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 2012

“與基督同死”不支持代罰理論

基督之死到底是我們有幸避免的一個刑罰?抑或我們有幸參與的一條道路?關於生命的更新建造,有話説“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而我們都蒙召歸入基督的死,I don't think apostles ever took it negatively。基督徒的聖禮之一是受洗。按照羅馬書六章4節,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基督一同埋葬,目的是加入新的生活,不是解釋為某種與基督同受刑罰的象徵。這就有個問題出現:如果代罰理論是正確的福音,保羅爲什麽不教導門徒在守聖餐的時候說,“這是基督的身體和血,為你們捨的,為的是償付你們的罪”?他說“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傳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十26)。

代罰理論最嚴重的問題是,耶穌的十字架之死對我們沒有直接的轉變生命的能力,只是改變了上帝對我們的態度而已--從忿怒變爲恩慈,從而生命轉變的過程可以開始。然而聖經對救贖的描寫是怎樣的呢?

希伯來書9-10章好幾次說耶穌獻自己為祭的寳血使人成聖、或使人完全,卻沒有說那血是償付了我們的刑罰。比如“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或分別為聖)”(來十10),又說普通的祭不能叫人“得以完全(Make perfect)”(來十1)。約翰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彼此相交,神兒子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他不是說這血就滿足了神的忿怒或什麽的(約一一7)。以賽亞說“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5),遠遠超過神轉變了祂的態度,而我們卻原封未動的代罰圖畫。

基督徒必須看舊的自己已經與基督同死,新的自己是被神全然接納的兒女(稱義),相信天父理解、憐憫、愛護、器重自己。基督徒真正的“自我”應該是嶄新的。羅六3-7: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將舊的自我觀廢掉),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你看,保羅不是說我們應該知道自己已經被宣告無罪,我們該受的刑罰已經償付,而是要求我們有意“向罪死掉”,--神已經不再把我們當作外邦的罪人了,我們也不應該繼續把自己當作不被接納的罪人。基督替衆人死,衆人就都死了(林後五14)、與耶穌聯合了,而不是說衆人就都被赦了完事。看自己已經與基督同死,是要求我們有一個嶄新的自我觀(Identity),僅僅看自己罪得赦免遠遠不夠的,因爲稱義遠遠不止於赦罪

基督被他的仇敵釘十字架,他們的意思是要咒詛他,父神卻使他從死裏復活。我們信徒現在仍然會有肉身的死亡,但將來也要從死裏復活,好像主耶穌。

2 comments:

  1. 福音並非基督把我們從父神的忿怒中救出來,乃是從我們的罪過不潔的狀態中救出來。翻譯成赦免/饒恕的那個字也是免債的意思,let go。可是按照代罰理論,父決不白白免去你不能夠償還的債,他必須讓自己的兒子耶穌替你還債。那其實不叫做免債/赦免,因爲祂要求的已經得到滿足。歡迎參考代罰理論的律法主義特色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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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e Spirit is working God's people until this day, even through all that misleading theologies, which is amazing. Yeah God is good and powerful, no human errors can stop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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