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姐妹寫信給我。她是一位從事大學生心理輔導的專業人士,去年信了主,開始固定參加教會的各種聚會。她很喜歡弟兄姐妹之間友善相處的氣氛,可是出現一個問題。由於之前她受訓於心理專業,了解什麼是健康和不健康的溝通,以及人際關係方面的一些基本規律,在教會聽到人的罪性方面的講論和教導就徹底搞糊塗了。那個神學上的人性全然敗壞論,還有惟獨恩典的說教,號稱來自聖經,似乎否認人的一切可造就性和善行,和她原來相信自己從事的學生工作是崇高助人的信念完全相背,到底什麼是真理呢?難道相信聖經就要否定一切嗎?
“過去在心理學中,我總認為人性是善的,是出於防衛才做壞事的(薩提亞的理論),但基督卻說人的罪性,直到今天我仍然在兩者之間掙扎,教會裏的人是無法理解的。包括很多家庭系統理論中的相互影響,似乎在神的眼裏都有了不同的認識,究竟哪個是對的,我很糊塗,也很孤獨。每次查經我都追問,但得到的答案也僅僅是簡單的罪性啊,墮落啊,很難回答我的問題。所以我一直在追問人性本身的問題”。
作為一個了解一些基本心理常識的人,我太了解這種情形了。教會中的教導和外面世界的實際情況反差過大,大家好像很迷信。我分享了一點自己的研經結果:很多東西不是聖經裏直接說的,而是人去解釋出來的。而且,很多時候是不看前後文的解釋!
我們關於“罪性”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基督哪裡說過人的“罪性”?西方人看一切都從個體特性的角度去看,所以喜歡研究人的罪性、神的屬性之類,尋找和總結哲學規律。而東方人(包括猶太人和中國人),看世界是從關係和地位著眼的,恐怕想都沒有想過把個人的狀況研究到那個地步。所以,人在神面前的“罪”對東方人來說未必是行為,更不是內心的特性,而主要是一種地位或狀態。我認為摩西把一種不適宜來到上帝面前的狀態,即不潔凈的狀態,叫做罪,所以舊約中總是描述要先獻祭除罪、作禮儀潔凈後才敬拜。
對於當時文化的人來說,獻祭恐怕是百姓所能夠明白的唯一的敬拜語言。鄰國百姓就是如此,無論敬拜哪位神,都必定遵循一定的潔凈禮儀,因為他們都相信犯了神的禁忌會招致禍患。到了新約時期,耶穌來了,我們相信耶穌獻上自己為祭,一次性地潔凈了所有信徒,除去了“罪”所帶來的與神之間隔閡,以致罪不再是一個攔阻我們到神面前的東西,只有不信是一個攔阻。
華人教會是西方宣教士來傳福音的果子,所以不自覺地戴上了西方哲學的眼鏡。很多人覺得基督教很“洋”,怪怪的,就是因為有個人主義的眼鏡:得救是個人的,注重是非過於注重關係等等,不合華人的文化。還有一個解經方法的問題,東西方教會都一樣,華人當然也是跟著這個傳統:把一句話從聖經中抽出來,不看上下文,解釋說是這個意思那個意思,但你如果仔細看上下文,就會發現經文本身不是那個意思。“人人都是罪人”的信念就是個典型例子,我寫了筆記,歡迎指教。
聖經是說人人都犯了罪,意思我們都不完美,但不是說我們本性墮落之類。該隱和神的關係不好,但是上帝並沒有把他當作不可救藥,乃是找他談話,吩咐他克服。這樣的例子很多。有時候教會把某些不合實際的教義當作聖經裏的教導,好像勉強每人都提一顆拉開了弦的手榴彈,不動腦筋則罷,一動腦筋思考就出現麻煩。很多年輕人離開教會,恐怕原因就是如此,他們的疑問無法得到解答,因為相當多的教會沒有為年輕人(或任何人)提供一個可以安全探討真理的環境,大家的思想好像被裝入一種狹隘的盒子,對一些重要的問題只能迷信和裝聾作啞,很不健康。
在北美的华人圈子,你应该见过林慈信博士?你可以和他交流,哈
ReplyDelete上过他的课。现在不交流就已经知道他的答案。:)
Delete林慈信很樂意教導人,但是可能不願意跟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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