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14, 2014

伽利略“異端”的教訓

說起教會揮舞教義的棒子,打擊科學家,伽利略被教會定罪是一段大家都知道的歷史。伽利略發明/改進望遠鏡來觀測天文,支持了哥白尼的日心說。科學與神學起沖突的時候,哪一方會贏呢?本文取自Sawyer教授的《The Survivor’s Guide to Theology》第六章。

伽利略是生活在十六、十七世紀的意大利人。那時宗教改革運動成功,但意大利在動亂中。東羅馬的皇帝和羅馬的天主教教宗爭奪政治勢力,羅馬城被洗劫,南部的佛羅倫斯國垮台,西班牙人佔領了整個意大利半島,不少勝方士兵視自己為支持改教的陣營,打敗了天主教會。結果,很多人從效忠教宗轉去效忠國王。

在這段時期,阿奎納的神學是主流神學。阿奎納神學是個十三世紀利用亞里斯托德哲學推導出來的偉大神學/哲學綜合,取代了先前的奧古斯丁的神學/哲學綜合。為了回應宗教改革,1545-1563舉行的天主教大公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上,教廷正式接納了阿奎納神學做為教會的正統立場,意在掌控歐洲大公教會的思想,還禁止了一些改教的書籍。到1600年代初,教廷又定罪幾樣觀念,比如相信政府的權威高於教會是異端啦等等,規定“每個人或官長都要被一個永恆神的公義定罪,審判的監護權和解釋權唯獨歸與大公教會(天主教廷)”。

在這種環境下,任何領域的發明創造都自動成為懷疑對象,需要審核是否威脅了體制。伽利略明白這個利害關系,他極力想要証明,自己在天文物理學的發現與聖經沒有沖突,不會威脅到統治勢力。然而,隨著辯論的開展,伽利略同時在科學上和神學上遭到攻擊。1615年,伽利略寫信給Christina大公爵夫人,陳述他對科學與神學關係的看法。他主要說明了三點:

1.這件事上奏羅馬教廷是基於錯誤的前提。
2.天文物理不在信仰的范疇之內。
3.如果解經是按照教會一貫的原則,新的宇宙學其實與聖經和諧。只是Trent羅馬天主教大公會議強調字面,並非教會一貫的原則。

伽利略說,反對他的人作錯謬爭辯,借助聖經的權威,卻從不理會他的論點。“聖經決不會講非真理,只是我們要理解其真正的意思”。聖經的字句意思常常不是簡單的字面閱讀的意思,因為聖經使用形像圖畫語言 來描述真理,聖靈啟示的語言是當時普通人,沒有受過教育的人能夠明白的語言。伽利略大膽說“自然的書”the book of nature也是上帝的啟示:“聖經和自然現象一樣,是從神的道出來,我們既透過他所創造的自然來認識神,也從他所啟示的道中來認識神”。他引用大主教的話,又引用奧古斯丁的話,來反對用聖經權威干涉理性和科學探討。...

可惜伽利略沒有辯贏,他因為支持哥白尼學說而被定為異端,並被禁止教導地球圍繞太陽旋轉的學說。教會就科學作了權威宣告,以至在后面的300年中都繼續轄制了科學的發展。伽利略所爭辯的問題並非單單是接受日心理論的問題,他還試圖將信仰和科學兩個領域分開,讓科學從神學和哲學的轄制下得到釋放。可是,當時的羅馬天主教會建構了一種世界觀,這世界觀是從亞里斯托德哲學與神學啟示結合而來,不容任何新的亮光洞見,而且教廷沒有意識到,他們是把神學架構當作必信的真理,不惜一切代價去維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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