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選自Wright博士著作的翻譯—《神話語的力量》,校園出版社發表一部份在網上給讀者試讀,真的很精采,建議大家去買來看。
本書的中心思想是聖經權威:三一的神以特別的方式透過聖經來行使權柄。
保羅和耶穌都說,一切權柄皆出於神。耶穌復活之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了,那就更加引人注目。當約翰高聲宣揚太初有道(the Word)的時候,接下來的高潮不是道成了聖經,而是道成了肉身。在那封寫給希伯來人的信裏,作者熱切地說起過去神透過聖經對人說話,然而卻更堅定地說,現在神終於透過祂的親生兒子對人說話了。正因為上面這些話全部出自聖經,所以聖經如果真有權威的話,那麼聖經很權威地指向自身之外的事物:神把那原屬於自己的、永遠的、真正的權柄,如今託付給了耶穌基督。
因此,聖經權威這個說法雖然很常聽見,但其實并不是乍看之下那麼簡單。或許這也是為甚麼近來有些辯論不太有幫助的原因。
同樣的問題在其它領域也有,不論標語也好,口號也罷,都是為複雜的論述找個簡稱而已。而在基督教神學裏,就常常會把這樣的片語當作隨身書(portable stories)來使用,把聖經裏關於神,耶穌,教會,世界的長篇敘述打包塞進手提箱,方便隨身攜帶。比方說贖罪(atonement),在聖經裏很少出現,出現較多的是“彌賽亞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或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之類的話。但要探討贖罪這個題目,那麼用一個片語來談,當然要比每次重複那許多句子方便得多,前提是贖罪這字“包含”了以上所有的句子,跟手提箱一樣。但你不能忘了,手提箱的目的是到了新的地方可以打開拿出來用。
但可惜太多人在辯論聖經權威這個題目的時候,就像拿著還沒有打開的手提箱彼此互毆。現在是該把手提箱打開,把這些教義簡稱攤出來,好好檢查一下的時候了。畢竟,擱在箱子裏頭這麼多年,有些可能都發霉了。拿出來晾晾,甚至熨一下,肯定只會有好處的。
一旦把聖經權威從手提箱拿出來,我們就會發現,這個說法若要在基督教信仰中有任何意義,一定得從“託付或中保的角度”來看待才行。這個權威是神自己所擁有,也是復活主,神的兒子耶穌,以馬內利所擁有的。換言之,聖經權威的意義必須是“神透過聖經來行使權柄”。因此我們應該問的是:神/耶穌的權柄到底是甚麼?而聖經在其中的角色為何?聖靈呢?還有很重要的,這權柄又是如何有效運作的?而這些又和教會領袖,長執的權柄是否有關?如何相關?
回答這些問題之前,還有另一道難題得先處理。因為問題不僅是聖經宣告了所有權柄都屬乎神,都在耶穌裏并藉由聖靈啟示出來,問題出在聖經本身,因為聖經整體和內容都是故事,雖然裡頭含有各式各樣的誡命,卻不是一堆規定,也不是真理教義手冊。
故事怎麼可能會有權威呢?假如某位司令官走進營房,一開口就是很久很久以前,那大概阿兵哥都會糊塗了;又或是某秘書想要張貼出遊啟事,但上頭沒寫時間,反而講了個小故事,那些人員是不會知道何時該報到的。所以乍看之下,權威和故事好像不太能湊在一塊兒。但再深思,如果這位司令官用說故事的方式讓戰士們知道過去幾週以來的進展和動態,讓他們進入狀況,或者那位秘書嘗試用一個忽視安全的悲劇故事做公告,提醒大家注意安全,我們就會發現,故事其實是可以帶有某種權威的,甚至有時比單單發號施令還有效。此外,故事還能以其它方式改變人的思想行為。
聖經正是用這種方式來影響人并行使權柄。因此如果想要讓聖經發揮出神原初設計應有的效果,那麼教會就必須要照著聖經來讀聖經,不能斷章取義變出別的花樣來才行。
所以,不是喊叫"聖經權威"最響的人更有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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