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7, 2012

稱義:外邦人被神接納為一家人

我曾經寫過一篇稱義應該理解為被神接納。下面這段video是新約學者N.T. Wright對稱義的解釋,他採用看前後文的方法,指出以弗所書的保羅神學和加拉太羅馬書的神學很一致地表達出稱義:神已經接納外邦人信徒成爲子民一家人了。



Justification稱義這個字從奧古斯丁開始意思就改變了。從他開始,這個字總是被用來描述人皈依基督教、或是關於歸主、或指基督徒生命的開始等等,改革宗各派的神學家有稍微不同的解釋。但是我(Wright博士)讀保羅書信的時候,發現關於一個人怎樣從異教徒變爲基督徒,他有很強的神學剖析。他會對一個異教徒說,這是福音,就是基督耶穌帶來的好消息:這個釘十字架又復活的耶穌,他是世人的主和救主。人們聽到這個信息(對希臘人是愚蠢、對猶太人是絆腳石),不可思議地,聖靈動工,人們就相信。當一個外邦人相信這個福音的時候,神宣告這個人is in the right,意思關係擺正了,這就是稱義。稱義之後顯然有個很關鍵的結果,就是與神和好,被祂接納為一家人,成爲神子民中的一員。因爲種種原因,很多人竟然都看不出來稱義與接納和好的密切關係。

保羅最早提到稱義是在加拉太書第二章。當時出現的問題是,你可以和誰在一起坐下來吃飯?保羅和彼得在律法面前有個不同的反應。按猶太教傳統,這些基督徒是猶太人,在圈子之内,那些基督徒是未受割禮的非猶太人,所以不能和他們在一起吃飯。因此保羅就提出一個Justification稱義的問題:如果我們都信基督,那麽我們就屬於同一位神,可以在一起吃飯。加拉太書二章11-21節就是解釋外邦人是如何因爲恩典,被神宣告為是圈内的人,以及他們如果是我們中間的一員,就可以在一張桌子上吃飯!

稱義就是關係不再有問題,神因爲我們的信心真實地接納了我們。神不是說因著恩典你們被稱義,祂總是說你們因著恩典得救了。很有意思。“稱義”是很重要的觀念,可惜很多人誤解為我們個人的品性somewhat被稱義或被改變,而不是與神的關係被宣告為義,所以他們說no no, our righteousness is not real. :)

很多基督徒把稱義和得救混在一起,以爲是一碼事。但是我們需要很小心,我們應該清清楚楚地寫下來,這個字實際上是什麽意思,以及保羅在不同的場合如何用這個詞。那個所謂關於保羅神學的新視角New Perspective,其實至少和以弗所書一樣古老。你如果看看加拉太書和羅馬書,再看看以弗所書,二章1-10節說,我們原來都是罪人,因爲神的恩典來了,就使我們藉著信心得救,然後馬上說,你們外邦人本來與基督沒有關係,在聖約應許之外,現在你們因爲信被帶進來,我們都成爲一家人了--他指的就是稱義!

在羅馬書第三章結尾的地方,很多時候人讀的時候從29節把保羅的信息切斷。保羅正要說,(不然)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如果你看翻譯的話,28節“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緊接著後面那句話29節的希臘原文有個“或者”,很多版本都沒有翻譯出來,以致於你可以把29節當作另外一句話。但保羅整句話是說,人若不是因信稱義,神就只是猶太人的神,不是外邦人的神。但外邦人因信已經被神接納了,不在乎遵守律法。這就是保羅想要説明的因信稱義的意思,可是我們每次讀保羅書信都很系統地讀錯意思,是不是因爲我們對保羅想要説明的事情根本不感興趣,就把後面半句話砍掉不讀了?

我們應該醒悟了。(以上是Wright博士視頻講解的大致翻譯。)

2 comments:

  1. 原來對猶太人傳福音的時候不需講“稱義”,正如我們在福音書中看到的,因爲是外邦人才需要神宣告他們為right,從此成爲子民,與聖約應許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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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更多賴特博士對於聖經中「稱義」的解釋,請讀他的講章翻譯系列:昨天、今天、永遠的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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