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些科技初創公司是假的。他們假裝找到一個大有市場潛力的創新概念,說服人掏出錢來進行投資,「嘗試」不成功的時候,投資人知道這就是「風險投資」的特色--你投資10家這種公司,只要有一家是真正的獨角獸,就希望能夠賺回來。--這是經濟好的時候,很多看來似乎有希望的新概念,只要找對了門路,都可以從某「天使」投資機構得到一定資金開始嘗試。
但現在是科技股低迷的時期,投資人審查初創公司也比較仔細了,因為發現資金欺詐在硅谷層出不窮。本文內容取自《舊金山鑒察報》的報導文章:The end of faking it in Silicon Valley。
以這兩週發生的事情為例:財務援助初創公司Frank的創始人Charlie Javice被拘捕,指控他偽造客戶數據。 陪審團裁定廣告軟件初創公司Outcome Health的創始人之一,Rishi Shah犯有欺騙客戶和投資人的罪行。 還有一名法官於判處Elizabeth Holmes一共11年徒刑,因為她利用血液檢測的初創公司Theranos欺騙投資人。
在2月份,Ozy Media創始人Carlos Watson 和軟件公司Slync創始人Christopher Kirchner被捕,他們都被指控為欺騙投資人。 另一個欺詐案件是針對軟件初創公司HeadSpin的創始人Manish Lachwani,審判將於5月開始。而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的創始人Sam Bankman-Fried也要在今年晚些時候面臨13項欺詐指控的庭審。
總而言之,這些指控、定罪和判決讓人發覺,創業界快速隨意的造假行為實際上會產生刑事後果。 儘管這世代發生了許多備受矚目的醜聞(Uber、WeWork)和倒閉(Juicero),然而除了Holmes之外,很少有初創公司創辦人面臨刑事指控,人們只當他們是為商業虛榮。
PitchBook追踪初創企業的的數據,發現從2012年到2021年間,美國科技初創企業獲得的資金增長了八倍,達到$3440億美元。其中超過1200家被認為是紙面價值$10億美元或以上的獨角獸。
但容易到手的錢中總會枯竭,於是大家都要在退潮時看誰是在裸泳。FTX於11月申請破產保護,之後Airbnb首席執行官發推說:感覺好像在一家夜總會裡的燈光剛剛打開。
過去,支持初創企業的風險資本投資人在被騙時不願採取法律行動。因為這些公司規模很小,幾乎沒有資產可以收回,擔心追討那些創始人會損害投資人的聲譽。 隨著獨角獸公司的增加,吸引了數十億美元的資金,以及包括對沖基金、職業投資機構和共同基金會在內的更大、更傳統的投資機構加入,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
司法部一直在敦促檢察官去大膽追查更多商業欺詐行為,包括私營初創企業的欺詐行為,因此我們看到對Frank、Ozy Media、Slync和HeadSpin的創始人開始提起訴訟,你可以指望將來會出現更多的類似案件。
據The Information的報導,IRL是一款投資人估值為$10億美元的即時通訊APP,目前正在接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因為涉嫌在用戶數量上誤導投資人。還有另外一個訴訟案,Rumby是俄亥俄州的一家洗衣店配送初創公司,他們捏造一個財務上成功的故事來獲得資金,然後其創始人用這筆資金為自己購買了價值$170萬美元的房屋。
新聞媒體也報導了初創公司的一些不道德行為,比如價值$40億美元的醫療保健軟件初創公司Olive,還有聲稱使用人工智能的電子商務初創公司Nate。不過Olive的一位發言人現在「否認指控和提出異議」。
這些都讓風險資本投資機構尷尬。隨著越來越多的初創公司欺詐行為被揭露,那些投資行業巨頭在訴訟、破產申請和法庭證詞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因為他們成為上當受騙者。
硅谷頂級公司紅杉資本的投資人Alfred Lin向FTX投資$1.5億,他反思加密貨幣那場災難,說「投資倒沒什麼,主要是建立合作關係一年半之後我仍然沒看到問題,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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