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3, 2012

基督替我們死而復活

傳福音的時候,基督替我們死而復活,重點似乎應該是那個“活”,因爲祂的復活和同在其實對我們有更加現實的意義。基督復活這個重要議題竟然不在基督教神學救恩論的框架之内!(兩個月前我曾閲讀一本關於保羅神學發展的書,很有啓發。)

哥林多後書5章14-15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誰替衆人死?當然是基督!爲什麽說衆人就都死了,而不是說衆人就不必死?因爲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時候就已經和神兒子聯合,至少聖經教我們要這樣看自己,or take this identity。

已經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概念應該在我們信徒内心扎根,成爲一幅不可磨滅的圖畫,無論我們走到哪裏,遇到何事,上帝已經接納我為祂的寶貝兒子。基督為我們死要達到什麽目標?要我們和他同活,並且以他為重,以他的心為心:他如何與天父聯合同心,我們也需要改變舊的心態,達到同樣程度的聯合同心,不要再為自己活。

一提起基督替我們死,我們通常會立即從替代刑罰panel substitution的教義出發,聯想到“替罪”--即我們不必擔罪而死這件事。關於這個教義,我去年寫過一篇介紹有限救贖論的文章,僅供參考。“替”字在中文是個動詞,含義是“換”或者“取代”。但是“替”的用法還有一個含義,即非動詞的“為”,比如我說我替你禱告,意思一般不是說你不必禱告了,我替你做了,乃是說我和你一起分擔你的禱告。在聖經裏,翻譯成替的那個詞似乎大都是介係詞υπερ ,即英文翻譯為for的那個字,而不是一個希臘文動詞的“替代”(信望愛在新約聖經搜索到21處“替”,我需要全部檢查一遍,看是否有動詞“替代”)。例如羅馬書8章26-34節那段話,提了三次聖靈“替”我們禱告祈求,三個“替”字都是υπερ,乃是聖靈與我們同心合力之意。所以當保羅說“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也不是說基督和其他人都不必再求的意思,乃是說他們與基督共同擔當工作。

約翰福音11章50-52節,大祭司不知所云,“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云云,三個“替”字也是υπερ“為”。由於其中提到免得通國滅亡,意思最有可能是代替:假如必須有人滅亡,那麽一個人替死,通國其他人就不必死了。但是,恐怕也不能排除這句話是一般意義的一人“為”大家作出犧牲,挽救通國的人不死的意思。就好比一人冒險替大家拔除一根雷管而受傷,免得全體受災,其主要的意義不是代替別人的危險,而是為大家的益處作出犧牲。

所以,保羅說基督是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意思大概不是說我們不必死而復活,乃是勉勵我們尋求和主同心,與他同死同活。凴什麽我們注意到祂替我們死,卻不注意祂替我們復活這件事呢?祂死的目的難道不是為了復活嗎?從這兩節經文,我相信耶穌釘十字架的重點不在於刑罰罪惡,乃在於達到更新重建。我們也許應該多多研究基督替我們復活的含義,注目在積極的生活方面。保羅說這兩句話的目的是想要説明,我們在上帝面前是完全透明,盼望你們(哥林多人)也能夠看我們為好(林後五章11節,God sees our hearts; and it is my hope that we may seem right in your eyes),因爲大家本是在基督裏聯結如一,都為主生活。你看,保羅不是在談論一個抽象的教義,乃是苦口婆心講實際彼此接納的理由。

1 comment:

  1. 我注意到“全然敗壞”的教義並沒有在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中。它列在Westminister信條中,17世紀才開始被基督教各教會不同程度地接受。改革宗把它解釋為基督道成肉身教義的邏輯上的必要條件--沒有全然敗壞,基督就不必道成肉身了--是否經院哲學主義的產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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