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是用形象思維,幾乎所有的字和詞都可以在大腦中聯想起圖畫。其實寫聖經的人也一樣,希伯來人是用形象思維的人。《Finding the Lost – Cultural Keys to Luke 15》是一本很有趣的書,是Ken Bailey博士寫的。我讀過他寫的另外一本書《Jesus Through Middle Eastern Eyes》,感到大開眼界,所以得到這本Cultural Keys就立刻開始讀。Bailey牧師在中東牧養教會40多年,熟悉阿拉伯人的風俗習慣和思維方式,他從一個西方人的角度來對照比較文化思想的差異,寫下聖經真理研究的心得,我感到值得分享推薦給華人。
不管你意識到沒有,每個人都是透過各種鏡片來讀聖經的,其中一個鏡片叫作神學。比如,耶穌是不是一個神學家呢?你如果戴著西方文化的鏡片來定義“神學”,可能就認爲他不是一個神學家。爲什麽呢?從主前5世紀古典希臘文化開始(傳播擴展到羅馬、歐洲),西方人的思維方式都是抽象概念式的。所有的論説文都是從理念開始,偶爾舉例用形象比喻來説明。形象比喻似乎可有可無,只是做輔助工具,幫人理解記憶罷了。
概念式的語言成了神學的主要語言。一篇神學論文總是把概念借著邏輯疊加起來。所有資料的架構都建立在哲學上,後來世世代代的神學論述都被希羅形式所主導。到了早期基督徒開始研究神學的時候,柏拉圖主義風行,於是神學使用柏拉圖哲學的觀念和詞彙來表達。中世紀的時候,亞理士多德哲學風行,於是聖安奎那用亞理士多德的哲學框架來研究神學。經院哲學、理性主義、黑格爾主義、存在主義、進程哲學的模式都差不多,世世代代有多少人進入當代的主流哲學系統艱苦奮鬥,從那裏走出一條可以用那些專門術語解釋福音的道路。但是,Bailey博士說,還可以有另外的路來做神學的(do theology)。
Bailey博士發現中東人就不是以概念為主、只用例證作輔助的。中東人要表達一個意思的時候是以圖畫為主、加上概念解釋。他們用明喻、暗喻、俗話、寓言、和手勢動作來表達一個意思,不是為了要説明一個抽象概念,而是擧具體實物來形容那個意思。比如約翰著作中說信徒是“從神而生”,他用女人生育的形象來有力地形容一件事,然後周圍用一些概念的詞彙來試圖解釋這個形象,例如約一4:7用有愛心和認識神來描述“從神而生”。
聖經作者常用概念詞彙來解釋聖經中的形象。又比如以賽亞書55:8-9有兩層語意來包圍中間所要比喻的事情,裏面那層對比神的道路和人的道路,外面那層對比意念: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意念)
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道路)
正如天怎樣高過地(先知所宣告的形象比喻放在中心)
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道路)
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意念)
那個天地的形象比喻不是隨風自由飄蕩的氣球,讓人隨便解釋,而是用特別的交叉對偶式的概念框架層層固定住了。另一個例子以賽亞書53:7-8上也有交叉對偶結構,用概念詞彙來説明形象比喻所要表達的:
他被欺壓,他受苦(不公道)
他卻不開口(沒有聲音)
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形象1)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形象2)
他也是這樣不開口(沒有聲音)
因受欺壓和審判(by a perversion of justice)他被奪去(不公道)
聖經語言是以形象比喻為主的語言,不是一抽象概念為主的語言,上面這種層層用概念套起來的比喻到處都是。而那些概念詞彙對形象比喻的說明是不完全的。不錯神的僕人受欺壓和不公道的對待,不錯他沒有聲音,可是你去想象羊在屠夫手下沒有聲音,或羊在剪毛人手下的圖書,包括了更多的信息。
傳道書9章11節是一段形象語言: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有人把它翻譯成現代英語,變成純概念:objective consideration of contemporary phenomena compels the conclusion that success or failure in competitive activities exhibits no tendency to be commensurate with innate capacity, but that a considerable element of the unpredictable must invariably be taken into account. 好笑,大致翻譯出來就是:客觀考量當今現象,你必得到結論:競賽的成敗不在乎天賦能力,乃受各種無法預測因素相當的影響。--如果讓西方的神學家寫聖經,恐怕都是這個味道的。
有個講阿拉伯文的基督徒告訴西方讀者,中東人的説話風格如何:一個敍利亞人談話的主要目的是傳遞一個印象,用任何適當的方式。他不求語言的精確,話是怎麽說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表達的是什麽意思。他用一大堆比喻,許多最高級形容詞和副詞,加上戲劇性的手勢和面部表情,要讓對方感受到他的意思。他的演説總是很形象的(illustrated),好像給你一張張圖畫。
聖經作者也一樣,他們不僅告訴你想法,也告訴你情緒感受。西方人常常覺得情緒會妨礙事實的溝通,而中東人簡直感到不傳遞事件中的情緒因素就沒有溝通把事實講出來。根據這一點球,體會聖經人物的情緒是理解經文的關鍵。Bailey博士說,在中東從君王到乞丐,每個人都用以形象比喻和故事為主要表達方式,於是乎他逐漸採用了一種暫且叫“形象神學”的神學方法,發現自己原來對耶穌的思想有個從未省察過的前設。
什麽前設呢?就是不自覺地訓練自己仰慕耶穌的一切,就是沒有仰慕他智力方面的高超。耶穌對Bailey博士來説一度就是個信條上的基督,完全的人,完全的神,世界的救主。他的生平代表了完美無暇愛的榜樣。保羅呢?教育程度很高,是神學家。耶穌呢?是道德的榜樣。信徒可以從保羅的神學開始了解福音,然後適當地效法耶穌,從耶穌找到如何過基督徒生活的答案(Bailey博士就是這樣想的)。
在使徒信經裏,我們對耶穌的認信告白是,…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遇難,被釘十字架,…耶穌一切的言行教導都縮減為這幾句話和逗號。他在農村長大,會講故事,很精彩的故事,不過神學嘛,沒有什麽神學!這就是Bailey博士從自己的信仰傳統出來、戴著西方神學的眼鏡、未經查驗的前設:保羅是個大神學家,耶穌是個講故事人/愛的榜樣。在阿拉伯世界時間長了,他才慢慢發現自己必須重新省察這些前設。
甩掉西方神學的眼鏡來看聖經和神學是什麽樣子的呢?Beiley博士留心探索,發現中東社會那些用形象思維的人,有另外一整套對聖經世界完整全面的理解和觀念。由於亞洲人都屬形象思維的族群,中華文化與希伯來文化相比,較西方文化有更多的共通之處,我相信我們也可以放下一些“洋教”的眼鏡,用形象思維方式直接來閲讀聖經,僅將西方神學作爲參考,一定別有一番天地。
但凡形容,都是用大家知道的东西来描述形容大家不太知道的事,没有反过来的。以西结书32章2节:人子啊,你要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說:從前你在列國中,如同少壯獅子;現在你卻像海中的大魚。你衝出江河,用爪攪動諸水,使江河渾濁。...
ReplyDelete这个翻译成“大鱼”的东西就是上帝在第五天造的那类家伙,我认为是恐龙,KJV翻译成sea monster,RSV在此翻译成a dragon。能够有爪的怎么会是大鱼呢?能搅混江河的非恐龙莫属。以西结形容埃及法老好像海里的恐龙进入江河、被人抓获那日临近了。
关于圣经中的恐龙,请详读我去年3月份写的一篇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