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釋經學那門課的時候,熊教授指定我們閲讀一本厚厚的書《Foundations of Conemporary Interpretation》。那本書是六卷合一的大部頭,沒有中文譯本。除了有一部分我當時沒有讀懂,每一部分讀完都讓我眼界大開。我沒有讀懂的那部分是關乎讀者的神學,以及人學習和操練研經之後,他/她的神學觀念改變的問題。我現在親身體會到研經對神學觀念的巨大衝擊,可以再回頭細讀那一部分。除了保羅神學的“新視角”是操練猶太教文化歷史解經的產物,也歡迎你看看我的一些文章,比如作一作約翰福音論人的罪那篇裏的解經練習。你從中找得到公義的上帝對罪很忿怒,不能白白饒恕人過犯的觀念嗎?我找不到。
就實用來看,人們用詞不大講究詞彙的歷史來源,或考慮其他群體對這個詞的用法,將一個詞發展出新的意思似乎是常有的事。所以你聼一個人説話,必須看他説話的場合,前後文表達,還要注意他的表情和聲調等等。偏偏我們讀聖經的時候,不知怎麽就特別發展出不看前後文、直接作教義聯想的習慣—用已有的神學觀念引導解經。假如我們已經知道人的罪就是他/她裏面的某種不良屬性,如奧古斯丁的原罪理論所說的,那麽我們讀經時就讀不到聖經實際上所教的啦!
Moises Silva教授在他的《God, Language and Scripture》那本書的一開頭就擧了一個例子,來説明現代人研究一個自己不懂的古代語言,想要解釋一段話的意思是多麽困難。我看這個幻想例子的時候不住地笑,太滑稽了。下面我把他的英文翻成中文,您看如何:
公元2790年(距今八個世紀以後),非洲中部的大片土地上住著一個強大的國家,其中的居民講Swahili。那時美國和其它講英語的國家都早已不存在了,而2012年(大燃燒那年)以前的英文作品還時常能夠挖掘得到。有些考古學家在北美西部找到一段短短的、但保存很好的文字。根據年期鑑定的結果,你可以很確定地知道它屬於二十世紀末的資料。這段文字好像是某種敍事報道:
Marilyn, tired of her glamorous image, embarked on a new project. She would now cultivate her mind, sharpen her verbal skills, pay attention to standards of etiquette. Most important of all, she would devote herself to charitable causes. Accordingly, she offered her services at the local hospital, which needed volunteers to cheer up terminal patients, many of whom had been in considerable pain for a long time. The weeks flew by. One day she was sitting at the cafeteria when her supervisor approached her and said: “I didn’t see you yesterday. What were you doing?” “I painted my apartment; it was my day off”, she responded.
懂英文和北美文化的人一看就了解,這位名叫Marilyn的女子有個嫵媚的外表,而她現在決定培養自己的内秀:思想啦,談吐啦,禮貌啦,最重要的是,她要去參與一些高尚的慈善事業,以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於是她到醫院裏去慰問那些在病痛中的臨終病人。幾個星期的時間飛逝而去,作者忽然話鋒一轉,提到一件與前面的記述不直接相干的事情:有一天Marilyn坐在自助餐廳吃飯,她的經理過來打招呼,說“我昨天沒有看見你,你昨天在做什麽啊”?
熟悉美國文化的讀者可能會猜想,Marilyn怎麽會在自助餐廳遇到她的經理呢?莫非是在她做義工的醫院裏有那種給病人家屬辦的自助餐廳?她的回答也是莫名其妙,“昨天是我不必來上班的日子,我在家把我所住的公寓刷了漿”。莫非Marilyn的經理不知道那天是她的day off而責問她?而且公寓一般是按月租用的,刷墻不是租客的責任,Marilyn卻向她的經理報告自己的私事,而且如果他們平時並不熟悉彼此,刷墻的事是需要多加解釋的,這段報道卻好像到此結束了,連這位經理是男的還是女的都看不出來。
現在回到那些未來的考古學家身上,他們剛剛能夠讀得懂英文,所以確定所發現的是很重要的文獻,值得細細考察。於是把紙頭送到到本國最好的語源學家那裏去,那些人經過一段時期的仔細研究,發表了以下的有關註解:
我們不能確定這段話是一部小説的一部分,或是一個歷史傳記的一部分。但是能夠確定本文有宗教的背景,因爲使用了devoted、offered、charitable等等字樣。這段話説明了二十世紀英語的文學力量,充滿了奇妙隱喻的語言。動詞embarked使你聯想到乘船離開海岸綫的景色,而cultivate可能提醒讀者,Marilyn對於植物栽培有興趣。那時候北美的人將時間與飛鳥(也許是鷹)來比較--都會飛。
而且本文的作者很巧妙地使用了詞的聯想,例如glamorous從字根上與grammar有關係,無疑是涉及後面所提到的Marilyn的語言能力。還請看,她的經理“approached her”,approach的用法很豐富,可以表示表面的相似,也可以影射性意圖(比如一個強奸犯approached其受害者),還可以表示有貢獻(比如某人approached他的老闆提出加薪)。同源的名詞access還可以用在各種不同的場合,像通道啊,許可啊,一種數據庫應用設計的程序啊,甚至老式戰役中所用的戰壕也叫做access。
這段文字給了我們極大的亮光來了解二十世紀的社會。病人那個字patient(從名詞patience而來,意思是忍耐)意味著病人那時候忍受很多苦楚:不僅要忍受身體疾病的苦楚,還要忍受他們那時醫術平平的醫生,甚至要忍受(從當時的其它文獻來看)不斷增加的醫療費用。
對語言有興趣的學生還可以留意幾條語法信息。前置詞of有不同的用法:非正式的用法(tired of),表示最高級(most important of all),表示一部份(many of whom)。簡單的過去事件有好幾種不同的過去式功用,embarked顯然表示決心,而offered說明Marilyn一次性的確定意圖。請特別留意本段末尾的時態變化,那位經理問問題的時候用的是未完成式what were you doing,也許意味著猜疑Marilyn的單調、緩慢、甚至懶惰。而Marilyn的回答一定很生氣,她所用的過去式並不強調時間,她簡單回答說I painted。
所有的分析都包含對的一面,呵呵!就是沒有說到點子上。也許你會說學者的想象力豐富,把事情分析得過度了,但最大的錯誤是,語言的功用不是那樣的。沒有人說話或寫作時考究措辭的字源,當時的文化背景才是用詞選字的主要依據。
我覺得學者把“罪”解釋成打靶不中靶心,從而説明上帝的嚴格要求,解經上是否就出格了?你找不到經文支持,就從原文的字根找根據。別人不懂原文,更不知道字源,不會去辯駁說你不對...
沒有人說話/寫作時考究措辭的字源,字源完全不能代表講者對那個字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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