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聽一位歷史學教授講課,說美國歷史課本上有不少「神話」,是完全沒有事實根據的。比如說哥倫比亞發現了美洲新大陸,現在很多人都知道了,他不是最先來的。
另外很多人相信英國人移民來到北美大陸時,是為了尋求宗教自由,所以把宗教寬容精神帶來了,最初陸續建立的13個殖民地都有宗教寬容的出發點--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
(殖民這個字眼反映出歐洲移民在其他地方忠於歐洲國家的某種主人心態。最初13個殖民地每個都相當於一個獨立國家,後來成為合眾國的一個州。當然,很多後來成立的州不是殖民地。)
Mark Stoler教授解釋說,很多殖民地,包括弗吉尼亞和紐約,歐洲移民來到北美時不都是為了尋求宗教自由。更重要的是,那個時代並不崇尚宗教寬容。
自己受到宗教逼迫,就會相信自己應該寬容別人嗎?不是自動的。北美的殖民歷史實際上充滿了宗教信仰的衝突和逼迫,比如清教徒迫害不同的宗派很厲害,他們取締其他的宗教,因為相信別人都是錯謬。
1620年那些來到Plymouth的基督徒,Mark Stoler教授說,是因為擔心他們本國荷蘭的宗教太寬容,自己的孩子們被其他教派影響走歪。然而馬里蘭州的成立據說是為了讓受基督徒逼迫的天主教徒有個避風港。
那麼宗教寬容的價值觀是怎麼發展起來的呢?Mark Stoler教授說是挺偶然的。
部分原因是清教徒中被看為異己分子的Roger Williams提出來。既然在馬薩諸塞灣被取締,就跑到羅德島去立腳,成立一個獨立的州。他不同意教會去改良政府的使命,乃主張政教分離,這是為了保持教會的純潔。據說他逐漸發覺,堅持純正到最後的結果,就是教會只能有很少的人在一起舉行聖餐禮。於是他宣布歡迎所有宗派的教會來羅德島。
還有一些從荷蘭來定居的基督徒,為了經濟效益和賺錢,允許猶太人社區,後來成為紐約州。由於沒有一個基督教派能夠在所有13個殖民地佔有主導地位,大家都擔心被別人逼迫,於是逐漸開始支持宗教寬容以保護自己。
1640年代,一個比較寬容的宗派,William Penn的貴格會,建立了賓州。他們與美國本土的原住民立約。
上述歷史為宗教寬容提供了一定條件,但真正的宗教寬容是20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人們看到希特勒種族主義的興起和恐怖行徑,開始反思自己的宗教和種族偏見,為甚麼德國的基督教會能夠目睹和接受希特勒呢?
美國參戰的士兵有1500萬,包括各種宗教、種族的人第一次近距離接觸,並肩作戰。這樣的融合在戰爭結束後立即促成了棒球隊、軍隊、公立學校的種族融合法令,描寫反猶太主義的故事影片也獲獎。
你會覺得意外嗎?我常問自己,上帝如何呼召人們放棄自己根深蒂固的暴力排斥他人行徑呢?恐怕沒有一個文化天生就主張接納外族人,人們即使敬拜同一位上帝,總是對不同族裔、不同文化信念的人懷有戒心甚至敵意。可是,上帝還是親手在美國推動和建立了「寬容」這樣的理念。
弟兄姊妹們,你的想法如何?對「寬容」不以為然、仍然崇尚你死我活式的戰爭嗎?或者你在「寬容」理念的背後看見上帝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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