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1, 2016

默想:將善事行在人前

馬太福音六章1節:你們要小心,不可在人的面前行你們的義,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今天看見這句話,立即想起早晨看到的新聞:路州發了嚴重的水災,損失重大,很多人參加救援。川普也跑到那裡,擺姿勢照相,好像在搬運或發放救援物資,目的是討好那裡的選民,同時譴責總統不關心。他很聰明,抓住一個好機會來作競選宣傳。其實為了他的安全,當地還要在最忙的時候抽出資源來安排接待。川普最好捐一大筆錢救災!

「在人的面前行你們的義」,和合本翻成「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但是Moen博士指出,翻成「實行某人的義」的這個短語,英文practice your righteousness,其實是一個單個的希臘動詞eleemosunen。它是一個慣用語,特別表示宗教上的行善,主要是指禱告、禁食、施捨這三件事。

不要在人的面前禱告、禁食、和施捨?如果我們是鹽和光,耶穌為甚麼警告他的門徒,不要故意在別人面前做呢?如果我們要為神的國度改變世界,神的屬性必須透過我們的生活發出光來。

但耶穌是告訴他們,動機要正確,不要為了公眾展示而做,不要為了被人稱讚而禱告、禁食、和施捨。那麼我們是否必須完全秘密地進行禱告、禁食、和施捨呢?Moen博士提出,如果保密才能不驕傲自大,那就應該保密,但若是沒有希望被稱讚的問題,做每件事都單單為了神,讓祂得榮耀,沒有別的想法,那就不必保密了。

我們禱告、禁食、施捨,心裡應該想到獎賞嗎?是的。但我們心裡的目的不應該是成為偉大的宗教人物,或得到名星的地位。我們的目的應該是聽見主的稱讚:「做得好,你這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

基督徒也許常常禱告,但我們或許也該定期禁食,刻苦己心來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至於施捨,我們是否認為奉獻給教會就行了呢?畢竟,那裡有人數算我們奉獻的數目,拿食品和衣物給救援機構誰會知道啊?哦?這也算是故意叫人看見吧。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