(耶和華的計劃)

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就心滿意足的主角“他”,是上帝的羔羊還是耶和華神自己?好像是羔羊。只是在摩西五經中,贖罪羔羊從來沒有被描述為替百姓受懲罰啊。只有贖罪日被活著放到曠野的那只羊“擔當/背負”了百姓一切的罪孽,把那些罪孽(眾數)帶到無人之地去。我們總是猜想它在曠野是替百姓受苦,但這句話的主旨似乎並不是那只羊受苦,而是牠把百姓的罪孽帶走,到遠遠的無人之地去(利十六20-22)。贖罪日的另外一只羊獻為贖罪祭,其血要帶入幔子内,我們很難將此理解成本來該獻的是百姓自己,結果卻由這只羊代替,這羊替百姓滿足了上帝的公義要求---利未記十六章中並沒有這樣解釋。

我在信望爱網站查看了賽53:5中的“刑罰”moosar,Collins博士說得是對的,moosar的用法是管教的意思,在舊約中出现50次,大多數翻譯成“管教”、“訓誨”、或“教训”。在以赛亞書26章16節: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你的“懲罰”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就傾心吐膽禱告你。

羅馬書8章3-4節: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這兩句話重復了以賽亞書53章的贖罪羔羊話題。什麽是“在肉體中定了罪案”?英文RSV: He condemned the sin in the flesh比較清楚,在肉體中的罪因爲獻祭被對付過了。獻祭本身成就律法的義,而信從上帝羔羊的人是不隨從肉體私欲的。這句話本身的重點是不靠軟弱的肉體,信從聖靈,而不是贖罪祭替代我們成義,對嗎?

綜上所述,這幾段經文中並未告訴我們說世人都是惡人,因而都應受懲罰,也沒有說贖罪羔羊是替神的百姓受懲罰,更未說贖罪祭替人完全了行爲,那個替罪代罰的説法是可以質疑的。我的分析是否缺失了什麽?歡迎批評指正,但教義需建立在聖經神學的基礎之上。十六世紀的聖經神學尚未發展起來,研究方法也沒有電腦搜索工具作輔助,我們沒有必要迷信那時候留下來的教義為無誤。

18 comments:

  1. 如果您的“质疑”据于确凿的圣经根据,那么,当今我们“主日学”教材中有关这一命题的内容是否就必须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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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只是查考所列的几段,这几段不证明那个教义,不等于圣经中真的没有提供任何其它根据。我的分析很可能不完全,只是挑战大家去思考研究圣经。任何的主日学教材,使用的人最好自己查考所教导的内容是否符合圣经,做出取舍,不要盲目照搬某派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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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們是否把傳講教義作爲傳福音最重要的部分了?說句大實話,那個“四律”説明法對中國人來説有點兒蹩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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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有商榷之处!

    提到“四律”我也得说句大实话:若当年人们捧着它来向我传福音,我不会信的。所以,当今要我拿着“它”去传福音并要人读后马上作“决志祷告”,很觉唐突和草率。有时纳闷,我们的肉体生命还有一个“十月怀胎”的渐进过程,难道属灵生命只是呼之即出,没有“酝酿期”?实话实说,我的“酝酿期”达数年之久,很认真,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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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快要把“決志祷告”的祷告词当作咒语了,一念就灵...念完了还是要慢慢学会信任才是主的门徒是吧?前几天有人送我HeartCry Missionary Society Paul Washer讲道的一个link,我发现这位不寻常的missionary反对用四律代替福音:虚假布道法(英-中翻译,你可能要注册vimeo才听得到声音)。你可以听听,看他所讲的是与不是。你不必赞成他讲的全部,但我觉得至少有相当一部是分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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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Collins 博士指出,赛53:5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其中的“刑罚”并非置之死地,乃是纠正性的管教惩戒。比如“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箴23:13)。另外,这节经文明明说上帝的目的是我们“得医治”和“得平安”,不是说这个责罚满足了上帝某个刑罚罪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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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在信望爱网站查看了赛53:5中的“刑罚”moosar,Collins博士说得是对的,moosar的用法是管教的意思,在旧约中出现50次,大多数翻译成“管教”、“训诲”、或“教训”。在以赛亚书26章16节:耶和华啊,他们在急难中寻求你;你的“惩罚”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就倾心吐胆祷告你。

      我的意思不是说Collins更加正确,我相信以赛亚更有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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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應該指出 Collins 說法的出處,並清楚表明哪部分是引用他的說法,哪部分是您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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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謝謝。From Robin A. Collins' ariticle "A Defense of Nonviolent Atonement" is being published in the Brethren in Christ Studies Journal, page 191:

      Isaiah 53:5 says “upon him was the punishment that made us whole, and by his bruises we are healed.” This is often cited in favor of the penal theory. The word for punishment here is muwcar (מוסר). Strong’s Concordance lists this as meaning discipline, chastening, correction, which is why the KJV translates it as “chastisement.” Clearly, the purpose of chastisement is for correction. Thus, translating muwcar as chastisement, the “punishment he bore” was not retributive. Further, it says the punishment “made us whole” (and that his bruises “healed us”), not that it satisfied some divine demand that sin be punished; hence, arguably this passage is actually in conflict with the penal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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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道德完美的上帝要求人也必須完美。果真如此?沒有看到上帝對亞當說呀。

    亚当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他的任务是反射神的荣耀。
    当亚当被安置在伊甸园(神的国度),作为神的祭司要“修理”“看守”(shamar; guard)圣殿(如同利未人要看守会幕,见民数记18:3-4),他已经被赋予以色列人的任务,就是要作为“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出19:6),亚当也被要求圣洁,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11:44)。

    而神的震怒就是出于神圣洁的属性。

    有关神的忿怒,可以看这两个圣经辞条:

    神的忿怒(http://peddrluo.blog.163.com/blog/static/19480131220122266239111/),
    以及,
    挽回祭(http://peddrluo.blog.163.com/blog/static/1948013122012226635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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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白這些教義。我的意思是說創世記中沒有記載上帝告訴亞當“必須完美”。

      關於“你們要聖潔,因爲我是聖潔”的上下文分析,歡迎閲讀聖經神學與聖經教義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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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马太福音8章14-17节引用以赛亚的话“他代替(担当)我们的软弱/忧患,担当我们的疾病”,来说明耶稣赶鬼和除去人们疾病的作为,而不是要说明他替人死。

    请参阅耶稣立约的血是什么意思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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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東方教會(東正教)很多神學比15-16世紀才建立的reformed theology更合理

    東正教從不認為人犯罪後,神懲罰人。人離棄神,犯罪後,懲罰人的是罪。
    神是生命,人離開神就是失去生命,失去生命很自然會死。神也是一切祝福,平安,豐盛,美好等的源頭,一切祝福,平安,豐盛,美好也在祂裏面,離開神很自然是咒咀,痛苦,犯罪死亡,受痛苦,滅亡是自然的後果,與神的公義,懲罰無關。東正教認為罪不是crime to be punished,而係sickness to be heal。

    東方教從不認為神的公義是要去懲罰人。他們認為神的公義是萬不以有罪為無罪,萬不以錯為對。將錯的變回正確。(
    http://godscharacter.com/article.php/20080611101557480
    http://copticorthodox-divinejustice.com/#/divine
    justice/4532625596 )


    東正教也認為神的忿怒不能與神的愛分開,東正教認為神的忿怒是:

    The wrath of God, like the hand of God, is an anthropomorphism - a poetic technique to describe the experience of God's absence (when it feels like God is mad at us, even though it is we who have left God).

    God's wrath is, in otherwords, a direct extension of His love. In His love, He grants us free will that we may freely love Him, but He doesn't revoke that when we choose to reject Him through sin - instead, He allows us to know the consequences of our poor choices. Quite possibly, God could (and often does) withhold the full consequences, because He is patient and merciful; when we experience those consequences, it can feel like God is NOT being merciful (though He always does this in such a way as to call us back to Him) - hence we describe it as His wrath.

    But it isn't as if God's emotions change - as though He had emotions like humans do, or wrath like humans do. God is love. That never changes; we change, though, so sometimes we experience that love as wrath (think like how a child sometimes experiences the discipline of their parents as "wrath" even though it is honestly and truly an act of love on the part of the pa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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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謝謝分享!God's Character網站值得推薦,基督徒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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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ttp://avowofconversation.wordpress.com/2012/05/14/the-protestant-view-of-salvation-and-the-orthodox-view-of-salvation/

    東正教的救贖觀比基督教的救贖觀(penal substitionary)更合理

    基督教既救贖觀:神殺神(耶穌),所以我地唔使比神殺。(簡直係歪理)
    東正教的救贖觀:罪本身使人死亡,受咒咀,傷害(不是神,是罪)。耶穌道成肉身,啟示神的愛。並在十架上擔當眾人的罪,並罪本身所帶來的一切痛苦,咒咀,死亡。耶穌在十架上的工作是將我們從罪及死亡,咒咀中釋放出來,從痛苦,傷害中醫治過來,耶穌在十架上的救贖工作是醫治,釋放,而不是阻止神罰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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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哈哈!That video of "Love Wins" presents well. 據説有人看了不高兴,因为it doesn't makes penal theory look glorious. 可是難道我們不是這樣傳福音的嗎?代罰理論講不通,可惜人們把它與獻祭除罪/潔淨混爲一談。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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