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5, 2026

駁斥代罰理論的經文

哥林多前書13章有一段著名的經文,描述了「愛」是甚麼,或「愛」的表現。最近我們教會的婦女查經小組思考這段經文,我想把心得記下來。(我們用的是美國長老會(PCUSA)為今年編寫的Horizons查經資料。)

4-8a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Love never fails)。

當基督徒考慮上帝愛我們,2000多年前差派耶穌來到世界,告訴人上帝之愛的福音,為我們死而復活,總會首先歸納為耶穌為我們捨身(替我們受刑罰)。但是,林前13章這段話,如果是描述了上帝如何愛我們,那麼保羅並沒有提到自我犧牲。或許,「不求自己的益處」可以算作自我犧牲?

保羅明確希望我們所有的人都效法基督(林前11章1節),但我發現很多人不會想起哥林多前書13章所描述的愛--上帝耐心教導培育我們、寬容擔待我們的過犯、用恩慈包容我們、不計算我們的惡、相信和盼望我們會學習和進步,無論我們虧欠了多少,祂不會停止愛我們,等等。相反,由於代罰理論(PST)的影響,很多人倒是相信上帝求祂自己的榮耀,為我們的每個過犯和不義行為發怒,不會白白饒恕,我們一不小心就可能被祂收回愛或丟進地獄--難怪基督教的上帝不以慈悲憐憫著名。

我相信上帝的愛,絕不可能少於一位母親對她不懂事幼兒的愛。她不怕辛苦、願意為養育孩子作出各種自我犧牲--不是因為孩子特別健康聰明或能幹,乃是無條件--因為她了解孩子的軟弱和無知,相信孩子會學習會成長。不是所有的母親都一樣,很多母親落在個人艱難之中,無法去愛孩子,但我在這裡描述的應該是絕大多數母親,因為我們本是按上帝的形象受造。

另外一句經文也駁斥了PST。13章3節保羅明明地說,(4-8a節所描述的)愛比自我犧牲更重要:我若將所有的財產救濟窮人,又犧牲自己的身體給人當作祭品焚燒,卻沒有愛,仍然對我無益。

「對我無益」也許令人困惑,你恐怕要和前面那兩句話排比對照一下--愛的語言會「成為鳴的鑼、響的鈸」?知識和能力「算不了甚麼」?看來把「對我無益」理解為徒然做工、沒有功勞看來是很合理的--若沒有愛,我們所做的一切自我犧牲可以成為無用。若沒有愛,基督耶穌受死可以成為徒勞無功。

PST會說,耶穌受死當然是出於上帝的愛。不錯,但你如果不是把他受死看為「替我們死」,而只是灑血立永約,潔淨人可以來到上帝面前(摩西所獻祭牲從來不是替人死),就理應把上帝的愛放在首位。我曾解釋過「耶穌立約的血」,你可以點擊鏈接閱讀作為參考。

有了13章3節,你當然仍然可以堅持說,上帝的愛首先表現在祂讓祂兒子來到世上為我們死了,但這樣的理解並不是必要的。我們完全可以照字面接受上帝的愛--表現為4-8a所描述--是首先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