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7, 2010

關於包容、饒恕、和愛心

歌羅西書3章12-14節: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穿)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在這一切之外( above all these),要存(穿)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the bond of perfectness)。

很好的個人勉勵。你如果是個基督徒,我希望你讀到這段話時也認爲是對自己說的。可能有的人暗想,我大概是選民沒錯,可是聖潔蒙愛?我既不聖潔、又不蒙愛,不過後面那一連串的命令嘛,我明白是給我的!

如果這樣想的話其實是誤解了“聖潔”的意思:聖潔的意思就是歸屬于神,不是通常所理解的行爲完美!你看,舊約裏祭司或拿細耳人如何歸耶和華為聖呢?通過一些潔淨的禮儀就可以了(見出埃及記40章和民數記6章),沒有提道德方面的要求。難道舊約時代想要歸耶和華為聖比現在還容易?現在有了耶穌,歸給神反而難度更高啦?絕沒有的事!耶穌是我們的“挽回祭”(翻譯成挽回祭的那個字是使父神全然滿意的意思),超過舊約祭司所做的一切!除非你信不來,我們是自願領了潔淨的禮,完全徹底歸給神的人啦!

保羅說後面那串命令有個前提條件,即我們都是聖潔蒙愛、被揀選的人。首先是存什麽樣的心,或叫做“穿上”,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這些品質必然是我們體會到神向我們如此之後,所以受命應該彼此這樣恩待。我想如果別人都是完美無瑕的話,我對他/她憐憫、恩慈、溫柔何其容易,只是人大多有諸般缺點,我只好忍耐,還要用謙虛的態度對待他們,這就不容易啦。

嗨,如果我體會到父神是如何地擔待我,耐心容我把一些事弄糟,給我成長的機會,那我也可以效法祂。我十幾年前有一次辦了一件糟糕透頂的事情,到聖靈讓我省悟到自己問題的時候,因爲找不到當事人,後來再也沒有機會把事情修補好。懊惱許久,於是下了一個決心,下次遇到一個人對不起我的時候,一定要包含原諒!說得容易。真正與別人有了嫌隙的時候就又開始斤斤計較了,這人沒有道歉啊,還不認識錯誤啊,等等。

保羅吩咐“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彼此包容的英文是bear with one another,我想它應該算是比饒恕低一個層次的饒恕,包容這個字也常常翻譯成忍耐。我感到自己忍耐寬容別人的時候並不算是真正的饒恕。只有道過歉、用某种方式表達希望復合、認錯的人我可以饒恕。饒恕對我來説就是可以重新開始建立信任,我指的是低頭不見擡頭見,必須常打交道的人。如果只是過去的人或事,那麽饒恕的感覺就是:此人不再令我痛心。所以,饒恕必須包括了互相有適當的溝通在内,否則只能選擇不再計較,或叫作包容。你一定遇到過一些基督徒,注重真理是非的辯論,過於注重包容和饒恕。這是不同的價值觀:請人指出你的錯誤比較重要呢?還是接納和包容你比較重要?總要彼此包容,因爲我們的前設是一家人,但一家人也會有不同的領受。

聖經吩咐“主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我理解饒恕就是重新建立信任的關係,所以必定含有適當的溝通。饒恕不只是一個内心默許的態度,正如我們祈求,主就饒恕了我們,收納我們為神的兒女。也許,饒恕是否一定要請求之後才給,或者饒恕之後是否一定重新建立完全的信任,是個很好的研經題目。但保羅說在這一切之上的是“愛”,包容和饒恕都是出於愛。愛是建立我們、使我們完全/成熟的主要因素。畢竟,我們所願意敬拜的神,祂是愛。

2 comments:

  1. 信任是一種能力,更是一項人際關係技巧。沒有信任就談不上愛心,也談不上真正的饒恕,最多能做到包容。有的人也許不同意,說我不能信任我的孩子,可是我愛他/她...這個嘛,你的青少年孩子大概就可以證實,你那些不信任的姿態把你的“愛”打了多少的折扣。

    平和自然地說當面出不同的意見,互相加以溝通和商量是另一種能力和人際關係技巧,也必須建立在信任之上,因爲你必須先認定對方即使不同意也能夠耐心聽明白你的看法和接納你,而且你的前提必須是:人家選擇不同意你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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