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3, 2016

默想:人人平等與生命寶貴

人們常常都會希望能夠解釋世界上的各種現象。我們會問道:如果上帝是愛,為甚麼人們有不同的命運呢?是祂對富人有偏愛?有不少基督徒顯然這樣解釋貧富的差距,他們對窮人缺乏同情,很少接濟。很多基督的教會致力於傳揚基督的愛,卻也想不到要設立服事窮人的事工。

為甚麼呢?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對於北美的華人教會來說,服事對象大多是學生、知識分子和小康階層的人,大概那些不同階級、不同族裔的窮人完全不在我們的關心範圍之內。但新約明說我們所敬拜的上帝是不偏心的:「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咱們讀這句話時一般不會聯想到我們和那些窮乏人是平等的,也不會想到「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是要在世上主張提倡和傳揚上帝的公平公義,為窮人謀點福利。事實上,「寄居」這個字沒有讓我們想起遊蕩無家的人,反而讓我們不關心這世界的許多苦難罪惡—既然生命短暫,我不能做很多事,將來進天堂才是最重要的—這樣的神學觀念給人很糟糕的見證,早就應該更正了。

申命記十五章7節: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任何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貧窮人,你不可硬著心、袖手不幫助你貧窮的弟兄。

很多持守「基要主義」的基督徒讀到這句話,同樣無動於衷—神賜我一塊地業不錯,可誰是我的弟兄?抱歉我沒有和貧窮的人來往,或稱兄道弟—理由同上,能夠稱為弟兄姊妹的人一定是同一種族、同一階級。甚麼難民,甚麼流浪漢,甚麼領政府救濟的族群,我不認識他們。嗯,理論上他們是平等的,可是他們沒有來教會。

論到政策,很多基督徒只知道沒出生的嬰孩是寶貴的生命,所以反對墮胎。但是抱歉,那些孩子出生之後就不寶貴了,誰讓他們生在錯誤的族群中、窮乏教育的環境裡,甚至父母是沒有正式結婚的那種家庭呢?基督徒如果認為那些孩子寶貝,卻沒有擁護任何政策來為那窮人辦點教育和職業培訓,或改進他們的醫療保健,自己也沒有參與支持任何非營利組織,積極為那些有需要的人搞點公益事業,是不是對不起那些生出來的孩子,教會是否沒抓住輕重緩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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