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15, 2012

上帝忿怒的對象是祂的仇敵

我前面寫過一篇文章,上帝為怎樣的事情忿怒,裏面檢查了摩西五經和福音書中關於這件事的啓示。耶穌來到世上為我們受難,最大的動力並非為了平息父神對我們道德虧欠的忿怒,乃是用愛reach out觸摸人心。今天我要檢查保羅書信中關於上帝忿怒的描寫,看看是我們任何的罪孽都令祂忿怒,還是故意與祂為敵招致祂的忿怒。

有一段詳細描述上帝忿怒對象的經文,在帖撒羅尼迦前書2章15-16節,就是那些抵擋福音、不許基督徒傳道的猶太人:“這些猶太人殺了主耶穌和先知,又把我們趕出去。他們不得神的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這兩句話典型地回答了我們的問題:與神為敵、抵擋福音的人招致神的忿怒。

使用文字搜索工具尋找關於上帝忿怒的經文,羅馬書中最多,一共八次提到。讓我們來逐一仔細看上下文。

1章18節:“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ungodliness and wickedness)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這句話很明顯,上帝忿怒的對象是“不虔不義的人”,並且特別地描述為抵擋上帝真理。我覺得我們平常可能是因爲成見的緣故,只看見行爲“不義”帶來的問題,看不見不敬虔和阻擋真理帶來的問題。不敬虔那個字的希臘文ασεβεια在聖經裏有時翻譯成“罪惡”: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一切的“罪惡”(羅馬書11章26節)。保羅引用以賽亞書59章20-21節的應許,說救主耶穌來要消除的不是別的,乃是祂子民對上帝一切的不敬虔行爲。所以,行不義在這裡就是不敬虔或與上帝為敵,後面還具體地描述了人如何明明知道祂是造物主,卻不榮耀上帝也不感謝祂的不虔不義行徑。

第2章提了兩次上帝的忿怒。5-9節描述了人如何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不是別的,乃是剛硬不悔改。這段話告訴我們説,在最後公義審判的日子,上帝“要照各人的行爲報應”。恐怕又是出於成見,我們一讀到“恆心行善”,就會首先想到人其它的好行爲,而越過本段經文對行善的描述。本段把恆心行善描述為:“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除了上帝之外,人到哪裏去尋求真正的榮耀尊貴?沒有其它福氣是永恒不能朽壞的。所以,這段經文把尋求上帝形容為“行善”,而令上帝忿怒的不義是什麽?保羅說是“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結黨那個字帶有自私和紛爭的意思。這段話不是說結社有什麽特別得罪上帝的地方,而是如前所述,對上帝不敬虔、不順從祂真實的福音、我行我素的人,上帝要以忿怒回答他們。

羅馬書3章5-6節說上帝降怒並非祂的不義:“神降怒,是他不義麼?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我們人發怒常常出於我們的不義,保羅說上帝和我們是不同的。3章引用了一些舊約經文説明猶太人也和外邦人一樣,犯了罪。關於人人都犯了罪,我另外寫過一篇研讀報告供您參考。縂的來説,世人都犯了罪那圖畫與上帝對人人發怒還是很不同吧。

4章15節說“(摩西)律法是惹動忿怒的(the law brings wrath);哪裡沒有律法,哪裡就沒有過犯”。這裡的律法有定冠詞,所以特指摩西律法。如果僅僅讀第一句,我們猜想違反任何一條律法的行爲可能都惹動(上帝的)忿怒;但第二句就打破了我們自己關於上帝自古對一切罪孽都很忿怒的假設:在摩西對以色列百姓頒佈律法之前是沒有律法的,從亞當到挪亞,一直到亞伯拉罕的時代,保羅說因爲還沒有律法,所以過犯也沒有算為過犯,於是沒有惹動上帝的忿怒。那麽在摩西以先,上帝是否真沒有忿怒呢?祂揀選亞伯拉罕的子孫是為了解決罪惡帶來的隔閡問題,我相信是故意的悖逆抵擋令上帝忿怒。羅馬書第四章主要是解釋人的信心使人稱義;律法的功用僅僅叫人知罪。因此它所惹動的忿怒很可能也是人的,而不僅是上帝自己的---說上帝頒佈了惹動自己忿怒的律法總是不太對勁,不如說人有了上帝的標準就為罪惡對人的侵害而深感忿怒。

羅馬書5章又重復了一次,“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3節)。但是忿怒一定有,所以9節提到藉著基督免去(父)神的忿怒。爲何人需要靠基督免去父神的忿怒呢?後面那句話解釋了原因:“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10節)。顯然上帝的忿怒與我們同祂作仇敵有直接關係。7-10節這段話想要突出的是:基督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甚至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上帝讓祂兒子為我們死,要讓我們與祂和好。上帝對我們罪性的忿怒表現在哪裏?這章經文沒有表現出來。祂根本不看我們的罪過,一心要與我們建立友誼,希望我們重新信任祂!作過仇敵沒有關係,悔改就好。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保羅也曾把主基督形容為“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帖前一10),我想是同樣的道理。

9章22-23節描述了上帝如何顯明祂的忿怒:“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爲什麽忍耐寬容能夠顯明上帝的忿怒?當然是因爲忍耐寬容之後仍不受感動、又不悔改!爲什麽把豐盛的榮耀彰顯在祂兒女身上能夠顯明上帝的忿怒?一定是因爲在他們身上證明了上帝恩典的真實,讓那些抵擋、不悔改的人無話可説。

12章19節勸弟兄們“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leave it to the wrath of God,意思是我們自己發怒時不要魯莽,要相信上帝的公道和能力。這句話的重點不在於主會如何忿怒對付我們的冤家,而在於信靠的勸勉。

從哥林多前後書的内容來看,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不少,不能說信徒們都沒有得罪上帝。但是,保羅向哥林多的弟兄們一次都沒有提上帝的忿怒。上帝是愛,保羅詳盡描述了愛的表現,其中包括“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林前13章5節)。這就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除了拒絕相信祂兒子以外,上帝對於我們其它的罪大概不是那麽耿耿於懷!祂以和好為念,專門安排耶穌來傳達饒恕過犯的好消息,實在是大慈大悲。

在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保羅都提過“因這些事(淫亂和貪婪),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弗五6、西三6)。這是保羅書信中所能夠找到的僅有的兩處聖經,告訴我們在悖逆和不信基督之外,人的罪性激起上帝的忿怒。然而聖經中也有話表明,儘管我們表達方式糟糕,我們人性中的隱情也被主稱讚的(林前4章)。

或許人所有的罪都可以歸類為自私貪婪,淫亂是一種特殊的貪婪。自私貪婪是與愛相反的東西,也是與上帝的形象相反的東西。但我相信在末日審判的時候,上帝的忿怒僅向那些拒不悔改的人發作。

4 comments:

  1.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用道德刑罰滿足說來解釋耶穌代贖,雖爭論很大,卻流傳至今。詳見有限救贖論的原原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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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ccording to 1:18, God's wrath is against all those ungodliness and unrighteousness, not everybody. (Bible mentioned "the righteousness" all over the place, as blessed and listened to.) 1:19-20 talks about all of humanity is aware of the Creator,(may be babies/insane etc should be excluded?) 21ff "they" and "them" refer to everybody, but is not every individual. For example there are people who are grateful to God and give thanks to Him, even non-Christians, not everybody commit sexual sins(v24), not everybody worship idols(v25), not everybody practice or accept homosexual behaviors(v26-27), not everybody murders(v 29), etc.

    Chapter 2 Paul talks to religious people, I have Jews in mind, not everybody, certainly not Christ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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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舊約中的那鴻書與俄巴底亞書是典型的,描寫上帝的忿怒是針對祂子民的兇惡仇敵,而帶給以色列人安慰的話,信息極爲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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