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在他著名的登山寶訓中有句話,讓很多人都把新約對子民的律法要求理解為比舊約更高、更嚴格的道德要求。太五27-28:“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這對男人來說,豈不是連受試探都叫作犯罪啦?而且後面似乎還提到地獄刑罰,耶穌那麽沒有憐憫嗎?
這是誤解。中文翻譯為“動淫念”的那個動詞epithumeo,英文一般都翻譯成lust after。Lust after是很強烈的措詞,很討厭的行為,大多數女人都會逃避。也就是說,英文的翻譯才是準確的:出於極大的渴望和貪戀,這人處心積慮,積極安排和預備行動,要達到姦或淫的目的,才不是僅僅動一個念頭而已!也許他尚未成功,主耶穌說這人心裏已經犯姦淫了。
我從新約中搜索了這個字epithumeo,一共出現16次,從前後文看,全都表達出極大的渴望和動力,決不僅僅是念頭。下面舉幾個例子:
耶穌說對眾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epithumeo)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耶穌指的是許多人盼望彌賽亞降臨,兩眼望穿都沒有見到。許多先知多次預告、信的人(義人)所渴想的彌賽亞,現在來了,就在你們眼前傳神國的福音(太十三17)。耶穌還論到將來門徒巴不得盼望主降臨的情形: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路十七22)。巴不得就是epithumeo。在約翰的啟示錄中,約翰形容人們在患難中的日子,人要求死,決不得死;“願意”死,死卻遠避他們(啟九6)。這個願意也是求之不得的深刻意願,決不是過一刻鐘能夠忘記的。
在浪子的故事中,epithumeo翻譯成“恨不得”:浪子淪落到給人打工,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饑(路十五)。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裏,拉撒路天天在財主門口,要得(epithumeo)財主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路十六21)。所以,您如果體驗過饑腸轆轆的感覺,大概就知道epithumeo是什麽了,即使不能立即去找吃的,也會念念不忘這件事,決不是一閃而過的念頭!
Epithumeo 還常常翻譯成“貪”:貪圖財物、貪戀惡事等等,說明渴望的東西是不良的。如果渴望的東西是好的,這個字就相應地翻譯為羨慕、願望等等。比如: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提前三1);或者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希六11)。
綜上所述,epithumeo是很大的情緒。把epithumeo翻譯成只是動一個念頭很誤導,讓我們對上帝的形象誡命有個錯誤的認識。我曾寫過一篇關於聖經中“地獄”的字義研究筆記,其中提到“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這句話的“全身丟在地獄(欣嫩谷)裏”,應該理解成容讓自己完全陷於作惡的光景,而不是將來被上帝丟進什麽地方。
下一个问题是:坏念头算不算犯罪?因为有人相信只要犯无论大小的罪,将来都会遭到审判进如地狱,是来自系统神学上的代罚救赎论的观念,我现在发现是完全偏离圣经的。
ReplyDelete傲骨丝丁,他借着把性妖魔化,树立自己的神圣威权,让他能够把基督信仰统战到罗马体制中。
ReplyDelete以致传统上,西欧和东欧教会的性观念很不一样
哈哈!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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