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5, 2013

同一幅圖畫,不同的描述

我相信上帝啟示給人的是圖畫真理,人用筆寫下來。創世記二章2節:“到第七日,神完成了(祂所做的工)…”。可是在七十士譯本和撒瑪利亞五經,我們卻讀到“到第六日,神完成了…”。神到底是在第六日還是第七日完工的呢?如果是第七日完工,那麽祂是清早完工?還是上午或下午完工的呢?我們都相信祂第七天沒有做工,所以說祂第六天完工比較準確是嗎?畢竟,聖經強調的是他第七天歇工休息了。於是學者們相信,有些文士是在抄寫或翻譯的時候作了修改,以免有人對上帝在第七天是否做工發生疑問。

假如我告訴你,我今天休假,因為我完成了一個工程項目,老板早就答應我,一完工我就可以休假。你卻不斷地追問說,是今天幾點鐘開始休假啊?或是昨晚上完工的啊?我恐怕會對你這麽摳字眼很不耐煩,你不為我休假而高興,倒是咬文嚼字!語言的功能常常都以表意為重,很多時候是靠對方心領神會的。當然如果你是我的老板,這麽問可能涉及薪水的計算,那另當別論。可惜不少人對上帝的“話語”就是這個態度,說來認真,其實不得要領。

撒母耳記上二章17節講到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這(兩個)年輕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很重,因為他們(讓人)藐視耶和華的祭物”。可是在一份死海古卷中,學者們卻找到和LXX譯本一樣的經文,“這(兩個)年輕的,罪在耶和華面前很重”。括號中的字是中文對眾數“年輕人”的解釋,不按前後文說出是兩人就不清楚。這是中文的特點,模棱兩可的語言反讓人生疑。學者們相信,MT版本“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是後來的文士為明確解釋而加的,“人”字也是為進一步表達“年輕的”而加,因為死海古卷中的經文沒有這些字樣。東方語言主要是為描述圖畫,補充說明是最好的方式來澄清事實,這一點恐怕希伯來語更像漢語,考究字眼是大可不必的。順告,他二人的“罪”是單數的,表明不宜敬拜的状態,而不是“罪性”嚴重,或前後文所描寫的種種行為。

接下去有兩句話也很有意思:(以利)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茍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們在死海古卷的經文中發現沒有“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茍合”那句話,學者認為MT文士加那句話的目的大概是要增加以利兒子的罪,讓故事中以利問話“這樣的事”所指的更明確。其實以上兩處若沒有添加的經文也讀得通,人們看到前文關於“搶”祭肉的描述,自然明白兩個壞蛋如何得罪耶和華,正如LXX版本所寫的。有時增加的評論和描述反而未必突出同樣的重點:以利的兒子即使沒有和婦人茍合,他們的罪也一點都不輕。可是會幕門前怎麽會有婦人伺候呢?聖經別處都沒有提過。我們只看到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撒上一9),或者小撒母耳清早起來去開殿門(三15),沒有婦人在那裏伺候啊?

再舉個例子。撒母耳記上十四章18-19節,掃羅在打仗的時候想要求問耶和華。MT版本說,掃羅要祭司亞希亞把神的約櫃拿來(you bring near the God’s Ark)。在中文裏,如果是約櫃,當然要“運”來,因為我們頭腦中的圖畫應該是幾個人擡,可是希伯來原文是單數人稱的命令句,亞希亞怎麽能自己把約櫃拿來呢?再看LXX版本,原來掃羅是要求他把以弗得拿來,就是掛在祭司胸前的那塊胸牌。關於那個神聖的物品,LXX經文說,“那時他帶了神的以弗得在以色列人中”,而且你如果注意到第3節,以弗得當時是穿在亞希亞身上的。回到19節,亞希亞聽命尚未“拿來”(約櫃),掃羅卻聽見非利士營中的喧嚷,於是對那祭司說:停手吧!

能夠立即停手的應該不是擡運約櫃,而是拿以弗得,上面有烏陵土明,況且大衛多次用來求問耶和華(廿三9、卅7)。學者們推測是MT的文士將“以弗得”改為“約櫃”,也許是覺得用以弗得來求問神不大合適,但更可能是想故意把掃羅描寫得不敬重約櫃。無論如何,亞希亞穿著以弗得的事還留在故事中,耐人尋味,作者的用意恐怕是將掃羅來對比大衛。

文本比較讓人能夠了解編輯改動的目的,或許也回答一些疑難問題。比如若有人問你“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你除了回答不知道,還可以告訴他LXX版本中沒有那句話。如果聖經沒有給我們一幅比較完整的圖畫,那麼我們就不能夠從中得到甚麼功課。

1 comment:

  1. 本文例子取自Emanuel Tov的《Textual Criticism of the Hebrew Bible》第3版244-245頁,Sundry Contextual Theological Alter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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