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6, 2012

傳福音:勸人與上帝和好

默想哥林多後書5章16-19節: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什麽是凴外貌認人?就是不看人格,不檢查實質,不認識這人。東方的文化思想意識是以群體為導向的,就是看人、看自己、看世界、看神首先看互相的關係,看實際的效應,看表面的情形。我們可以說是不注重人格的,或者說比西方人還差,但是“愛”這個東西的實施要求我們注重人格,保羅說我們應該悔改,不再凴外貌認人。要看什麽呢?看裏面那個人,也就是人格。人格反映在人的思想性情、態度、情緒感受、和願望追求上,這些是存在人裏面的東西,細心留意就能看出來。

在基督裏的人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表現在哪些地方呢?不能只看外表、活動、行爲,要看裏面的價值觀、待人接物的動機和心願。我在另外一篇博客裏面寫過,“在基督裏”的Identity是個自我觀,不是給別人看的地位,不能把外面的東西去掉就看自己是nothing。必須悔改,相信自己真是神的尊貴兒女,真的受到天父時時關注、欣賞的眼光,珍惜看重這個裏面的實質,追求裏面和祂的信任、親近關係。只有這樣,才能常體驗到上帝的真實同在。這可能是一個長長的過程,幾個月、幾年、甚至幾十年。

上帝想與我們“和好”,這應該是中國人最容易理解的福音。我們對於和好頭腦中可能都有一整套的圖解,神就是使用我們所了解的語言來和我們説話。我的婆婆尚未信主,這些日子來和我們同住,她多次很稀奇地說我改變了。她表示和我在一起很享受,可能是因爲這一次我們之間有很多的機會分享心思、交換看法、彼此善待、開玩笑。我們現在稱得上無話不談,我常向她告我先生的狀,她完全理解,哈哈!

其實我的價值觀這幾年有所轉變。先前我以爲上帝比與家人更加重要,任何價值觀的衝突都要把家人放在比較次要的位置。這個原則說起來對,實行起來不對。上帝以愛和接納、饒恕為重,上帝並不是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上帝,是我的神觀有所糾正,服事、傳揚祂的時候就不至於為了祂表現得沒有愛心。我如果以祂為是非分明、施行嚴格標準的,我必然不自覺地效法,以爲替天行道,呵呵!本來我應該效法基督,放下自己,關注他人的。

保羅說上帝把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我們若是不會就要學習。勸人和好主要不是口頭功夫,主要是身體力行去愛雙方,而且不能偏袒。我們如果想要偏袒上帝,以爲祂喜歡如此,恐怕正説明我們還不了解祂的愛世人的心意。有不少基督徒希望傳福音讓對方信主,卻用偏袒上帝、貶低對方的方法,怎麽能夠有效果呢?在基督裏有很多新的觀念要學、新的技巧要練,比如真實情感的溝通和表達。我們應該好好考慮自己傳的究竟是怎樣一位神,祂對於我們的福音對象是否有吸引力?或是祂以自己的榮耀為中心,發出命令和怒氣?

我相信我的上帝正在我周圍人的心裏做工,我決不必從自己的利益出發去揠苗助長。You do your part to learn from life。有些人以爲配偶信主是他/她自己的功勞,見證好,其實是聖靈親自的工作,他們恐怕還沒有真正相信福音的大能。每個人“相信”都是有過程的,由膚淺到深刻,沒有止境。

3 comments:

  1. 很有启发!为此,我读了有关经文,分享如下:

    林前九章19-23节十分透彻地将传福音的方法和技能教导给我们。为了福音的缘故,保罗“作”过(became)犹太人,律法下的人,没有律法的人,软弱的人,向甚么人传,就作甚么样的人。我相信,“作什么人”并不意在效仿他人外表的衣着、习惯操守,重要的是对不同背景非信徒文化背景的了解、关心、并掌握了能够就他们持守的世袭观念和人生哲理开展促膝交流的能力,因此,那些人愿意与保罗往来,愿意与保罗交谈,因为他们把保罗当作自己的朋友,同类中的一员!不难想象,在此基础上当保罗向他们谈讲福音以及做进一步的传递工作时,不仅自然而然,而且水到渠成。显然,这是一项需要付出时间,但又不能立杆见影的爱心工作。

    我想,开展福音工作,特别是对周边亲朋好友的福音工作,必须实施“先退后进”的步骤。如上所述,保罗对各类非信徒的习俗、道德理念、甚至他们的生活方式不仅了解而且尊重,可以推测,在必要时他甚至牵就和服从。当然,保罗所作的,多少引起过一些使徒的非议,不然,他就不必解释:“凡我所作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

    可见,为了福音的缘故,如博文所述,学习新观念、操练新技巧特别是与人沟通和交流的技巧,等等,对有效的传递福音必有帮助!当反思我们在本地亲友中的福音工作时,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所作的与保罗教导的正好相反!

    我们福音聚会的“程式”,与保罗所“作”的有天壤之别,尽管我们也是为了福音。通常,我们的聚会总是以在假节日向人提供“免费午餐”的方式邀请非信徒参加。这立刻对上班族的夫妇构成了第一种“不方便”,因为他们只有在假日期间才能处理一些平时没有时间处理的家事,包括探访亲友或共度二人世界的欢乐时光,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他们当然“谢绝”邀请。

    第二,当这些非信徒赴约之后,必须遵守信徒“聚会”的僵硬程序,那就是饭后的“分享”或者其他有关传福音的安排。对此,我们有否设身处地想过他们此时此地的感受?无论在聆听个人分享还是观看“福音”节目时,他们得面临严肃的气氛,不熟悉的语言,基督徒的个人化见证,(暂且不谈“信”与“不信”的目标,)这样的环境足以使他们望而生畏。因为他们习以为常出出入入的人群聚合的场所要么是在工作岗位或是在亲朋好友的家中。当然,那里有的只是就事论事的公务,轻松的交谈,亲情的交流和关爱。相比之下,由信徒“聚餐”引出的福音聚会往往让他们感到“严肃”背后的冷漠,“属灵”背后的“自我”,事与愿违的是,他们感到,“福音聚会”是信徒为自己的信仰所为,并非真正为非信徒的“好处”所作,因为他们对非信徒的喜好,特长,工作,生活并不了解,谈到“好处”实在牵强。所以,我们习以为常的聚会方式实际上是在强迫非信徒投入和配合我们的福音工作,这与保罗教导福音的对象是“什么人,作什么人”刚好相反!

    可悲的是,简单生硬的传递方式,很可能一开始就把福音的萌芽扼杀于摇篮。而传者本身的综合素养,包括难能言喻的基督徒的“爱心”,才能使我们广交朋友,进而广传福音。对此千万不要马马虎虎!不然,我们很可能在传福音之前就已经失去了传福音的机会!

    一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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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谢谢!是啊,很多时候我們以是非对错为最高的价值,以信任、尊重、爱护的关系为次要,真是本末倒置。上帝的爱是我们能够体验了解的那种,是哥林多前书13章描述的一些表达,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头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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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昨天我婆婆在散步的时候主动问起什么是“圣灵”,又问基督教的父子圣灵和佛教所拜的各种偶像或神明是什么关系。我对上帝的大慈大悲作了一番解释之后,她表示要试一试祷告。婆婆一定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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