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神學典型地把「神的義」理解在個人道德層面上。有人甚至把個人得救和追求社會公義對立起來,其中一方是不夠屬靈的「解放神學」。
從網上看到有人推介西敏神學院90年代的宣教學教授Harvie M. Conn所寫的Evangelism,找來看了,真的很棒。這個人在韓國作了12年的宣教士,專門幫助妓女。她們不僅是「罪人」,更是罪惡社會架構的受害者。她們急需得救,可是我們的神學卻不能幫助她們更認識神。
Conn教授大聲疾呼,基督徒應該放下自己所堅持的正統知識架構,走到和我們完全不同的族群中去,看看我們的神學是否還講得通。忠言逆耳,Peter Enns說,那些追求完美神學的加爾文主義者為此還找了Conn教授不少麻煩。
問題是我們的福音應該怎麼傳。咱們基督徒解釋福音的話,非基督徒一般都聽不懂。「救贖」啦,「罪」啦,「恩典」啦,「末世」啦,福音「信息」都是單向傳遞的知識,不包括聆聽和了解「福音對象」當下的需要,並伸出援手。Conn說咱們的神學對他們都好像是隔靴搔癢。我不是說這些人自己沒有罪,可是他們終日面臨被人欺負厭棄、困苦無助的景況,恐怕已經不再考慮自己是否被上帝接納的問題了。神的「義」如果只停留在個人道德層面上,對他們有多少實際的益處呢?
耶穌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去到教會的牆外,使需要的人群不僅聽見福音,也體驗到福音的大能而得到救援,而咱們現在的教會架構是邀請人「來」聽道、相信、作主的門徒。Conn教授問得好,這樣的體制架構傳福音怎能得力?
對同性戀傳福音,很多人以為必須先告訴他們「你是罪人」,真是難為了。悔罪是一個傳福音的切入點,但不是唯一的傳福音切入點。約翰福音的重點是:上帝召人信祂兒子,信而接待基督的人就得永生,裡面一次都沒有直接提先要悔罪。我沒有說傳悔罪是錯誤的,但把那當作唯一正確方法,只是福音派的主張。福音派的基督徒應該學著突破自己的框架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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