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時代的文化對我們來說是遙遠陌生的。當我們說聖經句句是真理時,意思決不是說其中所寫的一切都是我們現在的典範。關於如何理解聖經的權威,你可以參考Wright博士的回答,聖經是關乎上帝救贖的故事,祂要重新建造一個新的世界和人,這個過程到現在都還未完成。
比如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眾人的事,數算人頭的時候,說「吃的人除了婦女和孩子,約有五千。」為甚麼只數男人,不數女人呢?大概是那個時代的女人沒有公民權。世界各國的婦女有選舉、參政、工作、控制生育、不被強暴、平等工資`、參軍、立法律協定等等的權利,是最近一、兩個世紀才逐漸發展進步起來的。
聖經中很多話都只說「男人」,但其中很多是指所有男女的,所以中文翻譯正確地翻成「人」。比如「男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不能按希臘文字面理解成只有男人不單靠食物;同樣,神「願意所有男人得救,明白真道」,不能光看所用的希臘文字匯來確定保羅的意思,以為神不介意女人是否得救--翻譯成「萬人」是恰當的。
我們如何確定甚麼時候「男人」包括了男女,甚麼時候真的只指男人呢?比如箴言廿七章「鐵磨鐵,磨得鋒利;男人互相切磋,才智也變得敏銳」,是不是說只有男人互相切磋呢?如果我們相信女人不能和男人切磋,當然這句箴言也就不能用在女人身上。聖經的英文翻譯特別明顯,不像中文性別可以用模糊的語言:Iron sharpens iron, as one man sharpens another,讀來無形中加強了男人能夠切磋,女人不能的印象。LaCelle-Peterson教授說,除非前後文明確指出是講男人,經文中所有的「男人」恐怕都不排除女人。
在美國教會唱的英文傳統詩歌和講道也充滿了Man of God,Brothers等等男性語言,姊妹們一聽就知道,受勉勵的是所有人,而不單是弟兄們。不過,恐怕難免有人會以為,神把主內的女人都當成男人看待,如此來提高她們的地位。其實,語言不僅表達人的思想,也微妙地影響人的思想。北美的華人信徒都接受女人不講道、不作領袖的文化,可能和傳統教會中所用的語言大有關係。
也許北美教會應該留意使用當代的語言來表達思想,用不帶性別標籤的詞來代替男性詞匯,比如用people of God代替men of God,用children of God代替sons of God等等。華人眾教會本來有比較好的條件除去重男輕女的習俗、建立平等,可惜咱們都受訓於北美的神學院,沒有人出頭自己作語言字匯文化的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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