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10, 2010

擔當人的罪就是“替罪”?

擔當罪過其實不是替罪。聖經中有些地方翻譯為“擔當”的那個字其實最好翻譯成“除去”。為什麽要討論這個問題呢?因爲從今天默想的經文聯想到神的憤怒的問題。很多人覺得基督受難是因爲神對罪人的憤怒,但以賽亞書53章4-12節卻把耶和華描述成喜悅。

賽53:4他誠然擔當(nasa: lift up, take/carry away, bear etc )我們的憂患,背負(sabal: carry, bear, labor)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賽53:5-10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賽53: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sabal]他們的罪孽。

賽53:12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nasa]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這段經文中的擔當和背負通常都理解為代替的意思,神的義僕(耶穌)替我們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可是查考希伯來原文,這兩個字似乎並無替代的意思。按照經文給出的圖畫,擔當的用法都是提起來、扛起來、擧起來、抱起來、擡起來的意思,並不替代(not substitude)。

賽52:8他們揚起[nasa]聲來,一同歌唱。賽46:4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懷搋[sabal]。我已造作,也必保抱[nasa];我必懷抱[sabal],也必拯救。賽46:7他們將神像抬起[sabal],扛在肩上[nasa]。賽49:18你舉[nasa]目向四方觀看。49:22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向列國舉[nasa]手,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眾子懷中抱來,將你的眾女肩上扛來[nasa]。賽52:11-13你們扛抬[nasa]耶和華器皿的人哪,務要自潔。…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必被高舉上升[nasa],且成為至高。

替代的理解是從5-10節來的: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chastisement),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這是摩西五經裏的贖罪羊那幅畵。在利未記中詳細記載了關於獻贖罪祭的規定,其中說人有了罪時就要擔當[nasa]自己的罪,而祭司為百姓贖罪時要擔當[nasa]百姓的罪。不是替罪,最好理解為除罪。而羊呢?利16:20-22:“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nasa]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這擔罪離開的羊是兩隻公山羊中的一隻,另外一隻獻為燔祭。

我特別注意到,在利未記描述的所有獻祭禮儀中,神對罪的憤怒這件事一次都沒有提到。換句話說,消除神的憤怒很可能不是獻祭的目的。獻祭的目的是為了讓祭司適合來到神面前,使他的服事得到悅納,使他為之贖罪的百姓得到潔淨或悅納,卻沒有講那些罪/不潔使神憤怒。事實上利未記所描述的不少的罪/不潔都與道德無關,是人未必知曉、甚至是難免的。而代替的説法,或許我們可以把那隻放到曠野的羊理解為要替人到曠野去受苦,但是直接按字面理解為那羊把人的罪帶走(carry away)似乎更爲可靠。

這節經裏文中翻譯成“刑罰”的那個字其實不是把敵人置於死地的那種刑罰,搜索那個字的用法,發現全都是父母管教孩子的訓誨、管教、責打等等。兒時挨打、或受過身體虐待的人可能分不清楚管教和刑罰敵人有什麽區別,但聖經裏懲罰敵人卻不是這個英文常翻譯成instruction或correction的字。

我從信望愛網站搜索新約中的“替”字,想看看英文是翻譯成什麽,一共找到21筆。發現英文大多翻譯為for,大都應該是“為了”的意思。比如 “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11:50-52,意思耶穌要為猶太人死)。在現代語境裏,“為”包括了“替”,卻比“替”的含義更廣。所以在這篇僕人之歌裏,每個擔當/背負都是“為”我們。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現在我們果然以爲如此。但我們所以爲的,關於“神憤怒擊打”的那幅畫一定對嗎?事實上這段經文特別提到耶和華的“喜悅”,祂喜悅將這位義僕壓傷,因爲這事成就贖罪祭,帶來兒女,心滿意足--這位義僕要擔當/除去(take away)他們的罪!這是何等的情意呢。

(未完待續)

4 comments:

  1. As the Lord God crush the righteous servant, He is not angry here. He is delighted instead! What a song! Incredi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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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們論到一人“替代”另一人的時候,總是理解為被替的人免去了一個厄運、責任、困難等等。但是“擔當”卻是不是免去,而是共同分享一個厄運、責任、困難等等。

    “耶穌擔當了我們的過犯和軟弱”可以理解為他經歷了我們所經歷的羞恥、困苦、傷痛,因而理解體會我們,也可以理解為他替我們經歷了這些,我們就不再經歷這些了。可是大家都知道耶穌替我們擔當了過犯軟弱以後,我們是繼續有過犯和軟弱的。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可以理解為獻了贖罪祭以後人被潔淨、醫治、安慰,也可以理解為我們已經得到醫治和平安,再也不必受任何刑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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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還記得摩西關於祭司必須“擔當”百姓罪孽的吩咐嗎?似乎都應該理解為“拿去”。例如有一次摩西對亞倫的兒子說:

    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nasa)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利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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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以賽亞書53章是個工整的交叉對偶結構,詳細請看關於教義的質疑那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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