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7, 2013

以賽亞書:聖潔的含義

我曾經檢查過摩西五經中的聖潔觀,發現和道德的關係不像以前所想的那麼密切。我不知道聖潔/神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向今天這樣道德化的。由於聖潔和公義常常聯繫在一起,對聖潔的誤解就帶來了對公義的誤解。但聖經中(特別是舊約中)神的公義主要並不是賞善罰惡之意,而是祂的信實守約的拯救行動。現在我搜索以賽亞先知書中的“聖”,發現用法和摩西五經中的用法基本相同,歸納如下。

1.聖就是崇高偉大:以色列的聖者就是以色列的至高者。

賽6:3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
賽5:16惟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聖者神(the holy God)因公義顯為聖。(平行說明的詩句中“聖者神”對應萬軍之耶和華,公平對應公義,崇高對應聖。)

2.聖的即屬於神的:聖山、聖殿、聖日、聖所等等,分別為聖就是把自己分別出來,專門做服事神的工作。例如:

賽23:18她(推羅)的貨財和利息要歸耶和華為聖,必不積攢存留;因為她的貨財必為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所得,使他們吃飽,穿耐久的衣服。(這些財物要歸耶和華為聖意思全部都要歸給神,讓祭司和其他聖殿服侍的人員使用。)

賽66:17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耶和華說的。(那些許願作拿細耳人的,本來要在一定時期內歸耶和華為聖,卻玷汙自己,沒有敬拜神。)

賽65:3-5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且對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百姓不按規矩潔凈自己和敬拜神,卻自以為是被特殊揀選和屬神的民。)

賽66:17那些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進入園內跟在其中一個人的後頭,吃豬肉和倉鼠並可憎之物,他們必一同滅絕;這是耶和華說的。(分別為聖、潔淨自己的是指許願作拿細耳人的人,這裡說他們的行為不像拿細耳人。)

3.聖民就是屬神的子民:關係第一,行為第二

賽62:11-12看哪,耶和華曾宣告到地極,對錫安的居民說:你的拯救者來到。他的賞賜在他那裡;他的報應在他面前。人必稱他們(錫安的居民)為聖民,為耶和華的贖民;你也必稱為被眷顧、不撇棄的城。(聖民即主所救贖的民,因為他們已被揀選、屬於神,所以永遠被眷顧,這裏沒有提行為道德。)

賽4:3主以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汙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殺人的血除淨。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他們立約有份,屬於神,所以主必稱他們為“聖”。)

賽6:13境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像栗樹、橡樹雖被砍伐,樹墩子卻仍存留。這聖潔的種類在國中也是如此。(意思是聖民的數目剩下不多。)

賽63:18-19你的聖民不過暫時得這產業;我們的敵人已經踐踏你的聖所。我們好像你未曾治理的人,又像未曾得稱你名下的人。(這是向主抱怨的話,聖民不像聖民:聖殿被外邦人踐踏,百姓不像被神治理,不像是稱為神的名下的子民。)

我的結論是:聖潔的意思主要不是道德完美,正如我前次研經得到的心得。神要求我們聖潔,主要意思是要求我們牢記,自己是屬於至高神的子民,在祂的盟約之內,身份高貴。為此,行為相稱才是合宜,這就帶來了道德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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