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葛培理原則”嗎?是男牧師的工作原則,就是極力避免與女人單獨在一起的情形:比如有位女人有事情需要找牧師個別交談,她來到牧師辦公室,牧師就在交談時把門敞開,而不關起門來。假如來客是男人,那麼關門談話就沒問題。
這個原則是葛培理牧師最初提出來的--他決不與妻子以外的任何女人獨處。這個原則對女人其實並不公平,假如她想要請牧師幫忙解決某人的性騷擾問題,這個原則只好立即把她放在公開控告和公開受盤問的地位了。門是敞開的嘛!
最近北卡州有一位警官首次因為堅持這個原則受到起訴,罪名是歧視婦女。51歲的Manuel Torres受僱於某郡警察局,至2017年已有5個年頭,然後他被命令培訓一位女警官,其要求包括“花很多時間在他的警車中與這位女學員單獨在一起”。
Torres弟兄是北卡州某浸信會的執事,有著真誠強烈的信念,相信聖經禁止已婚的男人花這麼多時間與不是妻子的人在一起—其實不是聖經的話,乃是葛培理原則,目的要顯明誠信和保護婚姻。可是不同意的人說這原則歧視婦女。
警察局舉棋不定,最後還是將Terres弟兄解僱了,並沒有作什麼解釋。Terres弟兄的訴訟案提出這是因著信仰遇到了不公,沒有先例。有一位法律教授寫博客,指出越來越多的案件是宗教信仰自由與不准歧視的標準相衝突。
借助宗教信仰自由而拒不執行某些職業責任,有些像那位拒絶給同性伴侶頒髮結婚證書的郡職員,又有些像那位商店的藥劑師,拒絶發配某種緊急避孕藥物給需要的人。Torres的牧師誇獎他信心好,在生活中實踐出來,是防止試探、杜絶錯誤指責的最好方法。
基督徒為自己洗清白很好,可把別人的重要事務耽延能說是沒問題嗎?警察隊伍需要一定數量的女警員,起初一定需要男警員來協助培訓的。
Torress的起訴書要求警察局賠償$300,000,外加$15,000懲罰性的賠償,他的損失顯然是失業。然而,那位因為他的信仰而不得受訓的女警員大概也可以要求賠償吧?她因著是女性就受到了歧視的待遇—不得陞遷或不得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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