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n博士指出,聖經中夫妻連合為一的那個字davaq,同時也是神希望我們和祂的關係。請看他的原文默想日誌2008年7月13日。
申命記十章20節: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專靠祂(davaq),也要指著祂的名起誓。
難怪神和祂兒女立約的關係常用婚約的關係來形容。神對人有信實的愛,不住地追尋以色列百姓,珍視他們。然而按照聖經中的故事,人卻一點都不像賢德的妻子,倒是傾向於行「淫亂」,也就是去敬拜各路神明。
動詞davaq(專靠)在創世記二章24節中翻為「連合」,不僅是密切黏在一起的意思,更有長久忠誠委身的意思。
這就提醒我們一件事,男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咱們現在的西式婚禮體現出妻子離開父母、與丈夫連合的父權體制,但有趣的是,聖經說的是反過來的,即男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夫妻連合的關係如同我們人要專靠神的關係。
Moen博士說,這個教導意味著,丈夫需要放下原來的種種人際關係期待,專靠妻子,不然妻子就不能作他的’ezer(以謝)。’Ezer在中文裡翻成「配偶幫助」,並沒有體現出「以謝」這一頭銜的尊貴。真的,我曾寫過一篇筆記,'ezer在聖經中出現22次,其中18次用來形容神—祂是我們的幫助!神不能幫助祂的兒女,除非我們專靠祂。
可見,父權思想並不合乎聖經。女人的’ezer角色在墮落之前就定了,而神在人類歷史上一向作人的 ’ezer。我們應該想想,雖然女權主義矯枉過正,沒有道理,但神選擇女人作’ezer,要男人來依靠/連合,而不是反過來,說明祂多麼希望人能按照祂給女人的角色來建立關係。
話說回來,神希望立約的百姓專靠祂,但你如果在婚姻中沒有體驗這種密切的「專靠」,動不動就和父母商議對付妻子,與神建立專靠的關係也會有挑戰吧?
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Even you have never entered a seminary, you have had your theology. This is a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shar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Monday, August 17, 2015
Saturday, August 15, 2015
Wright博士談「預定論」
賴特說預定論是基督徒從聖經抽出一些段落,作出不正確解經的結果。下面是一個訪談的視頻,但是N.T. Wright博士似乎在看一個講稿發言。
問:當保羅談到「揀選」、「被揀選」、「預定」,你認為他是甚麼意思?
答:保羅一共有三段話特別談這個問題。第一段是羅馬書八章28節以後的一大段話,把被揀選的以色列故事濃縮歸納為耶穌,意思耶穌是被揀選的(the chosen one),然後這個被揀選的地位與所有在基督裡的人分享。保羅不僅談到人的「救恩」Salvation,他主要是談論宇宙萬物所有受造物都得到醫治。
有一個危險。多年來在很多神學圈子裡,人們讀聖經都假定,聖經談論的就是如何上天堂等等。結果他們對羅馬書這段話的解釋就一定忽略前後文的某些話,比如18-27節講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等候進入自由的榮耀等等。不是說這裡沒有奧秘,但你不能把保羅的話理解成他沒想說的意思。
第二段談到神揀選預定的段落,是以弗所書一章3-14節,神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等等。這段話非常具體地指以色列人的出埃及事件,你看申命記「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等等,讓以色列成為神榮耀恩典流通的管道給萬邦,最後藉著基督成就。
第三段是羅馬書9-11章,保羅再次講述以色列的故事,最後的焦點集中在耶穌基督身上。他不是在談論一個人是否得救的理論,而是神怎樣對待以色列的不信。以色列是神的兒子,神如何能拋棄以色列百姓,不兌現祂的應許?儘管如此,保羅說這是神的計畫,因為以色列的不信,救恩臨到外邦人。
很多西方中世紀的神學,完全抽離以色列的問題來談得救,好像保羅在談論一個抽象的預定理論。我們不是說這裡沒有奧秘,的確歷史中有很多黑暗奇怪的事件發生,我們不明白。如果神好像一個布偶戲的導演,那我們會問,為甚麼祂提這根繩子,不提那根等等。但神不是那樣的布偶劇導演。我們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比布偶微妙和複雜。
問:當保羅談到「揀選」、「被揀選」、「預定」,你認為他是甚麼意思?
答:保羅一共有三段話特別談這個問題。第一段是羅馬書八章28節以後的一大段話,把被揀選的以色列故事濃縮歸納為耶穌,意思耶穌是被揀選的(the chosen one),然後這個被揀選的地位與所有在基督裡的人分享。保羅不僅談到人的「救恩」Salvation,他主要是談論宇宙萬物所有受造物都得到醫治。
有一個危險。多年來在很多神學圈子裡,人們讀聖經都假定,聖經談論的就是如何上天堂等等。結果他們對羅馬書這段話的解釋就一定忽略前後文的某些話,比如18-27節講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等候進入自由的榮耀等等。不是說這裡沒有奧秘,但你不能把保羅的話理解成他沒想說的意思。
第二段談到神揀選預定的段落,是以弗所書一章3-14節,神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等等。這段話非常具體地指以色列人的出埃及事件,你看申命記「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等等,讓以色列成為神榮耀恩典流通的管道給萬邦,最後藉著基督成就。
第三段是羅馬書9-11章,保羅再次講述以色列的故事,最後的焦點集中在耶穌基督身上。他不是在談論一個人是否得救的理論,而是神怎樣對待以色列的不信。以色列是神的兒子,神如何能拋棄以色列百姓,不兌現祂的應許?儘管如此,保羅說這是神的計畫,因為以色列的不信,救恩臨到外邦人。
很多西方中世紀的神學,完全抽離以色列的問題來談得救,好像保羅在談論一個抽象的預定理論。我們不是說這裡沒有奧秘,的確歷史中有很多黑暗奇怪的事件發生,我們不明白。如果神好像一個布偶戲的導演,那我們會問,為甚麼祂提這根繩子,不提那根等等。但神不是那樣的布偶劇導演。我們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比布偶微妙和複雜。
Friday, August 14, 2015
轉發:30件教會應該知道的事
今日基督教Her.meneutics雜誌社的作者和讀者群是大多是福音派的婦女信徒。上個月他們搞了一項讀者問卷調查:「你希望你的教會能夠如何安慰、鼓勵你,加強你的群體聯誼感(strengthen your community)?」
150多人認真回答了問卷。由於結果關係到地方教會應該如何加強會友關懷工作,我在此轉載一下,希望其中某些內容提醒你的服事。你未必能夠做甚麼,但是對某些事敏感一些,表示理解和支持很重要。
我希望我的教會…
150多人認真回答了問卷。由於結果關係到地方教會應該如何加強會友關懷工作,我在此轉載一下,希望其中某些內容提醒你的服事。你未必能夠做甚麼,但是對某些事敏感一些,表示理解和支持很重要。
我希望我的教會…
- 了解不幸流產的痛苦
- 知道有女牧師作榜樣很重要
- 承認我們沒有全部的答案
- 知道單身也需要被服事
- 了解我們從同性戀群體也能學些東西
- 知道工作的婦女有很多需求
- 知道精神疾患其實很普遍
- 教我們如何作友好的爭論
- 教導背誦詩篇的益處
- 不要不停地尋找下一樁神國大事
- 了解鄉村婦女的需要
- 知道不善傳福音的人感受如何
- 知道如何談論成癮問題
- 給殘障人士有服事的機會
- 知道如何在老年人中間造就門徒
- 知道作牧師的孩子感受如何
- 了解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痛苦
- 建立有效的親子事工
- 知道學前兒童本身很寶貴,不要只想找他們的父母
- 知道患慢性疾病的種種掙扎
- 操練得醫治的認罪
- 知道走進酒吧的感受
- 了解作為中產階級的危險性
- 知道我們中間有很多人需要對付憂鬱症
- 教導基督徒不需為失去基督化的美國而悲哀
- 知道敬拜不是滿足我們自己的需要而已
- 教導我們愛教會不是因為它很完美
- 了解教會中安靜的源頭在哪裡
- 不要假裝完美
- 教導如何營造一個家的環境
Wednesday, August 12, 2015
女人按牧:Why Not?
有位衛理公會的女牧師Jennifer Morrow講了這樣一件事:她在上大學的時候到處找教會,看哪間教會是自己屬靈的家。一天,她走進一家教會的主日學課堂,裡面都是像她一樣的年輕人。那位教師讓每個人輪流介紹自己的姓名,從哪裡來,以及將來想做甚麼。她說了自己將來想作青少年的牧師。結果那位身為教會副牧師的主日學教師笑了起來,「你想作青少年的牧師?在我們這個宗派嗎?」
這有甚麼好笑?他顯然想緩和一下氣氛。那個宗派堅持女人不應教導男人,不可作教會領袖,有一大堆理由:個人的理由、社會的理由、家庭的理由、還有所謂聖經的理由。(其實男人不可按牧也可以找到一堆類似的理由。我上次轉譯了Ben Witherington博士寫的一篇文章:反對女人牧養/教導不合聖經,你可以參考。)你如果恰好是位想作牧師的姐妹,要怎麼回答?巴不得本著聖經,同樣列舉一堆自己研究過、支持姐妹作教會棟樑和教導會眾的經文給他?有不少經文的學術研究、歷史研究、和處境因素都支持姐妹作牧養教會的工作。可在主日學課堂和教師挑起辯論不太合適,我們一般會輕描淡寫地問一句:姐妹有甚麼不能教導?
但是在基督徒領袖精英的聖經研討會上,深入展開辯論就很過癮。Morrow牧師幾年前就抓住這樣一個研習班機會,挑戰了反對按立女牧師的傳統思想。與會者有很多人不知道Morrow是女牧師到來,有人引用「創造定律」,在班上說明女人不可當權,Morrow卻擺出有力的證據,把這些人所引用的經文一一重新解釋過,多多使用大名詞,大家激烈辯論起來。那位引導研習班的人拚命要重新掌控局面,最後承認說,「也許我就是不要聽一個女人告訴我應該如何。」
這樣的解經辯論是否能推動教會做法的改變?事實上,聖經中有沒有靠辯論贏了傳福音的例證呢?似乎沒有。耶穌基督的福音深入人心都是其它的原因。Morrow牧師說,姐妹們除了看自己是女人之外,必須看到神對自己的呼召。
神愛世人,要拯救。祂要自己的兒女都效法,按所給的恩賜去愛世人,傳福音給他們,為甚麼女人不能?神選召童女馬利亞的時候,祂告訴她是「蒙大恩的女子」,不要怕。詩篇中唱道: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第68篇)。神以祂特別的方式和每個女人同在,把各位放在獨特的位置,又給予獨特的恩賜和機會,來傳耶穌是基督。其中有些女人顯然是有影響力的領袖!不然「傳好信息的婦女」有甚麼可頌揚的?
姐妹們,你開放自己被上帝差遣,願意使用祂所給的恩賜去傳道和牧養教會嗎?
這有甚麼好笑?他顯然想緩和一下氣氛。那個宗派堅持女人不應教導男人,不可作教會領袖,有一大堆理由:個人的理由、社會的理由、家庭的理由、還有所謂聖經的理由。(其實男人不可按牧也可以找到一堆類似的理由。我上次轉譯了Ben Witherington博士寫的一篇文章:反對女人牧養/教導不合聖經,你可以參考。)你如果恰好是位想作牧師的姐妹,要怎麼回答?巴不得本著聖經,同樣列舉一堆自己研究過、支持姐妹作教會棟樑和教導會眾的經文給他?有不少經文的學術研究、歷史研究、和處境因素都支持姐妹作牧養教會的工作。可在主日學課堂和教師挑起辯論不太合適,我們一般會輕描淡寫地問一句:姐妹有甚麼不能教導?
但是在基督徒領袖精英的聖經研討會上,深入展開辯論就很過癮。Morrow牧師幾年前就抓住這樣一個研習班機會,挑戰了反對按立女牧師的傳統思想。與會者有很多人不知道Morrow是女牧師到來,有人引用「創造定律」,在班上說明女人不可當權,Morrow卻擺出有力的證據,把這些人所引用的經文一一重新解釋過,多多使用大名詞,大家激烈辯論起來。那位引導研習班的人拚命要重新掌控局面,最後承認說,「也許我就是不要聽一個女人告訴我應該如何。」
這樣的解經辯論是否能推動教會做法的改變?事實上,聖經中有沒有靠辯論贏了傳福音的例證呢?似乎沒有。耶穌基督的福音深入人心都是其它的原因。Morrow牧師說,姐妹們除了看自己是女人之外,必須看到神對自己的呼召。
神愛世人,要拯救。祂要自己的兒女都效法,按所給的恩賜去愛世人,傳福音給他們,為甚麼女人不能?神選召童女馬利亞的時候,祂告訴她是「蒙大恩的女子」,不要怕。詩篇中唱道:主發命令,傳好信息的婦女成了大群(第68篇)。神以祂特別的方式和每個女人同在,把各位放在獨特的位置,又給予獨特的恩賜和機會,來傳耶穌是基督。其中有些女人顯然是有影響力的領袖!不然「傳好信息的婦女」有甚麼可頌揚的?
姐妹們,你開放自己被上帝差遣,願意使用祂所給的恩賜去傳道和牧養教會嗎?
Tuesday, August 11, 2015
再談打擊性交易
無論對象是誰,對於女人來說,色情是一種男性暴力!反對暴力最有效的辦法是訴諸法律,但首先必須立法。基督徒應該在這方面充分發揮能量,起來推動種種反對色情和性交易的立法,好像挪威和瑞典的做法。至於那些同性戀要「結婚」,放他們一馬算了,既然人人都犯了罪,何必專門和某些「罪人」過不去?
美國的基督徒現在可以參與解放性奴隸的偉大政治運動,就自家的「後院」。換句話,不是為了傷風敗俗而抓妓女或趕走她們,乃是把她們當作受害者來援助,很有意義!聽說有不少貧窮國家的女孩被騙和販賣進入美國,落在性交易的火坑,有心的嫖客能找到她們,其他人都是眼不見、心不煩。如果我們能夠作宣傳,讓公眾提高對這個問題的警覺性,正如18世紀廢除奴隸制的先聲,就是為推動立法助力。
信不信由你,立法起訴嫖客罪犯還真是阻力不小!要知道我們在傳統思想上,男女是不平等的,所以不自覺地傾向於把性交易看作女人自願,缺乏同情:她作了不道德的選擇,她遭受暴力和欺壓不奇怪,外國女孩非法進入美國,沒有法律保護是當然,等等...
下面是Laila Mickelwait寫的關於廢止性交易的六個錯誤觀念,取自ExodusCry網站。
一、你若令性交易非法,這些活動就會轉入「地下」而已。這是沒有根據的,瑞典和挪威成功減少了性交易活動,就是透過立法起訴嫖客,卻把妓女當作受害者,幫助她們解決生活困難。只要嫖客能找到妓女,再怎麼說也不算地下。
二、將性交易合法化可以給妓女們比較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環境,採取措施作檢查,防止傳染愛滋病和其它性病,妓女們遇到危險還可以叫警察或求醫。這樣的立法顯然保護嫖客,讓他們不必擔心生病。
三、性交易本身沒有甚麼大問題,是雙方同意下的用錢來換取性而已。但是有跨越九個國家的大規模的調查統計表明,60-75%的妓女遭到強暴和攻擊,包括不少人頭部和大腦受傷,其中68%留下「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即PTSD。
四、不應販賣人口和組織賣淫活動和普通的性交易活動混為一談。這意思是只要打擊前者就好,可是這兩樣是個供求關係。如果讓後者合法,就為各種不法大開方便之門,原先不找妓女的男人也可能因為性交易的合法而去嘗試。
五、聯合國支持將性交易除罪化。那是誤導的報告,某建議文件並不代表全體成員國的觀點和表決。聯合國現在採納的317號決議是關於反對人口販賣和性交易剝削,直接和明確地反對性交易、拉皮條、和開妓院。聯合國的艾滋病規劃署要求,各國把解決問題的焦點放在造成性需求問題的社會因素上,比如分居等等問題,而不是放在妓女的身上。
六、妓女們選擇這行業,這表現出她們的自由。不對,她們大多是因為窮困,或已經因為不平等和歧視而沒有尊嚴,感到別無他路好走。另外,她們決定入行時,大多不很了解其中的傷害,尤其是那些女童,更無法自己作決定。
在幫助弱者,主張人人平等方面,教會大有可為!在對待罪人的問題上,嫖客或是妓女,咱們為甚麼不能效法耶穌?
美國的基督徒現在可以參與解放性奴隸的偉大政治運動,就自家的「後院」。換句話,不是為了傷風敗俗而抓妓女或趕走她們,乃是把她們當作受害者來援助,很有意義!聽說有不少貧窮國家的女孩被騙和販賣進入美國,落在性交易的火坑,有心的嫖客能找到她們,其他人都是眼不見、心不煩。如果我們能夠作宣傳,讓公眾提高對這個問題的警覺性,正如18世紀廢除奴隸制的先聲,就是為推動立法助力。
信不信由你,立法起訴嫖客罪犯還真是阻力不小!要知道我們在傳統思想上,男女是不平等的,所以不自覺地傾向於把性交易看作女人自願,缺乏同情:她作了不道德的選擇,她遭受暴力和欺壓不奇怪,外國女孩非法進入美國,沒有法律保護是當然,等等...
下面是Laila Mickelwait寫的關於廢止性交易的六個錯誤觀念,取自ExodusCry網站。
一、你若令性交易非法,這些活動就會轉入「地下」而已。這是沒有根據的,瑞典和挪威成功減少了性交易活動,就是透過立法起訴嫖客,卻把妓女當作受害者,幫助她們解決生活困難。只要嫖客能找到妓女,再怎麼說也不算地下。
二、將性交易合法化可以給妓女們比較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環境,採取措施作檢查,防止傳染愛滋病和其它性病,妓女們遇到危險還可以叫警察或求醫。這樣的立法顯然保護嫖客,讓他們不必擔心生病。
三、性交易本身沒有甚麼大問題,是雙方同意下的用錢來換取性而已。但是有跨越九個國家的大規模的調查統計表明,60-75%的妓女遭到強暴和攻擊,包括不少人頭部和大腦受傷,其中68%留下「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即PTSD。
四、不應販賣人口和組織賣淫活動和普通的性交易活動混為一談。這意思是只要打擊前者就好,可是這兩樣是個供求關係。如果讓後者合法,就為各種不法大開方便之門,原先不找妓女的男人也可能因為性交易的合法而去嘗試。
五、聯合國支持將性交易除罪化。那是誤導的報告,某建議文件並不代表全體成員國的觀點和表決。聯合國現在採納的317號決議是關於反對人口販賣和性交易剝削,直接和明確地反對性交易、拉皮條、和開妓院。聯合國的艾滋病規劃署要求,各國把解決問題的焦點放在造成性需求問題的社會因素上,比如分居等等問題,而不是放在妓女的身上。
六、妓女們選擇這行業,這表現出她們的自由。不對,她們大多是因為窮困,或已經因為不平等和歧視而沒有尊嚴,感到別無他路好走。另外,她們決定入行時,大多不很了解其中的傷害,尤其是那些女童,更無法自己作決定。
在幫助弱者,主張人人平等方面,教會大有可為!在對待罪人的問題上,嫖客或是妓女,咱們為甚麼不能效法耶穌?
Saturday, August 8, 2015
大峽谷一遊
花了幾天功夫開車到大峽谷逛了一圈。來回經過內華達州,住在拉斯維加斯的旅館裡,順便也觀賞一下那裡的市容和夜景,還不錯。加利佛尼亞州因為乾旱,一片黃土乾草地,號稱Golden State,而內華達州據說產銀,所以號稱Silver State,剛剛跨入就是五顏六色的奇特豪華建築物,不愧是個花錢賭博的地方。
進入亞利桑又是另外一番景致,那真是個「大峽谷之州」,到處看見獨特的峽谷地貌,都是一層層不同顏色的岩石斷壁。真不知道這些地貌是怎麼形成的!比如在平原地帶有忽然堆起的小土山,好像是工程隊從外面運來石土似的,最頂端還裝點一排巨大的朝天石。甚麼力量能夠把這些巨大的岩石層風化成這個模樣?真是非上帝的奇工莫屬。
我們在旗杆市找旅館住了一宿,算是走馬觀花看了巨大國家公園中一個很精彩的角落。其間傍晚走錯路,還碰見路邊一隻大鹿!比起賭場裡外的景色和煙氣,還是上帝給我們的禮物最美好!
這次租車還見識到聖荷西機場的無人管理體系:從網上訂了車,付過錢,來到機場取車時又要你的信用卡--你可以選擇還車時不加滿油,先扣兩百元作押金。自己到指定的停車位取車,車鑰匙已在車上。自己檢查車子現狀,在示意圖上標好,出大門時有人收那張圖和檢查租車文件上的牌照--一共只看見三個工作人員,其中一個還是被我們詢問的不相干人士!還車時也找不到人,自己留在所標示的地方完事。只要車子沒有損壞,押金日後會還。
我先生很懷疑:不用把車鑰匙交在某人手中?對!沒有人在那裡,你把鑰匙給誰呀?偷車賊是沒有辦法自己把車開走的,因為入口車道上有些尖尖的路障,反向行駛顯然會把輪胎扎破,哈。
進入亞利桑又是另外一番景致,那真是個「大峽谷之州」,到處看見獨特的峽谷地貌,都是一層層不同顏色的岩石斷壁。真不知道這些地貌是怎麼形成的!比如在平原地帶有忽然堆起的小土山,好像是工程隊從外面運來石土似的,最頂端還裝點一排巨大的朝天石。甚麼力量能夠把這些巨大的岩石層風化成這個模樣?真是非上帝的奇工莫屬。

這次租車還見識到聖荷西機場的無人管理體系:從網上訂了車,付過錢,來到機場取車時又要你的信用卡--你可以選擇還車時不加滿油,先扣兩百元作押金。自己到指定的停車位取車,車鑰匙已在車上。自己檢查車子現狀,在示意圖上標好,出大門時有人收那張圖和檢查租車文件上的牌照--一共只看見三個工作人員,其中一個還是被我們詢問的不相干人士!還車時也找不到人,自己留在所標示的地方完事。只要車子沒有損壞,押金日後會還。
我先生很懷疑:不用把車鑰匙交在某人手中?對!沒有人在那裡,你把鑰匙給誰呀?偷車賊是沒有辦法自己把車開走的,因為入口車道上有些尖尖的路障,反向行駛顯然會把輪胎扎破,哈。
Saturday, August 1, 2015
約伯有罪嗎?
幾年前,一個朋友聽了一篇道覺得很受感動,就用電郵在小組裡分享。我大略讀完了那篇道,卻和這位朋友一來一往辯論了一通。基本上,這位朋友得到的信息是:約伯不該在受苦時犯罪抱怨神,他應該更信靠神。
於是我開始發問:論斷約伯有罪,這對嗎?答:約伯就是有罪。我解釋說:可聖經沒有說他有罪,倒說約伯是個完全人。是約伯的朋友說他有罪,上帝並沒有同意。咱們有個教義說人人都是罪人,但聖經不是這樣說的。
我這位朋友顯然對教義討論有反感:教義我不明白。為甚麼說約伯有罪你不高興?答:因為基督徒會論斷約伯有罪,是從教義來的,不是讀聖經讀來的。那個「全然敗壞」的教義讓人作道德論斷,不惜傷害關係,是不好的。
我的朋友不服氣:那篇文章並不像你說的那樣。我讀了不覺得是論斷約伯啊!裡面也沒有提上帝對罪憤怒等等。只是約伯不該在受苦的時候問那麼多問題(懷疑神),他應該相信神的主權就好。答:我是從受苦人的角度來讀這篇信息的,想看基督徒有甚麼答案。結果發現這麼論斷和霸道,說甚麼「神沒有義務…」,好粗暴。咱們基督徒是否都被訓練出來了,說話不管別人感受如何?
我的朋友不同意我。她讀了這篇道不反感,而且覺得反感是不對的:如果有人認為上帝粗暴,那是他們的誤解,他們不認識神,所以會反感。...
我認為,對受苦的人,我們最好是聆聽他們的經歷和感受,不要講相信神的主權這種大道理。如果你的朋友經歷到苦難,最後得到約伯同樣的結論,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很好。但他/她若沒有得到這結論,你也無權指責。我的朋友最後同意,這篇信息不適合對正在受苦的人宣講。
我們兩個不能達成一致的部分:我不明白她為甚麼聽不懂我說的話--聖經沒有說約伯是罪人。她認為神有主權,人是罪人,這是真理,所以不會被這個信息冒犯;再說,感到被冒犯是不對的。如果人讀了這篇道,就感到神很冷漠,那不是作者的錯,乃是他們自己誤解神。神有至高的主權,這不是冷漠。
我反對為受苦的人提供哲學/神學答案。我這位朋友卻不明白,為甚麼受苦的人應該可以容他/她質疑神,而我不認為這是應該悔改的「罪」?我的答案在聖經裡。詩篇中有多少受苦時的抱怨和質疑?可以數一數。神如何辦理?把他們的話記在聖經中!
順告,這番討論並沒有把我們的關係搞壞。我倆都明白,各人有不同的見解是正常的,朋友之間彼此支持、一同成長,是比辯出誰是誰非更重要。我不知道,現在或將來,這位朋友在約伯有罪的事上是否會稍為修改自己的意見?我自己在沒有神學和心理學常識裝備之前,絕對不會質疑約伯有罪的說法!
於是我開始發問:論斷約伯有罪,這對嗎?答:約伯就是有罪。我解釋說:可聖經沒有說他有罪,倒說約伯是個完全人。是約伯的朋友說他有罪,上帝並沒有同意。咱們有個教義說人人都是罪人,但聖經不是這樣說的。
我這位朋友顯然對教義討論有反感:教義我不明白。為甚麼說約伯有罪你不高興?答:因為基督徒會論斷約伯有罪,是從教義來的,不是讀聖經讀來的。那個「全然敗壞」的教義讓人作道德論斷,不惜傷害關係,是不好的。
我的朋友不服氣:那篇文章並不像你說的那樣。我讀了不覺得是論斷約伯啊!裡面也沒有提上帝對罪憤怒等等。只是約伯不該在受苦的時候問那麼多問題(懷疑神),他應該相信神的主權就好。答:我是從受苦人的角度來讀這篇信息的,想看基督徒有甚麼答案。結果發現這麼論斷和霸道,說甚麼「神沒有義務…」,好粗暴。咱們基督徒是否都被訓練出來了,說話不管別人感受如何?
我的朋友不同意我。她讀了這篇道不反感,而且覺得反感是不對的:如果有人認為上帝粗暴,那是他們的誤解,他們不認識神,所以會反感。...
我認為,對受苦的人,我們最好是聆聽他們的經歷和感受,不要講相信神的主權這種大道理。如果你的朋友經歷到苦難,最後得到約伯同樣的結論,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很好。但他/她若沒有得到這結論,你也無權指責。我的朋友最後同意,這篇信息不適合對正在受苦的人宣講。
我們兩個不能達成一致的部分:我不明白她為甚麼聽不懂我說的話--聖經沒有說約伯是罪人。她認為神有主權,人是罪人,這是真理,所以不會被這個信息冒犯;再說,感到被冒犯是不對的。如果人讀了這篇道,就感到神很冷漠,那不是作者的錯,乃是他們自己誤解神。神有至高的主權,這不是冷漠。
我反對為受苦的人提供哲學/神學答案。我這位朋友卻不明白,為甚麼受苦的人應該可以容他/她質疑神,而我不認為這是應該悔改的「罪」?我的答案在聖經裡。詩篇中有多少受苦時的抱怨和質疑?可以數一數。神如何辦理?把他們的話記在聖經中!
順告,這番討論並沒有把我們的關係搞壞。我倆都明白,各人有不同的見解是正常的,朋友之間彼此支持、一同成長,是比辯出誰是誰非更重要。我不知道,現在或將來,這位朋友在約伯有罪的事上是否會稍為修改自己的意見?我自己在沒有神學和心理學常識裝備之前,絕對不會質疑約伯有罪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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