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八章13節:既說新的(約),就以前面的(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加了括號中的「約」字之後,這句話讀來讀去,不管你看甚麼版本的中文或英文,好像都是說舊約快要作廢了,或快要被新約取代了。不過有些人不同意取代論,我今天特意看看他們怎樣解釋這節經文。以下內容取自Moen博士的原文默想日誌12/26/2010。
Moen很不滿意英文翻譯:講論新和舊也就罷了,加了covenant,又用obsolete來發揮。Obsolete 含有「再也沒有價值」的意思,頓時證明了取代神學。這句話的希臘文和字面翻譯如下:
翻譯時所加的「約」大概是從前文6節來的,那裡有個diatheke,但Moen博士認為未必是希伯來文的盟約beriyth。盟約就是人與人之間立定的契約,或神與人所立的聖約,是法律合同。Moen博士說,立約的目的是達到和平。在宗教禮儀上,用血立約表明立約雙方建立永久合一的關係,並且那血和獻祭一般沒有直接的關係。從文化上看,用血立約所建立的關係就好像血緣關係一樣牢不可破。神和以色列民所立的約就屬於這種,以色列民永久是神的兒子,不可能被廢掉或取代。即使有別人也被收納為兒子,這血濃於水的子孫後代有著不能抹殺的應許。
商務契約有條件,不遵守條件就會破壞契約,但亞伯拉罕之約不會被破壞,因為這約建立在神的信實和能力上。摩西之約有行為方面的要求,但是耶穌也說即使天地廢去,它都不會廢去。神的約建立在揀選的觀念上,關乎祂要作自己百姓的主的應許,所以絕不可能被後來所立的約廢去。
再看「約」的翻譯問題。受LXX希臘譯本的影響,耶利米書中的希伯來文beriyth在新約裡總是翻譯成diatheke。可是diatheke同時還是遺囑的約定或者法令條例的意思,正如第九章作者所提到的。所以英文翻譯這個字的時候應該看上下文,不應該一概翻成盟約的covenant。有人研究希伯來書中的diatheke,認為其中的diatheke 大多應該是約定的法令條例,包括八章6節,「耶穌是是更美的約的中保」,其實很可能是說耶穌是更美的典章律例的中間執行人。偏偏英文翻譯時都不加區分,一概翻成盟約。(中文翻譯也不加區分。)
如果我們先相信取代神學,就把「約」,而不是把「條例」加在八章13節--結果必快歸無有的是舊的約,而不是舊的條例了。事實上我看了一下,八章7節的「約」也是加的,原本是「倘若第一個沒有瑕疵,第二個就無須被尋求了」--你怎知不是講前面的和後面的獻祭條例呢?8節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其實也是翻譯修理過了。中文的「另」字是加的。這句引用的是耶利米書卅章,所以diatheke是盟約。但希伯來書的作者寫的希臘文,字面並不是「立」一個新約,乃是「實現」一個新約。...
經過Moen博士這樣一分析再看,也許新約的確不必取代舊約,而是新的條例需要取代舊的。希伯來書八章是接續七章講論獻祭的條例,其中提到了耶利米所說的新約,作為新條例的基礎。然後說,「既然說到新的(條例),就以那前面的(條例)為舊的了,而那漸舊漸衰的,必快消逝了」。這樣理解倒沒有甚麼問題。最重要的,接下去的第九章繼續講論先前的條例!(九章1節的翻譯是否再次把前面的法規翻成前約啦?)
想把福音傳回耶路撒冷的人應該留意!取代神學的經文解釋很難說服猶太人與彌賽亞信徒,他們會被誤導,以為耶穌是破壞了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