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介紹過Jackson Wu博士所列出的衡量福音是否「個人主義」的標準。咱們傳福音所常用的那個「屬靈四定律」,又稱為神的「救恩計劃」,的確有個人主義的傾向,不太適合華人文化。除了帶有強烈的個人主義的特色,Jackson列出了個人得救計畫對於注重榮辱的華人文化來說,還有另外幾個問題。
一個問題是過分關注律法。如果上帝的「聖潔」被理解為祂對每個人都有很高的道德要求,甚至沒有一個人能夠達到祂的標準,那麼對於法治並不健全的社會,人們所了解的法律體系都很不公平,除了條文含糊和不公道,實行中還充滿了賄賂和腐敗。據說中國的公共場所到處有「禁止吸煙」的牌子,但很多人不遵守都沒有任何問題。如此,上帝公義的律法和實施豈不是很抽象的觀念?除非上帝非常嚴厲和不講情面。
「屬靈四律」的另一個問題是把焦點放在正確的行為,而不在意人的面子或關係。但是在注重榮辱的社會裡,行為和關係、地位有密切的聯繫,人大多不會為了某種抽象的「正確」標準而不顧其他。從這個角度看,猶太人和華人倒是更加相似。聖經中有不少例證,說明上帝是很注重關係和情面的。好比惡人不得來到王的面前,又好比上帝不追究亞伯拉罕的過犯!…
「四律」所展現的上帝救恩計劃,還暗示了其他的問題,讓一般人感覺這福音很抽象,是遙遠和不切實際的。我們讀四律的小冊子,裡面並沒有直截了當地說,但意思是在的:得救就是將來死後能夠進天堂(不至於落到地獄去)。雖然第一律似乎告訴我們,得救是為了能夠得到更豐盛的生命,但是解釋到後面,話題並沒有涉及到多少豐盛的生命,只是談了一個抽象的「到父那裡去」。
人現在的問題是不能到父那裡去,耶穌提供了唯一的道路,使信的人得到「永生」,這些都是不錯的。但是,把這些話僅僅理解為死後的答案恐怕就不實際了。可惜多數人都難免這樣理解。「到父那裡去」與接受主之後新的豐盛生命,或與永生有甚麼關係呢?小冊子解釋了讓基督坐在自己生命的寶座上。對華人來說,這是很抽象的說法,你幾乎可以理解為任何具體的行動。抗議同性戀「結婚」?反對離婚或墮胎?堅持不按立女牧師?斥責不同的解經派別為「不信派」來捍衛真理?放棄親手做任何公益事務的切切禱告和「等候主再來」?
也許我們華人教會的牧者應該好好研究和思索,到底甚麼是「到父神那裡去」?或者,怎樣是「更豐盛的生命」?不要假定我們已經知道最標準的答案了吧。
由於華人文化重視名義和關係,「個人」接受主就有了一個務實方面的好處,即被這個熱心的群體接納,或是在教會發言有了「面子」。Jackson指出,「作主門徒」的種種社會含意因此很容易被忽視,這是他所列舉的最後一個嚴重問題。咱們需要強調耶穌除了是「救主」,還是「生命的主」,原因就在這裡。但得救的這兩個方面本來就是不該分開的。
We need to think about the link 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i.e., how to live a life following Jesus's footsteps in this world. It takes deep faith and unceasing optimism.
ReplyDeleteI think optimism is somewhat different from having hope. Hope probably accepts reality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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