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11, 2014

轉發:再思聖經原稿無誤論

本文摘自林榮華教授的《活畫聖經,活出真理》一書第22章。討論的是西方教會,但我們傳福音時也有所涉及,即把“聖經無誤”的教義當作福音的一部分。這很危險,因為人家稍微深入看看,就會發現這樣那樣的“錯誤”,你讓人家就不信你的福音了還是怎樣?林博士的這本好書值得宣傳一下。

聖經原稿絕對無誤論這一教義在西方教會福音派中引起爭議,本文探討其原因,并在結尾提出建議,呼籲華人教會改以提摩太後書三章16-17節來取代這一條教義在信仰宣言中的功用,因為是直接引用神的話,比使用人為的教義更尊重聖經的權威,更能呈現聖經的原貌,且可避免華人教會將來捲入這場爭議,影響華人在聖經研究方面的發展。

有人將教義或信仰宣言當作詮釋聖經的“指引”,也有人以其來制定一個詮釋聖經的“框架”。“指引”提供一個前進的方向,鼓勵前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框架”則是標明界線,超越界線就要被貼上標籤。聖經原稿無誤這個教義是“指引”還是“框架”?這個教義被許多信仰團體列在他們信仰宣言的第一條,是上個世紀才開始的現象,特別是在福音派中。

這個教義是為了對抗從啟蒙時代以來各種懷疑聖經的論調而產生。一些人認為聖經中若是有小錯誤或不一致的地方,豈不是不可靠嗎?這是純理性討論的必然結果。然而,這種框架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比它預期想要解決的問題更多,特別是強調或堅持用“無誤”(inerrant)這個字。聖經中大都用正面的字或詞來描述聖經的寶貴及功用,例如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詩十九9),而不是用“無” 誤這種負面的表達方式,來否認聖經中有任何負面的現象存在。這種措辭反而容易招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懷疑,並且明顯不是來自聖經的思維方式。

聖經中所反映的主要是希伯來(猶太)的文化和思維方式,和希臘人羅馬人不同,而西方文化主要是傳承希臘羅馬文化。希臘人注重定義,羅馬人注重原理,猶太人則注重實用。就聖經原稿無誤的議題來說,由於我們天天用來靈修,查經,講道,護教,傳道所用的聖經都是譯本,而翻譯的過程無論譯者如何力求信雅達,難免包含了譯者對該段文字的詮釋。所以嚴格來說,我們今天對聖經真理的了解是來自第二手資料(譯本)。因此,跟我們切身比較相關的議題應該是,我們手上用的那本聖經有沒有錯誤,可靠不可靠,而不是幾千年前的聖經原稿是否絕對無誤。

如果聖經原稿還存在的話,也許將來我們得見廬山真面目,但現在聖經原稿無誤的教義只是一種出於虔誠的理論,並沒有實物證據。堅持這個教義的精神可佳,但它也會影響聖經的研究。按照人的理性,上帝逐字啟示給聖經作者,聖經中完全沒有作者自己的思想意志詮釋詞彙風格,或其它任何人為的處境和因素,每個字句都一次直接從神而來,這才最能保證聖經權威。然而事實是,神也用第二手資料來啟示真理。

比如,路加福音起頭明講該書的內容是用收集來的資料編輯而成。由於他沒有親自跟隨耶穌,又不是在巴勒斯坦長大,所以書中有些地方反映出他對當地的地理不太清楚,把加利利寫成猶大,這是可以理解的,也不影響書中所要表達的真理的可靠性。再如,出埃及記提到神的名字耶和華,是神特別向摩西啟示的:... 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即耶和華),但是創世記多處反映出他們早已知道神的名字是耶和華。這說明摩西五經并不是一時、一地、一人、一次之作。這又何妨呢?只要是出於神,無論作者是誰,都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聖靈藉著聖經的譯本向我們說話,仍然等於神直接給我們啟示。

總之,使用“聖經原稿無誤”來為聖經權威辯護,很難達到預期的護教功能,反而掉入理性的陷阱 。它有如下三個缺點:1)沒有人見過聖經原稿,2)強調絕對無誤時,只要聖經中有任何一點不一致或小差別,要攻擊聖經的人都可振振有詞,3)這種措辭容易讓人把焦點放在聖經的字句,而不是精意。

今天許多基督徒泛泛地談聖經無誤,忽略“原稿”二字,以致言下之意似乎無誤的是任何版本,因而在基督徒之間造成不必要的困擾紛爭。每當一本新的聖經譯本問世,總是有人批評翻譯的人想更改神的話,這也是當初提出聖經原稿絕對無誤論的人始料不及的。

1 comment:

  1. 我發現咱們的慕道班有不少神學誤區,斷章取義給人家講系統神學和教義,什麼上帝對人有個無人能達到的高標準啦之類,我從聖經裏找不到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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