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會不知不覺地按照一定方式看待自己。也就是說,我們每個人心裏都有一幅關乎自己的圖畫,是我們成長的過程中父母、家人、朋友、或尊長為我們描繪的,這個叫作identity,也就是自我觀。我們沒有信主前的這個自我觀可能是滿真實的,也可能是相當扭曲的,完全不是真正的自己。
我第一次發現有的人自我觀不對頭,是在一個我帶領信主的女孩子身上。這人長相不錯,看上去很健美,愛笑,對人很溫和。可是我發現這人不知爲什麽自卑得要命,不肯到任何人多的地方參加聚會,也不希望別人認識她。當時我費了些唇舌,想讓她相信自己實際上是多麽可愛,她並不反駁我,只是微笑著稍稍搖頭。我那時為很多人拼命禱告,有好幾位熱心做學生工作的基督徒領袖陪伴我一起禱告,因爲對這些敞開心扉聼我分享福音,然後就欣然相信的人,我多麽希望他們信主後能立即經歷到神的大愛。可惜我眼巴巴地看著很多人都流失了,他們的心裏各種的難處和創傷在“決志”信主後沒有很快得到化解,我當時也沒有能力對他們每個人作有效的後續跟進和栽培。比如這個女孩,到我離開那個城市時,沒有看見她回到教會。
很多人幼年、童年、少年時期在責駡中成長,不認識真正的自己。到成年以後,才開始從他人口中逐漸認識真正的自己,即裏面那個寶貴的、有特別優點長處、無以取代的人。在理想的情況下,一個人決志信主時,自我觀應該立即開始一個轉變的過程,開始從神的眼裏了解自己。
我自己初“決志”的時候,並不指望自己有什麽改變,連上帝是否真正存在都不能肯定。那時我的心態是:如果這位號稱是信實慈愛的上帝真正存在,那麽我就要祂來引領我;但我暗想,試驗的結果也可能證明祂並不存在啊,那麽我就會抛棄自己的“決志”之詞。事實上,決志後起初的幾天我每次的禱告都這樣開始: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我清楚記得我第一個發自内心的禱告是在“決志”之後立即作的,内容是這樣的:上帝啊,如果你真的存在,就求你讓我在生活中實實在在地常常看到你的作爲,不然,我可不希望一天到晚要靠想象才知道你的存在。第二天一早,我對自己說,如果真有上帝,那麽我就是祂的兒女啦?--這是自我觀轉變的開始,看自己可能真有一個天上的父親。
由於我自己地上的父親是安慰、引導、和器重我的父親,有一位天父就意味著神會從天上安慰、引導、和器重我。我當時出國不久,感到自己是在一個很複雜的世界裏孤單闖蕩、需要小心保護自己的人,如果真有上帝,那我就不用再孤單了,我應該能知道自己的方向和道路。不出所料,天父每次都很快應允我的禱告,甚至在我心裏提醒這、提醒那,我很快就從風雨中孤單行駛的人生小船,轉變為進入港灣、有安全保障的小船,實在感到很開心!
現在回顧起來,基督徒必須看自己是受到父神時時看顧、引導的蒙愛兒女。這叫作向父神看自己是活的,向舊的人看自己是死的,有我們的舊人已和基督“同釘十字架”的説法為証。羅馬書6章6節英文BBE: Being conscious that our old man was put to death on the cross with him, so that the body of sin might be put away, and we might no longer be servants to sin. 其中的“同釘十字架”是過去被動式--不是命令句。
順便說一句,中文翻譯的“使罪身滅絕”令人費解,意思其實是使那個與神隔絕、連連犯罪的舊人(自我觀)作廢,就好像羅3:3中的“廢掉”: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實;或像羅7:2中的“脫離”:丈夫死時,妻子就“脫離”(廢)了她丈夫的律法/義務。
誰曾把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呢?是我們歸信基督的時候,就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了。保羅用了一個反問句,意思羅馬教會的信徒人人都知道自己受洗歸入了基督的死。羅馬書6章4節中的“一同埋葬”也是過去被動式。所以 we were baptized/dip into His death!是我們的信心使我們的舊人死了,聖經說目的是叫我們有新生,好像復活的基督。中文翻譯的“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可能讓人誤解為新生單單是指行爲方面,但英文翻譯為walk in newness of life---英文的walk既包括了行事,也包括了内心的為人。所以新生的樣式是從裏到外的,不單單是行爲。我們歸入基督的死,目的是從裏到外整個人的徹底更新。内在的更新就是改用新的眼光看世界、看神、看自己在世界中的景況。
我在前一篇博文中說過,信主前我們大多注重表現,認爲愛是可以賺取的,自我的價值也可以努力賺取,甚至可以不擇手段,大大忽略關係,那麽信主後就必須改變這種價值觀,看見神在世界中和在自己生活中的作爲,看見自己受到神的珍視和引導。基督徒尋找、認識真正的自我需要在基督裏,因爲世界上再也沒有另外一個人,比天父更加了解、體恤你,更加樂意用有力的大手托住你,讓你在難處中經歷到内心十分的平安和滿足。
擧個例子,我的媽媽晚年的時候患癌12年,她最後幾年中與神的關係特別好,天父免去她的治療和疼痛,所以她雖然有些吃不好、睡不好,還是可以形容自己的年日為“安度晚年”,能夠享受家人待她如常人般地談笑和傾訴,能在禱告中求父看顧直到見祂的面那一天。媽媽享年79嵗,她安息主懷的時候沒有留下什麽遺憾,我們都深得安慰。最重要的是,媽媽深深享受天父的看顧,天天數算主的恩典,她絲毫不認爲那個蒙愛的身份是自己用表現賺取的,因爲她常常提說自己不夠屬靈。
自我觀的轉變關鍵是怎樣“看”:我們若是(看自己)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6:8-11)。基督徒真正的“自我”既包括了他/她信主前發現或沒有發現的優點和長處(strength),也包括了聖靈所給的新的恩賜,因爲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無一不是從天父那裏降下來的(雅1:17)。
換句話說,我們若不能看(信)自己已經與基督同死,把舊的自我觀作廢,就無法經歷和感受天父對自己兒女的理解、憐恤、和支持,在祂的愛裏扎根建基,就不能體會祂那使人復活得新生的大能。有不少人誤以爲基督徒新的自我觀應該是看自己為無法改變的的罪人,好像只有這樣才能更加感恩。這很片面。不錯罪咎感可以是人行爲的驅動力,讓人改變,但我相信罪咎感不是最佳的驅動力。蒙愛與感恩的驅動力更大,這我是從個人體驗裏了解到的,並且有很多聖經經文的支持。看自己的敗壞無法改變豈不是令人很失望和氣餒?如果這樣,怎樣理解我們是按神的“尊貴”形象受造?關於基督裏“新造的人”的應許無從說起了。
也許這是另一個研經的好題目。
I shared innumerable times my testimony as how I came to believe Christ. It seriously involved looking at self very differently.
ReplyDelete背希腊单字apoth-neisko,意思是I die, I am about to die, or I am freed from。
ReplyDelete所以此处“与基督同死”显然不是身体的死,而是内心看自己是脱离了罪的辖制,抛弃旧的自我观。
如果单看自己的表现,我们每人都有表现好的时候和遇事受到压力、表现不好的时候,哪一个是真正的自我呢?把表现不良习惯的时候当作“真正的”自我合乎经训吗?代表信心吗?不见得。上帝记念亚伯拉罕有信心的时候,称他为信心之父,而不是记念他没有信心、把妻子送到狼窝去的时候。耶稣记念彼得热心跟随的时候,而不是记念他莽撞自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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